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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盐城实际,现就2026年盐城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科学编制招生计划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全市统筹,职普协调,坚持应招尽招。结合全市初中毕业生数变化、教育资源布局等因素,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关于下达2026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盐教发〔2026〕15号)指令性分配到各地各学校。各地各学校一律不得超计划或无计划招生。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普通高中体艺专项计划、热点高中指标分配等相关要求,详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安排说明(附件1)。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应定期开展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摸排,精准分析研判各年度高中阶段学位余缺状况,进行学位预测预警,为科学编制招生计划提供依据。
二、认真组织报名审核
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由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及招生考试机构须依据市招生考试中心相关通知要求,具体负责本区域初中毕业生的报名组织工作。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及招生考试机构须将中考报名信息与学籍管理系统信息、往届中考信息等进行比对审核,尤其要准确掌握具有定向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和往届生等信息,严格确认各类考生报名资质。
三、规范开展手机端填报志愿
2026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继续依托“我的盐城”APP,采用手机端填报方式,在市级招生平台统一完成志愿填报,考生或家长通过手机端登录中考志愿填报系统。具体填报办法由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根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说明(附件2)另行制订,各地按规定组织实施。
考生可填报各类普通高中志愿和职教类志愿,总体批次安排如下,各招生学校的具体录取批次、分段标准和招录办法由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在各地志愿填报表和填报说明中予以明确。
第一批次:(1)公办热点高中、部分四星级公办普通高中实验班;(2)民办合作办学学校。招录按(1)—(2)阶段依次进行,被前一阶段学校投档录取的,其他志愿学校不再进行投档。
第二批次:(1)其他四星级普通高中、部分三星级普通高中实验班等;(2)五年制高职与本科“5+2”分段培养班。招录按(1)—(2)阶段依次进行,被前一阶段学校投档录取的,其他志愿学校不再进行投档。
第三批次:(1)三星级及其他普通高中;(2)综合高中班;(3)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4)五年制高职;(5)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班、技师班;(6)高级技工班。招录按(1)—(6)阶段依次进行,被前一阶段学校投档录取的,其他志愿学校不再进行投档。
第四批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
四、合理安排学业考试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毕业、升学“二合一”考试,模式为“学业水平考试+实验实践技能考查+综合素质评价”,具体按照《盐城市2026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方案》(盐教办〔2026〕2号)要求执行,由盐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体育,总分为800分,其中生物、地理考试已于2025年初二年级课程结束后完成。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等科目考试安排在6月16日—18日进行,由盐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制卷;体育考试按《2026年盐城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执行。考生各学科成绩由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统一合成、审核后发布。
五、有序组织招生录取
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统一归口管理,实行网上集中录取,按志愿填报批次依次投档进行,录取名册统一审核审批。普通高中按照招生计划、录取批次、控制线、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录取,全市及各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普通高中总招生计划1:1.1左右的比例划定,且各地最低录取控制线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录取控制线。各类职业学校招生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批次、考生志愿和考生成绩择优录取,不得开展预登记,不得提前录取。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招生学校在全市统一规定时间内完成新生学籍入库手续办理。严格执行学籍管理与招生录取联动机制,未经批准的招生行为一律无效,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学籍,不得为未实际就读的学生注册学籍,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转移手续,确保“人籍一致”。其他要求详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说明(附件3)。
六、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一)规范招生宣传活动。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全面、客观、准确地向考生宣传招生政策、发布招生信息,各类学校的招生信息发布工作,须由属地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监管。凡需面向全市发布招生宣传信息(含宣传广告、招生简章等)的,须报经盐城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凡发布虚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学校,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招生资格。未列入我市《中考指南》的市外学校,一律不得在我市开展招生工作。
