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现对我校2026年符合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资格考生名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政策性加分情况予以公示,具体事项如下:
一、指标到校资格认定标准
1. 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名额,按照各初中实际在籍、在校就读满三年且报名参加本年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考生须同时满足初中阶段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两项条件,方可具备指标到校资格。
2. 本地户籍随迁子女,在外省、市完成义务教育,返回我县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并参加临泉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与本县户籍在校就读考生享受同等指标到校政策。
3. 指标到校考生录取,须达到我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综合素质评价相关要求。
二、公示时间
2026年5月26日—2026年5月29日
三、异议反馈公示期间,广大群众、考生及家长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举报电话反映情况。
举报电话:0558-3961867
临泉县临庐实验学校
2026年5月26日

文章来源:
四季读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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