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浙江省各地中考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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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浙江省各地中考招生政策
2026浙江省各地中考招生政策 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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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宁波市教育局发布

《2026年宁波市教育局直属高中段学校招生政策解答》

《2026年宁波市中考中招政策问答》

具体内容,一起了解

↓↓

01

2026年宁波市教育局

直属高中段学校招生政策解答

市直属高中段学校中考中招

时间流程

2026浙江省各地中考招生政策 第3张

普通高中招生类别

自主招生(含强基计划)

1.报名时间

5月15日(星期五)8:00至5月16日(星期六)17:00。由招生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通过宁波市中考中招系统告知考生。 

网址:https://zkzz.nbedu.net.cn

2.报名项目数量

每人可填报1—2项自主招生项目,其中强基计划项目只能填报1个。

3.专业测试时间

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类项目专业测试原则上实施统测,统测时间为5月23日(星期六)至5月24日(星期日)。

定向分配招生

1.分配计划

优质示范普通高中普通班招生计划的70%用于定向分配招生,定向分配招生名额原则上按照各初中符合普通高中报名条件人数均衡分配,并适度向薄弱初中学校倾斜。

2.报名条件

同一初中学校具有完整3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且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品德表现为良好及以上,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科学能力等第原则上应为2A2B及以上。初中有转学记录、有处分未撤销或有违法行为的考生,则无定向分配招生参与资格。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工作

市直属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分自主招生和统一招生两个批次。招生计划的70%实施自主招生,按照自主招生的报名时间、测试办法、志愿填报和录取方式实施招生;招生计划的30%列入统招批次招生,按照学校设定的中考成绩和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实施招生;自主招生未录足计划计入统招批次。

特别提示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录取工作必须通过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其他渠道一律无效!

网址:https://zkzz.nbedu.net.cn

填报志愿要点

(一)第一批次志愿填报(中考成绩发布前)

6月23日8:00至6月24日17:00

考生可选择填报5个大类志愿

中本一体化志愿,可选择填报6个平行志愿;

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志愿,测试合格考生可选择填报3个平行志愿;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志愿,可选择填报1-2个志愿,其中强基计划项目只能填报1个志愿;

城区中等职业(技工)学校自主招生志愿,具备填报资格考生可填报2个志愿;

直属中等职业学校特长生志愿,测试合格的考生可选择填报1个志愿。

(二)第二批次志愿填报(中考成绩发布后)

7月4日8:00至7月5日17:00

1.普通高中定向分配志愿

可填报1个定向分配招生志愿

2.学校统招志愿

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和中等职业(技工)学校统招志愿可同时兼报,考生一次性最多填报18个平行志愿(其中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不多于8个)

温馨提示:1个报考代码为一个志愿单元。

(三)征求志愿填报(中考成绩发布后)

在统招批次录取结束后,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未被录取考生和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开展征求志愿招生。市教育考试院将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剩余计划情况,未被任何高中段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7月10日登录中考中招系统填报10个征求志愿,普通高中、综合高中、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征求志愿可兼报。

志愿填报说明 

填报志愿前,考生可登录中考中招系统查阅各高中段学校招生简章,了解各校招生项目、报名条件、收费标准等。志愿填报规定时间内,考生可按批次填报志愿、更改志愿,以提交成功的最后一次志愿为考生中招志愿。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任何人不得补报、撤销或更改志愿。中考中招系统记录并保留考生登录填报志愿所有操作技术信息作为电子物证,不再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为避免因停电、计算机损坏、网络繁忙等无法正常填报志愿的意外情况,建议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尽量提前填报并确定志愿。考生应在监护人陪同下,按本人意愿慎重填报志愿,并牢记密码不得向其他人透露,因志愿填报有误、账号密码泄露等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及监护人承担。

招生录取要点

(一)第一批次志愿录取

7月2日—7月3日

录取顺序为:贯通培养试点班录取;中本一体化录取;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录取;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城区中等职业(技工)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直属中等职业学校特长生录取。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若招生项目录取不足,继续进行第二志愿录取。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项目未录足计划计入统招批次。

(二)第二批次志愿分类录取

7月6日—7月7日

录取顺序为:普通高中定向分配录取,定向分配招生未完成计划,计入统招批次;高中段学校统招批次录取。

(三)征求志愿录取

7月11日

征求志愿填报结束后,由市教育考试院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被上一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的录取。

征求志愿招生录取结束后,停止本年度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中考中招系统录取学生名单上报省教育厅统一注册学籍。

(四)录取查询

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后,考生均可登录宁波市中考中招系统查询录取信息。未经市中考中招系统录取,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承诺录取。

2026浙江省各地中考招生政策 第4张
02

2026年宁波市中考中招政策问答

1.今年中考日期、科目、满分分值、考试形式?

