


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中心城区噪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告
2026年全国普通高考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在即,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教育考试会议及文件精神,强化部门联动,优化考试环境,保障我市高考、中考安全顺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高考、中考期间加强中心城区噪声监督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监管内容及时间安排
根据高考、中考时间,设定以下两个时段:
“静音”期:6月4日20:00至6月6日8:00;6月14日20:00至6月16日8:00。
“严管”期:6月6日8:00至6月9日19:00;6月16日8:00至6月20日12:00。
(一)中心城区(含袁州区、宜阳新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范围内:
在“静音”期的午间(12:00-14:00)和夜间(22:00至次日6:00),以及在“严管”期全时段,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从事以下活动:
1.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抢险、抢修等特殊情形除外);
2.室内装修;
3.广场舞;
4.占用公共区域经营;
5.其他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二)娱乐场所管理:
在“严管”期内:中心城区各考点周边500米、居民小区周边100米范围内的酒吧、演艺吧、KTV等娱乐歌舞场所,全时段停止营业;中心城区其他区域内的上述场所,应主动采取降噪措施,确保边界噪声符合国家标准。
在“静音”期内:中心城区所有上述娱乐场所,应采取措施控制音量,避免噪声扰民。
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噪声污染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监管措施与要求
(一)高考、中考期间,由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教育体育局组成综合监督检查组,加大对噪声敏感区的宣传和巡查力度,严格管控产生噪声的作业与经营活动。
(二)为快速响应、及时处置噪声污染,抽调上述部门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联合执法组值班人员于6月4日至6月8日、6月14日至6月19日夜间20:00集中到市政府服务热线中心签到、联合办公,随时待命。
(三)欢迎广大市民参与监督。如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噪声扰民行为,请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举报内容应客观、真实、准确,严禁恶意举报。
(四)对巡查发现或市民举报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对妨碍、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县(市、区)可参照本通告执行。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宜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宜春市教育体育局
宜春市公安局
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编审:颜炎
校审:邬李莎
终审:范永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