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30日,济南教育局发布了《济南市普通高中学校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指导意见》文件,正式对今年中考的综合评价招生进行了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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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综合评价
报名条件
1.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原则上应达到A级。
3.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基础性考查科目合格:体质健康监测、信息科技、综合实验操作、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均须“合格”。
4.学业基础扎实,在人文、数理、科技、艺术、体育、综合实践等一个或多个领域具有明显特长、创新潜质或突出表现。
报名方式
可采取初中学校推荐或学生个人自荐的方式,具体由各招生学校在招生方案中明确。
由初中学校或学生个人按照招生学校有关要求,提供综合素质、学业表现、特长成果、社会实践等佐证材料。
考生只能报考一所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学校,不可兼报,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试点学校
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学校采取学校自愿申请、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方式确定。
为更好满足群众对公办普惠教育资源的需求,试点学校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为主。
2026年,原则上在原推荐生试点学校中进行首批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各区县推荐生招生学校可参照执行;2027年起,根据试点成效在公办普通高中有序扩大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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