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的脚步也日益临近
为进一步做好
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
我省多地出台
军人子女中考加分优待相关政策
让军人子女
在求学路上获得应有的支持与关爱!
小编这就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

2021年,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军政〔2021〕247号)
(三)高中阶段教育
5.重视做好入学转学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完善固化军人子女中考优待政策,对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军人子女,按照规定给予录取优待,其中,新组建部队中直接担负作战和作战保障任务的师级以下建制部队,统一按作战部队把握。因部队移防、工作调动或者生活基础变更,军人子女需要随迁转学的,地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人学习情况安排到同类同水平高中就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协调安排,确保及时入学。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
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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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优待
(一)军人子女符合中考报名条件,参加各地中考报考普通高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降30分录取。
1、 烈士子女;
2、 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部队军人的子女;
3、 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
4、 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 的子女;
5、 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
(二)军人子女符合中考报名条件,参加各地中考报考普通高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降20分录取。
1、 作战部队(“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军人的子女;
2、 在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3、 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
4、 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5、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6、 受正大军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三) 除上述(一)(二)款以外的其他军人子女在中考时降5分录取。
(四) 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以及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可以到父母原户籍所在地区相应的普通高级中学就读。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在学校学习期间免交学杂费,并酌情给予寄宿生活补助。
(五)军人因工作调动、生活基础变更等,其子女需要转学的,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安 排到相应的普通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
(六)军人子女需要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以在部队驻地 市、县(市、区)范围内由教育行政部门优先安排选择中等职业学校。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在学校学习期间有生活困难 的,要酌情给予生活补助。学生毕业时,学校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5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加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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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按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浙江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浙江省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联〔2024〕2号)(见附件1)执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军人子女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最高分进行加分,不累计加分。符合军人子女加5分条件的考生,若同时符合上述1—4类中加分条件的,可与1—4类中符合条件的一项所获加分进行累计;符合军人子女加20分及以上条件的考生,不再享受其他累计加分。
宁波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
进一步调整完善中考加分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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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役军人子女应届考生
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双拥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军政〔2021〕247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24〕2号)要求,所有现役军人子女在中考总分基础上加6分,具备其他条件的军人子女按文件执行。
温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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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市2024年中考相关政策,符合下列情况的考生在报考高中段学校时享受政策加分待遇。
(一)下列5种情况之一的考生加30分:
1.烈士子女;
2.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部队军人的子女;
3.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
4.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5.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
(二)下列6种情况之一的考生加20分
1.作战部队(“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军人的子女;
2.在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3.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
4.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5.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6.受正大军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三)除上述(一)、(二)款以外的其他军人子女加5分。以上所称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

军人将青春献给祖国山河
用热血守护万家灯火
却在无数个日夜与家人相隔千里
错过孩子成长的珍贵瞬间
无论是烈士子女
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还是在偏远边疆
危险岗位坚守的军人后代
这份政策关怀
是国家与社会对奉献者最深情的回应
愿所有军娃执笔如枪
考场夺魁
中考加油!!!
(来源:中国双拥、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