(二)规范指导志愿填报。各地各学校对盐城市教育局发布的各类招生信息要准确宣传解读,及时发放《中考指南》,准确解读招生政策,不得对招生政策进行误读、曲解,不得误导学生及家长,不得限制、强迫考生填报某一学校志愿。学校教师不得违背学生及家长意愿代填志愿,不得以经济利诱等手段争抢生源、开展有偿招生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初三学生参加复习和学业考试。学校及教师不得擅自向招生学校提供毕业生的个人相关信息,严禁干扰招生工作或牟取非法利益。
(三)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要求,不得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擅自提前招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不得违规招收借读生、旁听生、代培生、扩招生、自费生等各类非计划内学生;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学生空挂学籍、造成“人籍分离”;不得为学生在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杜绝“双重学籍”现象,公办高中与民办高中不得相互代招、混合招生。
(四)规范职业学校招生行为。严格落实招生资质公布制度,未进行招生资质核查或经核查确定不具备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一律不得招生,也不得以与其他学校联合培养的形式变相招生。对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未经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审批设立的中职异地分校、办学点,一律取消其招生资格。
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贯通培养项目原则上不得跨设区市招生,确有必要跨设区市招生的,须按程序向学校所在地、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分别报备并获同意。各学校的招生宣传内容必须合法、准确、真实,并与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校招生资质内容保持一致,不得弄虚作假、夸大其词。
严厉打击有偿招生行为,严格规范招生宣传费等各类费用的使用,不得将招生宣传费等相关经费与招生人数、生源质量挂钩,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行为。对查实的有偿招生行为,将按照《职业院校有偿招生行为处理办法》(苏教规〔2018〕5号)严肃处理。
七、切实强化制度约束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由市相应领导机构及市教育局牵头,全面负责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各地制定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须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坚持担当作为,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平稳有序。
(二)强化监督检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相关单位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会同人社、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不具备招生条件、办学资质存在严重问题的学校,依法依规取消其招生资格或办学资格。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监督,严防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严格责任追究。健全违规招生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投诉受理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台账、逐一认真核查处置,对违规办学、违规招生的学校,责令其立即整改,整改不力的,依法责令其停止招生,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对在招生工作中把关不严、监管不力的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依规依纪追究其责任。
本意见由盐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安排说明
2.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说明
3.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说明
4.盐城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安排说明
1.五年制高职与本科“5+2”分段培养由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与本科高校共同承担,分段前后的学习地点分别在相应的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和本科高校。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由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共同承担,分段前后的学习地点分别在相应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2026年我市五年制高职与本科“5+2”、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班招生计划安排按省教育厅通知执行。
全市各级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面向本市参加2026年中考学生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按公布计划审核招生人数并按实际入学名单审批各职业学校新生学籍;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及招生部门核定的实际招生人数,作为财政部门安排各职业学校免学费经费和生均公用经费依据。各招生学校不得突破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除省教育厅下达的高等师范、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外,非我市紧缺、社会急需专业的市外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安排在我市招生。市内各职业学校不得为社会职业培训机构代报招生计划和新生学籍。严格成人中专招生资质管理,未经批准不得开展成人中专招生。
2.全市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招生计划单列(简称“体艺专项计划”),经审核准予开展的项目,应向社会公示报名条件、招生流程,录取结束后,按规定在相应范围内公示名单。未完成的体艺专项计划,统一转入该校普通招生计划使用。