2026浙江省各地中考招生政策 第5张

2.高中段学校有哪些招生方式?

答:2026年我市高中段学校主要有自主招生、定向分配招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和统一招生4种方式。其中,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招生比例不低于学校普通班招生总额的70%,且原则上按照各初中符合普通高中报名条件人数均衡分配,并适度向薄弱初中学校倾斜。具体可以查看学校招生简章。

3.特色招生项目有何新变化?

答: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招生政策,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办学,结合各校特色课程、专业师资、校外资源等要素,适量设置覆盖科技、人文、体育、艺术等特色项目,为不同潜质学生提供精准成长通道。考生可结合自身学科特长与人生志趣提前做好生涯规划,理性选择适配项目。

4.报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需要什么资格条件?

答:报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的学生应符合宁波市普通高中报名条件,且具有所报项目的特长和发展潜质。具体要求如下:

1.科技类特色班、特长生报名对象条件为:初中阶段在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科技部门参与组织的科技类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荣誉,或在科学小发明、科技小论文等方面有优秀成果的应届初三学生。

2.人文类特色班、特长生报名对象条件为:初中阶段在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参与组织的人文类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荣誉,或在文史哲等方面具有较高素养的应届初三学生。

3.艺术类特色班、特长生招生对象条件为:初中阶段在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文化宣传部门参与组织的艺术类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荣誉,或掌握一定艺术技能,具有较高艺术素养的应届初三学生。

4.体育类特色班、特长生招生对象条件为:初中阶段在市级及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类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前八名,或在县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比赛中取得个人、集体项目前三名的应届初三学生。

5.今年招生录取规则具体怎样?

答:高中段学校录取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中考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录取中出现总分相同时,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和数学两科总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总分、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五科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被上一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以后批次的录取;按报考志愿顺序录取的学生,不得放弃已被录取的志愿。

6.在哪里了解学校招生信息,进行志愿填报?

答:考生须通过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官网,查看学校招生简章,了解招生项目、计划、程序及报名条件,进行志愿填报、招生录取和结果查询。其他渠道一律无效。

网址:https://zkzz.nbedu.net.cn

7.我市“阳光招生”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加强对中考中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健全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报考资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坚决整治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暗箱操作”“掐尖招生”“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捆绑填报多校区”等现象,严肃查处各类跟招生入学挂钩、关联的收费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8.如有招生疑问,应该到哪咨询?

答:我市中考中招最新政策将通过“宁波教育”“宁波教育考试”微信公众号权威发布,请考生和家长及时关注。市教育局招生咨询热线:0574-89108910,市教育考试院招生热线:0574-87323004,全程提供政策咨询服务。6月22日,市教育局还将组织全市普通高中、职业院校开展线上招生宣讲。各初中学校也将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等渠道,做好政策解读与志愿指导。 

杭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2026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今年市区(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和西湖风景名胜区,下同)体育中考报名4.4万余人(含个别生约800人),较去年增加约3100人。通过杭二中高新学校、浙大附中实验学校2所新学校投用,以及8所去年招生或扩建学校扩班等方式,今年市区新增公办普高学位数与考生增量基本持平。总体上,面向市区招生的普高学位数与考生比超过73%,较去年进一步提升。

中考招生期间,市教育局将深入开展违规招生宣传行为专项整治,加强政策宣传与考生服务,严格考试组织与安全,确保考试环境平稳有序。后续,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实施办法将陆续发布,详见杭州教育网“招生考试”公告及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杭州教育发布”

一起来看

《关于2026年杭州市区

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可报考市区各类高中:

