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5号)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6〕60号)、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宁波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26〕86号)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有序做好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推进普高特色多样发展,结合余姚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26年高中段学校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发展素质教育,进一步健全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学校优质特色发展,实现学校特色和学生特长协同发展。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考试时间安排。2026年全省统一命题的中考计分考试科目、时间、分值和形式如下:

以上学科笔试均采用答题卷答题,考生在考试中不得使用计算器。各学科考试成绩保留整数位。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测认定手部残疾、重度弱视或持有手部残疾证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市中招办核定,可免除科学实验操作测试,其科学实验操作测试成绩按“中考科学学科笔试成绩×0.063”(实验操作测试总分10分与科学学科笔试总分160分比值)计算后判定等第。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测认定听力残疾或持有听力残疾证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市中招办核定,可免除英语听力考试,其英语听力考试成绩按“中考英语学科笔试成绩×0.2”(英语听力考试总分20分与英语学科笔试总分100分比值)计算。
2.成绩发布及复核。中考成绩发布时间为6月30日。考生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原就读初中学校提出成绩复核,由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向市中招办复核。成绩复核主要核查成绩处理各环节有无差错,不重新评卷。考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不查阅试卷,成绩复核结果由学校告知考生。
三、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
3.科学编制招生计划。高中段学校招生实行计划审批和下达机制,要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优化教育结构,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合理调整普职招生比例。2026年我市高中段学校班额一般不超过50人。高中段学校原则上在余姚范围内招生。
4.明确招生录取办法。高中段学校录取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中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录取中出现总分相同时,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和数学两科总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总分、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五科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具体的高中段学校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另行制发。
5.做好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具备特色办学基础的普通高中可在规定范围内开展特色班、特长生招生,要明确学校特色方向、招生数量和招生办法,并控制招生比例。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特长生招生遵循考生志愿,依据考生中考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一定权重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特长生招生办法另行制发。
6.落实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招生。继续实施余姚中学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全市初中的招生办法,积极引导全市初中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26年分配比例为学校招生总额的70%,定向分配招生名额按照各初中符合普通高中报名条件人数均衡分配。定向分配招生根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学生志愿择优录取。余姚中学招生办法另行制发。
7.做好北师大余姚实验学校(高中部)招生。支持北师大余姚实验学校(高中部)创办质量一流的学术型普通高中,助力学校聚力打造高质量的学术型普通高中,集聚优质师资与生源资源,深化育人内涵,全面推动学校办学品质。2026年北师大余姚实验学校(高中部)实行强基计划招生、普高第一批次招生和普高第二批次招生共三批次招生。具体招生办法另行制发。
8.综合高中班招生。继续开展综合高中试点工作,招生计划列入普通高中计划,新生录取按普通高中招生办法实施招生,学籍注册为普通高中学籍,经高中阶段一定时间学习后,结合相关测试成绩,由学生自主重新选择普通高中教育或中职(技工)教育。综合高中班特长生招生参照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办法。具体招生方案另行制发。
9.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进一步落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纳入市教育局统一管理。
10.做好中职(技工)学校招生。推行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统一制订招生计划,统一招生录取系统。持续增加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招生数量,中职学校五年制招生计划数占招生计划总数60%以上。
11.做好中考各项加分工作。归侨及华侨子女、父母至少一方为港澳永久居民的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在民族乡镇配置的学校完整接受义务教育的少数民族户籍考生在中考总分基础上加6分投档。现役军人子女在中考总分基础上加6分投档,具备其他条件的军人子女按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联〔2024〕2号)执行。符合条件的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加分具体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考生在各类项目中具有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大一项加分分值计入中考总分,不累计加分。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提交申请,由各联办部门审定核准。
四、保障举措