3.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热点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解工作,按规定比例将指标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当地初中,并制订详细实施方案,优化具体招录办法。各地热点优质普通高中定向指标分配到当地初中的招生方案,须在当地高中招生意见出台后及时报盐城市教育局中教科、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备案。盐城市区相关热点优质普通高中的定向指标生政策保持相对稳定。考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拥有不少于两学年的学籍,且实际就读满两学年,同时整个初三学年在该校就读,方具有获得学籍所在学校定向指标生的资格。跨区域回户籍所在地报名的考生不占用学籍所在学校的定向指标生计划,也不享受报名所在地的定向指标生计划。各初中校须在校内公示定向指标生资格条件和本校符合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定向指标生录取后如有被举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并追究相关学校责任人的责任。
4.江苏省盐城中学普通招生计划面向盐城市区(不含大丰区,下同)招生1120人,面向大丰区和各县(市)招生75人(具体计划分解详见附表)。盐城中学今年面向原一般初中定向指标计划为88名,在符合定向指标生资格且第一志愿填报盐城中学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定向录取,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盐城中学不含定向指标生的招生分数线40分;如有学校没有学生被定向指标生计划录取,则在这88名计划中调剂,按该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1到2人(毕业生数150人以下的学校录取1人,毕业生数超过150人的学校录取2人,分数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按照上述办法招录后如仍有剩余指标,则调剂到面上使用。
盐城中学在大丰区和各县(市)招生计划分解表
地区 | 招生计划 |
东台市 | 11 |
建湖县 | 9 |
射阳县 | 10 |
阜宁县 | 14 |
滨海县 | 14 |
响水县 | 9 |
大丰区 | 8 |
合计 | 75 |
注:盐城中学在大丰区和各县(市)招生录取时,若录取末位出现同分考生,不再追加计划录取。
附件2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说明
1.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或家长凭账号、密码、动态口令,通过手机端登录中考志愿填报系统。学生志愿填报在市统一平台提交确认后,原则上不得更改。但对确因外界因素影响干扰或操作不当出现的差错,可由家长或家长委托的其他法定监护人、直系亲属,提供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正式委托书等佐证材料,向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系统完成志愿修正。
2.考生填报志愿前,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和招考机构要组织对所属初中毕业班班主任进行统一培训,加强对考生网上正确填报志愿的政策宣传和操作指导。各地、各初中学校要将各类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特别是民办学校)及收费办法等,在考生填报志愿前,通过家长会、公示栏等渠道向家长和考生公开,为考生理性填报志愿提供准确参考信息。
3.志愿类别分为传统志愿和平行志愿两类。(1)传统志愿投档时,先划定批次投档最低控制线,在最低控制线上按“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将考生按学校志愿分开,同一学校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如果在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学校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再检索该学校第二志愿考生,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如果考生未被第一志愿录取,即使其分数达到或高于第二志愿所报学校的投档分数线,也只有在该校(第二志愿所报学校)第一志愿没有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投档。(2)平行志愿投档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志愿,被检索志愿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如未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学校,则不予投档。
4.普通高中志愿由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确定志愿类别,并在中考志愿填报说明中予以明确。职教类志愿均为平行志愿。
5.考生要慎重填报各批次志愿,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了解志愿设置,理性选择填报志愿。志愿表空白、一个志愿未填报的不得提交,考生因放弃一部分志愿或志愿填报不当而未被录取的,责任自负。
6.江苏省盐城中学和华东师范大学盐城高级中学、南京师范大学盐城高级中学面向大丰区和各县(市)招生,在志愿填报系统中与各地四星级公办热点高中同一批次,并在各地四星级公办热点高中前单独设置志愿栏口,考生可在上述三所学校中选择1所填报。已被三校录取的,其他学校不再录取;未被三校录取的,不影响其志愿栏口后各学校志愿正常录取。
7.盐城市京师实验学校、盐城枫叶高中、盐城外国语学校面向大丰区和各县(市)的招生,统一设置志愿栏口,按照平行志愿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8.五年制高职与本科“5+2”分段培养班单独设置志愿栏口,五年制高职、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班各填报2个志愿。为提高志愿填报的有效性和录取率,考生在填报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中专班、职高班等升学志愿时,需各填报2所不同学校。
9.其他面向盐城市内、本地区域外招生的普通高中,按招生学校星级安排在各地相应批次设置志愿栏口。
10.职教类、师范类有关学校相关专业按需要进行面试或体能测试(含体检)或专业考试等加试,组织加试的招生学校,须于2026年6月25日前将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及相关情况,报送至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
11.根据初中毕业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规定,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高水平艺术社团和职业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艺术素质测评成绩须达A等;艺术素质测评成绩为D等的考生不得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
12.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江苏省盐城中学、盐城市第一中学(含西环路、蓝海路、润海路三个校区)、盐城市亭湖高级中学、江苏省大丰高级中学、江苏省东台中学、江苏省建湖高级中学、江苏省射阳中学、江苏省阜宁中学、江苏省滨海中学和江苏省响水中学等10所四星级公办热点高中。
13.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六个方面中,有一个方面被认定不合格或为D等,不得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和高等师范学校师范专业;有两个方面被认定不合格或两个D等,不得报考三星级以上普通高中。
