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前批
面向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特长生、特色班)、公办中职特色班、港澳班(限港澳籍考生)。
可填报1个普高志愿 + 1个公办中职志愿 + 1个港澳班志愿(选填)。
录取顺序:普高自招 → 港澳班 → 公办中职特色班。
第一批
面向公办/民办普高、综合高中普高班、“3+4”中本贯通班。
可填报4个志愿,实行“梯度志愿+级差规则”:
十一大校(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等)及东华、光明公费生:仅录取第一、二志愿,第二志愿分数线较第一志愿提高15分,第三、四志愿无效。
其他普高:第二、三、四志愿依次增加5分(如第二志愿线 = 第一志愿线 + 5分)。
补录:第一批未录取考生可填报3个补录志愿,需达到普高控制线。
第二批
面向公办中职、技工学校、综合高中中职班。
可填报4个志愿,每个志愿可报1所学校的1个专业,4个志愿可为同校不同专业或不同校相同/不同专业。
补录:第二批未录取考生可填报3个补录志愿,需达到公办中职、技工学校控制线。
第三批
面向民办中职、技工学校。
可填报4个志愿,每个志愿可报1所学校的1个专业,无志愿级差。
第四批
面向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班、外市中等职业学校。
可填报4个志愿,每个志愿可报1所学校的1个专业,按省规定执行,无补录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