(一)杭州市区户籍的2026届初中毕业班学生或往届毕业生。

(二)浙江省内非杭州市区户籍、港澳台籍、外国籍的杭州市区初中学校2026届毕业班学生或往届毕业生。

(三)符合市区报考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中,在杭州市区初中学校就读的2026届毕业班学生,须具有杭州市区初中阶段连续3年学习经历和学籍,且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市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按照国家规定在近3年内至少参加1年社会保险;往届毕业生须初中毕业当年符合市区报考条件。

(四)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学生。

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生不得报考。

招生计划

按市区初中毕业生均能升入高中段学校、普职教育协调发展的原则,编制市区各类高中招生计划。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见《2026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报考指南》。

综合素质评定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按《杭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杭州市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通知》(杭教初〔2012〕1号)执行,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和综合评语中的操行等第评定作为各类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兼顾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主要依据,初中毕业班学生均需参加。

(二)中考包括文化课考试和体育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含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下同)等5门科目采用省统一试题和分值。

(三)2026年考试日期、考试科目、考试形式、考试时间、满分分值如下:

2026浙江省各地中考招生政策 第6张

注:体育与健康科目得分之和(总分)如有0.5分的计为1分。

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的科学实验测试,由所在学校组织实施,成绩按合格或不合格评定;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的测试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成绩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招生录取

(一)工作原则

各类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完善基于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

(二)招生批次

各类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共分四个批次,按先后顺序依次为中职与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招生(以下简称“中本一体化招生”)、名额分配招生、自主招生和集中统一招生。

(三)志愿填报和录取

报考中本一体化招生、名额分配招生和集中统一招生第一、二段学校(专业)的考生,应在中考前一次性填报上述招生批次(段)相应的升学志愿。报考集中统一第三段学校(专业)的考生,在第二段招生录取完成后再填报志愿。报考自主招生特长生学校的考生,填报志愿且资格审核通过即完成相应学校志愿填报;报考其他自主招生(特色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中等职业学校)学校的考生,在报名参加学校相关水平测试且成绩合格后,视作已完成相应学校(专业)自主招生志愿填报。

已被前一批次(段)录取的学生,不再进入后续批次(段)录取。具体志愿填报和录取规则如下:

1.第一批次:中本一体化招生

考生最多可填报5个招生学校(专业)志愿(具体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等另发),在全市统一的中本一体化招生平台,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2.第二批次:名额分配招生

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及其领办的分校招收名额分配生。其中,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比例为学校招生计划数的70%;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分设的校区及领办的分校、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等名额分配招生比例为学校招生计划数的40%。

具有名额分配生资格的考生最多可填报5个招生学校志愿,以“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按初中学校逐校进行录取。

3.第三批次:自主招生

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计划、实施办法(招生简章)须经学校集体研究(区属、区管学校还须报区教育局集体研究审核)后,报市教育局集体研究审核。自主招生的类别有:

(1)特长特色自主招生

共3个类别,包括特长生、列入自主招生的特色班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考生在3个类别中选择其中的一类报考,不得兼报,具体按相关通知执行。中考前,先进行术科(专业水平,下同)测试;中考后,在志愿生效的考生中,根据术科测试成绩、中考成绩(不含加分,下同),按一定权重进行考核录取,其中中考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

(2)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

根据办学定位和专业特点,中等职业学校经申请批准可单列计划自主招生。考生可在自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中选报1所中等职业学校的1—6个专业志愿。

中考前,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先由招生学校进行专业适应性测试。中考后,招生学校在专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专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中考成绩按一定权重计算考核总分,其中中考成绩所占权重为90%,并根据考生志愿及考核总分,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上述两个类别的自主招生,按照特长特色自主招生、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的顺序依次进行,已被前一类别录取的学生,不再进入后一类别录取。具体招生录取办法详见有关通知。

4.第四批次:集中统一招生

集中统一招生按一至三段分段进行。

(1)第一、二段招生

省重点普通高中、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及其领办分校(含面向市区等额招生的萧山、余杭、临平、富阳、临安五区普通高中),相关学校职普融通试点班、综合高中试点班第一段招生,市内其他各类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专,下同)第二段招生。