14.综合高中班学生入学后,统一注册普通高中学籍,第一学年在中职学校就读(不得提前到合作的普通高中就读),在学习普通高中必修课程的同时,学习职业教育相关课程。第一学年结束前根据个人意愿实行分流,分流后选择普通高中路径的学生学籍保持不变,继续学习普通高中内容,学习地点由中职学校和合作的普通高中共同商定,报经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填报志愿前告知学生及家长;选择职业学校路径的学生转为中职学籍,继续在中职学校就读。
从2025年起,综合高中班学生均在“江苏省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中备案学籍信息,学生分流时将从系统中自动调取信息并完成学籍异动,未备案信息的学生分流将无法在系统中完成学籍转换。
附件3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说明
1.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划定并公布全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以及报考人数确定各地区、各学校和全市最低录取控制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学生不得被录取。体艺专项计划招生,按盐城市教育局《2026年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招生工作方案》和经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学校招生简章进行录取。
2.各类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招生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批次、考生志愿和考生中考成绩择优录取。凡已按志愿投档并录取的考生,其他职业学校不得再为其登记入学、重复录取。各录取学校对已投档录取的学生要抓紧登记注册,及时建立新生学籍。
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投档录取工作全部完成后,少数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凭准考证原件、成绩单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到同意接收其就读的职业学校申请注册入学。接收学校按相关流程报盐城市教育局职社科与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共同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录取,未经审批录取的考生不予注册学籍。
3.江苏省盐城中学、华东师范大学盐城高级中学、南京师范大学盐城高级中学面向大丰区和各县(市)的招生计划,录取时若出现尾数同分情况,不追加招生计划录取。如遇尾数同分,优先录取数学、语文、英语三门学科总分高的考生;如三门总分仍有同分现象,则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等学科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五年制高职与本科“5+2”分段培养班的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班录取分数线,参照三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确定。“5+2”“3+3”项目录取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录取手续。
五年制高职类(含五年制高等师范)院校最低投档控制线,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通知为准。我市其他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如需分类划定最低投档控制线,须报经盐城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后,在《中考指南》公布的招生计划备注栏及学校招生简章中注明。
综合高中班、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五年制高职类院校、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班、技师班、高级技工班在三星级普通高中后录取,按各院校招生计划数1:1投档录取。
5.各普通高中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不得招收未参加2026年我市中考、无当年我市升学考试成绩的学生。在我市参加中考的考生擅自到外市高中就读,或我市学校违反规定招收外市中考考生的,不得为其注册学籍。
没有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不得作为在籍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不得作为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无法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各职业学校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组织预登记,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违规跨市域招生,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6.各普通高中、职业学校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收费政策,不得擅自向未经批准正式录取的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严肃查处各类学校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严肃查处以合作办学或以民办学校为名乱收费、高收费的行为。
7.2026年我市中考加分政策按《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加分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盐教办中函〔2022〕5号)要求执行,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按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证明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核手续,按相应类别加分投档录取。
8.完成义务教育的特需初三毕业生,经市、县两级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认定,在尊重家长和学生意愿的基础上,大市区(不含大丰区)以市特殊教育高级中学(市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为主,其他县(市、区)以县级特殊教育学校(职高班)为主开展招生录取。

盐城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6年5月26日印发
各县(市、区)教育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事局、盐南高新区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2026年全市普通高中安排招生计划53220人(其中依托中职学校举办综合高中班计划2380人,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专项计划696人),计划分配到所有普高学校(见附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策宣传。在填报志愿前,各地各学校要通过网络、媒体、校园公告栏、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公开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收费标准和方式等,发放《中考指南》、推送志愿填报宣传信息,精准解读政策规定,严禁误读误导,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及家长的知情权、选择权。
