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2026 年中考、高考考试招生有关工作部署要求,严厉整治校外培训机构涉中考、高考各类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净化考试环境,维护教育公平,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决定从2026年4月至9月底,开展2026年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涉中考、高考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不得对涉及学生考试的相关培训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引诱误导学生及家长。
二、不得以任何形式协助、参与、组织考试舞弊。
三、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或夸大的涉考涉招敏感信息和话题制造教育焦虑,破坏考试招生秩序。
四、不得通过买卖所谓的“试题”“答案”“内部招生指标”等欺骗性行为,实施涉考涉招诈骗。
五、不得组织或参与进入考场收集试题;不得以文字、音频、视频直播等任何方式在网络上公布或评价试题;不得违规传播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取的试卷真题原卷。
六、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中/高考喜报”“中/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本机构“上榜率”“录取率”等。
七、不得煽动、组织考生和家长对有关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串联、闹访。
八、不得在考点、学校等周边组织招生宣传、发放宣传资料。
九、不得超经营范围或违反规范要求,违规开展中考、高考志愿填报等咨询服务。
十、不得在经营过程中出现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十一、不得仿冒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公众号等。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2026年5月15日
投诉举报电话: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0471-4606415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0471-12315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0471-6358016
来源丨呼和浩特教育
编辑丨李乐
校对丨宋烨
责编丨张云飞
审核丨郭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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