12.贯彻“阳光招生”运行机制。各地各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工作要求,加强对中考中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监督。要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章程、报考资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3.严格高中段招生管理。各校要全面落实招生工作“十个严禁”要求,加强招生管理工作,各初中学校未经中考,不得向高中段学校(包括技工类学校、成教机构和院所等)输送生源。严禁以任何方式阻止学生参加中考。要继续规范高中段学校收费行为,严禁收取择校费、占位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等行为。所有招生类型均须线上录取,严禁任何形式的线下招生、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严禁通过“意向登记”“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签约形式,误导家长或变相提前招生。强化高中段学校新生学籍审核工作,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人籍相一致。8月25日前要将学生信息录入浙江省高中段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未通过省平台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14.强化宣传管理。市中招办通过编制报考指南(电子版,余姚教育信息网:http://www.yyedu.net.cn)积极宣传招生政策,利用网络或其他公众媒介及时回应家长的关注。迎考阶段,高中段学校不得进初中学校开展现场咨询或宣传活动。针对职业学校专业多、培养模式多、成长路径多和志愿选择难度大的实际,各校要认真做好初中毕业生及其家长对职业学校志愿填报的指导服务工作。未经市教育局同意,各校不得同各类机构、媒体等合作开展招生宣传。坚决查处学校虚假宣传、夸大办学成效等违规行为,严禁高中段学校发布高考成绩等信息。
15.强化违规督查问责。市教育局建立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过程监管,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群众举报和受理申诉渠道,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全面落实“十个严禁”: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预招生、预录取)、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设置奖金、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尚未毕业的学生或已被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任何初中学校未经中考,向高中段学校(包括技工类学校、成人院校等)输送生源;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对招录学生进行分类,强制学生不参加学考、强制学生就读国际课程项目;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搭车收费;严禁开展虚假招生宣传,误导学生及家长,不得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对中考报名工作审核不严产生缺考、漏考或导致学生使用虚假、失效材料获取报名资格的学校、参与教师予以追责问责。对违反招生规则和招生纪律的高中段学校,取消学校当年一切评优评先资格,民办高中段依照规定削减招生计划。违规招录的学生,一律不注册学籍。
余姚市教育局
2026年5月20日
来源:余姚市教育局
余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余姚中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余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余教〔2026〕30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26年余姚中学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根据2026年余姚市高中段事业计划,余姚中学计划招生13班共520人。
二、招生范围
被余姚中学录取的新生必须是符合普通高中报考条件并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读满三年初中,且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应届生。
三、实施办法
(一)自主招生:招生名额不多于招生总数的20%,由余姚中学自主录取并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确定人选。
(二)定向招生:招生名额为招生总数的70%。
1.定向招生范围
定向生对象必须符合余姚中学报考条件,必须在我市初中三年中无转校、无在非电子学籍所在初中就读经历,且学生应该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达到2A2B及以上。
2.定向生指标分配
2026年分配比例为余姚中学招生总额的70%,定向分配招生名额按照各初中符合普通高中报名条件人数均衡分配。
3.定向生录取
⑴录取原则
定向生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参加测试视作自动放弃资格。
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⑵录取办法
余姚中学招收定向生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在自主招生和统一招生结束后按以下办法择优招收,额满为止。
具体办法如下:
——按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第1200名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即“基准线”。山区学校“基准线”下降5分。
——各初中学校在“基准线”以上按定向生分配名额数择优招收,额满为止。
——若初中学校无上“基准线”的考生,则可下降10分,录取不超过1人。
——总分相同时,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和数学两科总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总分、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五科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以下简称“同分录取原则”)。
——若上述录取办法结束后仍有空余名额,按“定转统”处理,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时,按同分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三)统一招生:招生名额为剩余名额。
自主招生后,剩余名额在全市符合余姚中学相关条件的学生中,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时,按同分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四)录取顺序
余姚中学录取的顺序为:1.自主招生,自主招生计划未能完成的,计入统一招生计划。2.统一招生。3.定向招生。4.“定转统”招生。
四、工作要求
(一)余姚中学招生工作是我市高中段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高中段招生考试与招生工作改革能否顺利推进。这项工作政策性、原则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各初中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将有关政策及时、准确地传达到广大教师、学生、家长,积极主动地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
(二)各校要依照自下而上的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杜绝不正之风,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追究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减少相关初中下一年度定向生名额。
余姚市教育局
2026年5月20日
来源:余姚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