二、确保计划落实。各地各学校要采取切实可行方案并有序组织实施,全力保障和改善提升各普通高中学校师资、校舍、食宿等办学条件,确保满足生源入学和教育教学需求,足额落实招生计划。
三、加强学位供给。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有序扩大普通高中资源供给部署要求,结合未来几年初中毕业生数变化情况,增强普通高中学位供给能力,特别是普通高中学位供给不足情况突出地区,要采取存量资源扩容、闲置教育资源改扩建等方式,尽快化解学位供需矛盾。
四、严明招生纪律。本通知所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严禁无计划招生或学校之间相互代招生,严禁擅自突破计划招生,严禁干预考生志愿填报,严禁诱导、强迫考生填报指定学校志愿。凡违反招生纪律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教育局
2026年5月22日



变化较大的学校:
东台创新高级中学:600 → 850,+250人
东台市富腾高级中学:600 → 850,+250人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学:400 → 550,+150人
响水县清源高级中学:1200 → 1000,-200人
建湖县第一中学:1180 → 995,-185人
响水县第二中学:1350 → 1200,-150人

2026年盐城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相关政策解读
1.问: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较上年有什么变化?
答:今年全市高中阶段招生政策总体保持稳定,主要对招生录取批次进行了优化调整,将原2025年的第三批次(五年制高等师范学校师范专业)与第四批次合并,新的第三批次涵盖三星级及其他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五年制高职、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班、技师班和高级技工班;第四批次为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2.问: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如何安排?
答: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全市统筹,坚持职普协调、应招尽招。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令性分配到各地各学校,各地各学校一律不得超计划或无计划招生,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定期开展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摸排和学位预测预警,为科学编制招生计划提供依据。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详见《关于下达2026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3.问:今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批次如何设置?
答:今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分为4个批次,考生可填报各类普通高中志愿和职教类志愿,招生学校具体批次、分段和招录办法由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在各地志愿填报表和填报说明中予以明确。
第一批次:(1)公办热点高中、部分四星级公办普通高中实验班;(2)民办合作办学学校。招录按(1)—(2)阶段依次进行,被前一阶段学校投档录取的,其他志愿学校不再进行投档。
第二批次:(1)其他四星级普通高中、部分三星级普通高中实验班等;(2)五年制高职与本科“5+2”分段培养班。招录按(1)—(2)阶段依次进行,被前一阶段学校投档录取的,其他志愿学校不再进行投档。
第三批次:(1)三星级及其他普通高中;(2)综合高中班;(3)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4)五年制高职;(5)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班、技师班;(6)高级技工班。招录按(1)—(6)阶段依次进行,被前一阶段学校投档录取的,其他志愿学校不再进行投档。
第四批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
4.问:今年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如何填报?
答: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继续推行“手机端”方式填报,依托“我的盐城”APP,在“盐城中考志愿填报”平台统一填报。考生或家长通过手机,凭用于填报志愿的账号(建档号)、密码(身份证号)及动态口令登录志愿填报系统,首次登录后须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
学生志愿填报在市统一平台提交确认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如确因外界因素干扰或操作不当出现差错,可由家长或家长委托的其他法定监护人、直系亲属,提供相关身份证、户口簿、委托书等佐证材料,向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系统完成志愿修正。
考生填报志愿前,要认真查阅《中考指南》中各批次学校招生计划和报名区域的填报说明,在充分了解各种情况后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理性选择、慎重填报志愿。志愿表空白、一个志愿未填报的不得提交,考生因放弃一部分志愿或志愿填报不当而未被录取的,责任自负。
考生填报志愿前,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组织对所属初中毕业班班主任进行统一培训,加强对考生网上正确填报志愿的政策宣传和操作指导。各地各初中学校要将各类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特别是民办学校)及收费办法等,在学生填报志愿前,通过家长会、公示栏等渠道向家长和考生公开。
中考志愿填报的具体流程如下:考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手机上安装“我的盐城”APP,在规定时间内找到中考志愿填报系统链接,点击进入。凭档案号、密码(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号)和动态口令登录系统,自主选择填报志愿。网上提交志愿信息时,系统会进行数据逻辑校验。确认无误后提交志愿,只有正式提交的志愿,才能成为有效志愿。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要认真保管密码和动态口令卡,如遗失或遗忘,须按程序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申请重置或补发。
5.问:今年盐城市区(不含大丰区)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如何设置?