考生最多可填报10个第一段招生学校志愿、20个第二段招生学校(专业)志愿,分段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列入集中统一第一、二段招生的部分学校特色班招生,考生应先参加术科测试,合格者方可填报相应志愿(与第一、二段志愿同时填报),纳入相应段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2)第三段招生

第二段招生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专业)和市外民办普通高中纳入第三段招生。

上述招生录取的具体实施办法分别另行制定。

(四)各类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升入省重点普通高中、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及其领办分校的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其综合评语中的操行等第须合格及以上,综合素质等级评定须6项全部合格(P等)且其中获得优秀(A等)项数3项及以上,初中毕业生科学实验测试合格。

升入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班、综合高中试点班、职普融通试点班的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其综合素质等级评定须6项全部合格(P等)及以上;其他学校与专业录取的学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须4项合格(P等)及以上。

其他事项

(一)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单位和学校应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各类高中招生政策的宣传,使广大考生、家长及时了解有关要求,并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各高中学校要切实规范招生及宣传行为,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捆绑填报多校区”等签约形式,误导家长或变相提前招生,为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考组织及招生相关工作的指导,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公示、监督等有关制度,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三)市区各类高中招生的录取信息等由考生本人登录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名单须按规定进行公示。

(四)学生按规定程序被所报考学校录取后,不得放弃录取结果,其他招生学校也不得再行录取。已录取学生转学按《浙江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教基〔2022〕18号)规定执行。

(五)各招生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应严格按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另立收费项目,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助费用及设备物品。各高中学校要规范学籍管理,严禁挂靠学籍,做到“人籍一致”。

根据国家、省相关法规政策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今天,温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一起跟着教育小布看看有哪些事项要注意→

2026浙江省各地中考招生政策 第7张
一、招生计划

各地要充分研判学龄人口变化和外来人口流动趋势,科学规划区域内高中教育学位资源供给。综合考虑本地初中毕业生数量,多途径增加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普高供给率在2025年基础上再增两个百分点,重点增加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确保高中段教育学位资源供给充足。公办普通高中学位紧张区域的学校班额可以适度扩大,但原则上不得超过50人。

2026浙江省各地中考招生政策 第8张
二、录取办法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在结合综合评价、尊重选择的基础上进行录取。招生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成绩并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依据考生志愿填报顺序,实施平行志愿录取。全市统一招生管理录取,每位考生可单一填报普高类学校或中职类学校志愿,也可同时填报普高类学校和中职类学校志愿。如同时填报第二批次普高和中职志愿的,按照先普高后职高的顺序录取。考生被一所学校录取后,其他学校不再录取。不在全市统一招生管理系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一)普通高中招生

1.招生范围。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县(市)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市)范围内招生;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在主城区范围内招生,具体招生方案另行制定。

2.录取要求。普通高中凭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考生在报考特色生或特长生时,其综合素质评价相对应维度必须达到A等。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和县中不得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未达2A3B的考生。普通高中不得录取以下学生:(1)未在统一招生管理系统中报名的;(2)未参加我市中考的;(3)中考成绩在生源地普高最低控制线下的(民办普通高中可在生源地普高最低控制线下降30分内,含30分录取);(4)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未达5B的。

3.招生方式。普通高中招生分统一招生、统筹招生、名额分配招生和特定类型招生等方式。

统一招生。在规定招生范围内,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依据招生计划、考生中考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在录取过程中,若考生总分相同,按以下规则依次比较录取:按文化科目总分(不含体育科目)从高到低录取;按语文和数学两科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按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取分数高的一科)从高到低录取;按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按科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依次比较后仍相同的,并列录取。

考生填报志愿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时间为3天。可填报志愿个数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统筹招生。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资源总体供给和招生管理等实际情况统筹调配高中学位资源,安排生源不足的民办普通高中实施跨区域统筹招生。

分配生招生。分配生招生比例要达到学校中考招生计划数的70%,具体实施方案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制定。各地可根据实际推进其他普通高中实施名额分配招生。

特定类型招生。在学校申报基础上,各地可依据学校办学传统和优势项目,有条件确定部分普通高中在规定范围内开展特长生、特色生等招生。

特长生招生。从严从紧控制特长生招生学校数量、招生计划。具体要求参照《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温教基〔2026〕15号)执行。特长生预录取名单须在5月29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特色生招生。各地可结合普通高中分类办学改革,选择个别特色高中建设学校,在规定范围内开展特色生招生。实施特色生招生学校资质须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

