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31日初次就业即入职甲公司的江某,因为劳动合同到期离职。次日即被乙公司录用担任公司出纳并兼任其他会计工作。
12月23日,江某向乙公司提出当年休假申请。2024年8月31日,因江某劳动合同期满,乙公司终止了与正处于哺乳期内的江某的劳动合同。江某对此提出异议,拟通过相关途径维权,以满足自己相应的诉求。
已知:江某从甲公司离职时,在甲公司工作刚满5年,未向甲公司申请过2022年度年休假。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小题。
1.姜某在乙公司担任出纳时,不得兼任其他会计工作的是()
A·会计档案保管。
B·稽核
C·收入账目登记
D·固定资产账目登记
答案:ABC
2.江某在乙公司可享受的2022年法定年休假天数是()
A·2
B·5
C·1
D·0
答案:C
3.以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江某可采取的救济途径是()
A·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B·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向劳动争议协调组织申请调解。
D·与乙公司协商。
答案:ACD
4.因乙公司终止劳动合同,江某可依法向其提出的诉求是()
A·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B·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C·同时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和经济补偿。
D·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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