答:今年盐城市区(市直、盐都区、亭湖区、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建档考生可填报的普通高中志愿批次及栏口安排,总体保持稳定。具体设置详见《中考指南》及各地志愿填报表。其中,江苏省盐城中学、华东师范大学盐城高级中学、南京师范大学盐城高级中学面向大丰区和各县(市)招生,在志愿填报系统中与各地四星级公办热点高中同一批次,并在其前单独设置志愿栏口,考生可从上述三校中选择1所填报。盐城市京师实验学校、盐城枫叶高中、盐城外国语学校面向大丰区和各县(市)的招生,统一设置志愿栏口,按照平行志愿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民办高中收费标准较高,考生及家长要了解清楚收费标准及相关要求后慎重选择。
6.问:综合高中班学生学籍如何注册、学习地点如何安排?
答:综合高中班学生入学时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从2025年起,综合高中班学生均须在“江苏省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中备案学籍信息,学生分流时将从系统中自动调取信息并完成学籍异动,未备案的学生分流将无法在系统中完成学籍转换。
综合高中班学生第一学年在招生的中职学校就读,在学习普通高中必修课程的同时,学习职业教育相关课程,不得提前到合作的普通高中就读。第一学年结束前根据个人意愿实行分流,分流后选择普通高中路径的学生学籍不变,继续学习普通高中内容,学习地点由中职学校和合作的普通高中共同商定,并且要求报经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在填报志愿前告知学生及家长;选择职业学校路径的学生转为中职学籍,继续在中职学校就读。
7.问:五年制高职与本科“5+2”分段培养班如何招生?
答:五年制高职与本科“5+2”分段培养班,面向盐城全市范围招生,中考录取时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分数不得低于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前段5年在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学习,5年学习结束后转段到本科院校进行后2年学习。“5+2”项目的转段学生须参加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对符合转段升学条件的学生,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牵头院校报送的转段升学拟录取名单指定投档录取,进入本科阶段学习。“5+2”项目颁发“专升本”毕业证书。
8.问: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班如何招生?
答: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班面向盐城全市范围招生,可填报2所学校志愿,每所学校选择2个专业,录取时按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分数参照三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确定。前段3年在中职学校学习,3年学习结束后转段到高职院校进行后3年学习。“3+3”项目的转段学生须参加中职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且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理论、专业基本技能成绩全部合格。
9.问: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如何进行?
答: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仍由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统一扎口管理,实行网上集中录取,按志愿填报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名册统一审批。普通高中按照招生计划、录取批次、控制线、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录取,全市和各地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总招生计划1:1.1左右比例划定,且各地最低录取控制线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录取控制线。各类职业学校招生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批次、考生志愿和考生成绩择优录取,不得组织预登记,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违规跨市域招生,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严格执行学籍管理与招生录取联动机制,未经批准的招生行为一律无效,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学籍,不得为未实际就读的学生注册学籍,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转移手续,确保“人籍一致”。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五年制高职与本科“5+2”分段培养班录取最低控制线参照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确定;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班录取最低控制线参照三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确定。五年制高职类院校最低投档控制线以上级部门通知为准。综合高中班、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五年制高职类院校、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班、技师班、高级技工班在三星级普通高中后录取,按各院校招生计划数1:1投档录取。
江苏省盐城中学、华东师范大学盐城高级中学、南京师范大学盐城高级中学面向大丰区和各县(市)的招生计划,录取时尾数同分不追加计划,如遇同分,则录取数学、语文、英语三门学科总分高的考生,如三门总分仍有同分现象,则分别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等学科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10.问:今年普通高中体艺专项计划如何招生?