特色生招生和特长生招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20%。

中外合作项目和专门类别学校招生。中外合作项目招生应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效期内。具有招收中外合作项目学生资格的学校,按照有关招生规定组织申报,招生方案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经批准设立的体育、艺术类专门类别学校,其招生方案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

2026年特定类型招生实施细则,须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省、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对外公布。

4.录取顺序。普通高中实行分批录取,在中考成绩和普高最低控制线公布后,依次录取。

第一批次为特定类型招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志愿填报前,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按照事先公布的办法录取。

第二批次为名额分配招生和统一招生。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招生计划、中考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志愿填报后,按平行志愿方式录取。其中民办普通高中可在生源地普高最低控制线下30分内(含30分)按平行志愿方式录取。

第三批次为统筹招生。在第一、二批招生结束后,仍有空余学额的民办普通高中经申请批准,通过征求志愿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招收不低于生源地普通高中低控线下30分以内(含)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

(二)中等职业教育类招生

1.招生范围。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实行分县域属地招生原则,除市局直属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和鹿城、龙湾、瓯海、洞头四个区属中职学校划为同一招生片区以外,其他各县(市)中职学校原则上在本县(市)范围内招生。

对专门类学校、紧缺型优势专业学校、优质民办中职学校、优质技工院校以及中职学位富余地区的中职学校,可参照近三年生源地情况,按照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数30%的比例申请拆解招生计划,向县域招生范围外的地区招生。

2.录取办法。中职学校招生包括统一招生、提前招生、自主招生和定向招生四种方式,分三个批次录取。

第一批次为提前招生和自主招生。包括中本一体化(3+4)、紧缺型优势专业、特长生、特殊专业等。

第二批次为线上统一招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中招管理系统中填报本招生区域内的招生志愿,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先普高后中职的顺序,根据招生计划、中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第三批次为线下补录。第二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市教育局将中职剩余招生计划对外公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直接到全市范围内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现场报名。学校对拟录取的考生通过中招管理系统锁定录取码。被锁定录取码的考生不再参加第三批次民办普高跨区域统筹招生和其他中职学校线下补录。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另行制定印发。

2026浙江省各地中考招生政策 第9张
三、相关规定

(一)特殊类别招生规定。除特色生、特长生的专业测试,中外合作项目招生的外语水平测试和中职特殊专业测试可在每年5月中旬后进行外,其他招生录取工作一律在中考后进行。

考生如跨县域被两所及以上普高学校特定类型招生预(拟、备)录取的,须在6月7日前通过书面方式确认一所;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二)回户籍地录取规定。所有参加我市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均须参加我市中考。本市户籍在市内非户籍地就读的学生,根据中考报名时选择的录取地,结合审核结果参加相应录取地录取。在市外学校就读回温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经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参加我市中考后,方可参加户籍地普通高中录取。

(三)推进综合高中建设。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继续推进综合高中建设,有序扩大普通高中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多普高学位。综合高中具体招生方案另行发布。

(四)保障随迁子女考试升学。保障我市范围内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中考。参加我市高中录取的随迁子女,就读地和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考生中考报名和资格审核服务工作,保障随迁子女升学权益。

(五)市域外学校来温招生规定。未经温州市教育局同意,任何市域外普通高中不得在温招生。违规招录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电子学籍建立手续。市域外中等职业学校的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招生计划以浙江省教育厅下达指标为准,其他中职类(含技工院校)招生计划须经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并在第二批次线上招生录取结束后方可进行录取。

2026浙江省各地中考招生政策 第10张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各地各校要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规范招生录取办法,杜绝招生违规违纪现象。要加强招生政策的宣传,做好招生政策的解读。要提前将招生方案,包括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和范围、录取办法、民办普高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开,以便考生及家长正确选择报考高中学校。坚决查处学校发布与本校办学实际不相符的虚假宣传行为,追究处理相关责任人员。主动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加强招生过程的监管。落实军人子女等特定对象相关招生政策。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实行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制。

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中考和高中招生录取办法,于5月中旬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本通知由温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负责解释。

2026浙江省各地中考招生政策 第1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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