答:为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和特色建设,为学生提供多元发展平台,我市今年继续安排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专项招生计划,该计划单列,未用完的专项计划转入普通招生计划。经审核准予开展的项目,必须提前向社会公示报名条件、招生流程,录取结束后,须按规定在相应范围内公示名单。
符合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报名条件的考生根据中考报名区域招生学校的招生项目与人数,选择报考相关普通高中。考生只能报考所在区域一所学校一个高水平招生项目,多报无效。各招生学校的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成绩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及成绩在盐城教育网再集中公示无异议后,由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汇总备录。报考四星级高中或享受四星级高中招生待遇学校的体艺类考生,必须专项测试成绩合格且中考成绩达到中考总分70%以上,科技类考生必须专项测试成绩合格且中考成绩达到中考总分80%以上,报考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艺术素质测试成绩必须达到A等,普通高中录取时按专项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之和择优录取。报考三星级及其他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须专项测试成绩合格,按专项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之和择优录取,专项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之和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尾数同分的,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不得突破该项目的招生计划。以上录取在每批次提前进行。
为深化体教融合,促进学校体育学训并重,对未完成体育类项目招生计划的,可由招生学校对该项目专项测试成绩及竞赛成绩突出的考生,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市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可破格录取。
11.问: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政策有无调整?
答: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加分工作具体按《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加分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盐教办中函〔2022〕5号)执行,符合政策性加分规定的考生,按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证明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核手续,按相应类别加分投档录取。
12.问:往届生报考有哪些限制?综合素质评价有何要求?
答: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江苏省盐城中学、盐城市第一中学(含西环路、蓝海路、润海路三个校区)、盐城市亭湖高级中学、江苏省大丰高级中学、江苏省东台中学、江苏省建湖高级中学、江苏省射阳中学、江苏省阜宁中学、江苏省滨海中学和江苏省响水中学等10所四星级公办热点高中。
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六个方面中,有一个方面被认定不合格或为D等,不得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和高等师范学校师范专业;有两个方面被认定不合格或两个D等,不得报考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
13.问:市教育行政部门在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方面有何规定?
答:高中阶段招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要求,不得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擅自提前招生和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不得招收借读生、旁听生、代培生、扩招生、自费生等,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学生空挂学籍、“人籍分离”,不得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
职业学校落实招生资质公布制度,对招生资质未核查和资质核查不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一律不得招生,也不得以与其他学校联合培养的形式变相招生。坚决治理有偿招生,不得将招生宣传费等相关经费与招生人数、生源质量挂钩,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查实的有偿招生行为,将按照《职业院校有偿招生行为处理办法》(苏教规〔2018〕5号)严肃处理。
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均要设立招生工作电话,接受社会咨询和投诉,并在当地主要媒体和教育网站上公布。今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88228663(盐城市教育局中教科),88228683(盐城市教育局职社科),88228690(盐城市教育局体卫艺科),88399020(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
一图读懂——《2026年盐城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二、盐城中考志愿群
中考前提供:
✅ 解读:中考招生政策、批次规则、志愿填报技巧
✅ 更新:盐城市区及各县区一二三模试卷、真题汇编、各科复习资料
✅ 分享:各高中录取分数线、办学情况、择校对比
✅ 分群:新高一家长微信群:
市区第一批次:盐中、一中、亭高、华师、南师、龙冈、盐实高
市区第二批次:龙冈、伍佑、田家炳、明达、大冈、开发区、文峰、时杨
民办学校批次:盐城外国语、北师盐城、枫叶
各县区的高中:东台、大丰、建湖、射阳、阜宁、滨海、响水
职业教育批次:5+2、普职融通、职教高考、五年制高职、中专
中考后提供:
高中同步学习资料,高中生志愿者活动
高中综合素质档案,高中选科分班指导
高考综合评价录取,高考升学志愿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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