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2日,贵市津南区双港中学某家长因试卷问题与该校赖老师交涉,老师因其语言不敬及在下班时间的打扰表示不满而发生争论,家长将此事告至政府、网络,引发舆情。
贵市津南区教育局随后介入调查,认定“家长沟通礼貌,诉求合理;赖老师言行失当、师德缺失”,并对赖老师“1、停职停课、调离一线教学岗位,不再带任课;2、责令向家长、学生公开书面道歉;3.本年度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4.全校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顿”。
就贵市津南区教育局的处理结果,本人认为该局存在是非不分,黑白不明、不修师道、无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具体事实如下:
一、黑白不明,糊涂官判糊涂案。
1.家长一开始就提出“然后让你给发个(试卷)电子版”。其中“让”字在这里是上位者对下位者的命令、指挥、要求的口吻,是俯视,而不是平等者的交流。家长的不敬,不在于口气、称谓,而是自己身份上的居高临下和颐指气使,“服务员,加茶水!”这般的自然。
若津南区教育局确是认为此言没有不尊敬的意思,建议该局全局在赖老师的指导下先学基本语文再次进行公务员考试。连个中文都没过关做什么公务员!
2.或者家长并不知道“让”字是赖老师的逆鳞,也不知道他自己所讲的“让”字包含有什么意思,但在对面指出来后还继续纠缠,礼貌何在呢?
3.家长是在老师个人时间里打的电话,是对老师的打扰。不管什么理由,打扰就是打扰,没有那一份打扰是合理的,只有迫不得已的打扰;更没那项打扰别人的诉求是合理的,只有无可奈何而已。无论谁振振有辞的说加班的理所当然,你都可以盯着他:哥乌恩。
作为一群公务员,贵市津南区教育局连不能强求别人加班都不知道?法盲?
4.“少了试卷”不过是罗生门,谁也不知道从印制到说不见之间到底哪个环节出问题。若是心里阴暗点的,猜测这试卷本来就没丢,是家长挖个坑来构陷老师也可能。我们所有听到关于试卷的内容就是家长描述的那些,只有孤证。孤证不立,基本认知。
5.即使“少了试卷”的责任确实归于老师,即如服务员收多了你的钱,你也不应该在人家刚下完班回家刚吃个饭正在剔牙的时候跑来“让你把钱给退喽”吧?这也算是礼貌行为?
这是得志猖狂的中山狼!
6.其实就“少了试卷”这事,老师第一句话就已经给解决了:他也没有,找同学拍一张。
所以,问题早不存在了。后面的叭啦叭啦,不过是俩人就礼不礼貌的问题展开不带粗话而且语气一直不粗暴的争论,已经不是教育的工作问题了。
不错,老师是有情绪的;家长最后跑去告状了,她的情绪如何?
7.有消息称,试卷是在课间由课代表发的,还有多出来的放讲台,发试卷后还有两节课。
我知道有人会问:有证据吗?
你们骂了那么天的老师做错了事,请问证明是老师责任的证据呢?
二、是非不分,老师非人
赖老师有错,错在他太介意家长的态度。那怕家长颐指气使的“让”,无非也就那一回事,少不了二两肉,没必要回怼把事情闹大。世界已经习惯了老师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以此为论,赖老师回怼家长,确实是错了。
概括地说,就是老师不应该带有情绪。
但世界这习惯,对吗?
作为了一个人,要求对自己的基本尊重,不正常吗?对那些不礼貌和自己正当权益的打扰,不能有情绪吗?事大也好,小也好,你总不能说我小鸡肚肠是缺德,对他的冒犯不顾,只抓住我的小心眼不放,对吧?
所以,对老师的“情绪”的客不客观,决定了你有没有把老师当“人”看。无视其情绪的根源,一味对他勒以“打不能还手,骂不能还口”师道要求,显然没把老师先当个人来看。
很显然,现在许多人,包括津南区教育局并没把老师当人。
三、罚不当罪,滥权乱罚。
津南区教育局对赖老师的处罚是:“1、停职停课、调离一线教学岗位,不再带任课;2、责令向家长、学生公开书面道歉;3.本年度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概括起来两点,一是赖老师没有师德,不配再做老师,搞后勤去吧;二是道歉。
赖老师做错了什么呢?他错在试图按一个普通人的方式表达他的情绪。
以普通人的方式表达情绪或不怎么适应老师的要求,毕竟还是正常人的要求。就那么点要求,得到结果是前半辈子干的活被津南区教育局一口抹杀了。
这不是惩罚,这是诛心,是没有人性。
道歉更是离谱。家长的颐指气使,非工作时间的打扰,老师对这种事的情绪共同造成的冲突,无论如何都是两个巴掌拍出来的响。工作问题,其实每人说一句话之后已经结束了,而后几分钟的对话,其实完全就是双方关于有没有不礼貌的争执。不说“让”字,不说非工作时间,只论双方争执,那怕最离谱的评定,也算是“互殴”;那怕到了派出所,也至多各打五十大板,或者互签谅解书。
在津南区这边的最后的结果,却是老师向家长、学生公开道歉,被公开羞辱!
对一个行业的践踏,莫过于此。
而带头踩踏的,却是一个最需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地尊师重道的部门。他们最终居然连起码的公平都没有能保持,反而加入对老师的围剿。
这是严重的失职。
四、双面人,忍与残忍
负面的舆论是不能有的,那会影响乌纱帽,所以有苗头,只能往下压。
多年的经验,要不上手段,要不乌合之众的工作是没法做通的。既然反不了乌合之众,那干脆就了解乌合之众,成为乌合之众,跟他们一起对老师围剿。不是要发泄吗?我教育主管部门就直接把他给剐了,心爽了,开心了吧?歇歇,喝口水,散去罢。主子慢走~~~
至于老师?由倨仆街喽!他们敢反吗?不想领工资了?咱家有三十八种方式刑了他们。
至于教育环境的塑造?谁管谁管喽。
对巨婴们忍,对自己的管理对象残忍;一边媚态万千,一边官威十足。
教育主管部门,呵。
五、惊怖舆情,潦草塞责
津南区教育局处理这桩舆情不可谓不快,三天多时间结案,周末加班加点,可敬可佩。
可是,那张少了的试卷去那里了?
在我看来这张试卷真的不是什么大事,真的不影响对事件的定性,不调查无所谓。
但这张试卷是巨婴们反对赖老师的源点,他们认为赖老师少发(或者干脆污为故意不发)试卷造成的事故,家长后续做什么都理所当然。
所以,这不是关键,却是是热点。
当然,只要有人不诚实,“少了的那份试卷去那里了”很难查的。但是,“赖老师对少了的那份试卷有没有责任”,还是可能查得清楚的,问一下当天试卷发放情况就可以了,证人很多。
但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见到关于“少了的那份试卷”的官方说法。
这么简单但又是热点的问题,津南区教育局没能力查么?
我看到不是一群勤勉为民的公务员,而是被负面舆情吓得象一群四散飞窜的惊鸟状、力图尽快消除影响,草草了事的官僚!
六、以身示范,余毒无穷
教育可归服务业,意义却不止服务;老师可提供服务,但老师却不是服务员。教育、老师塑造的是社会的品质,性格,不能靠滑跪。但津南区教育局通过这次事件教训了老师们:
1.老师的休息时间是可以随时打扰的,所以“诉求合理”。
2.家长可以颐指气使下命令,老师无权抱怨;
3.家长可以反驳,老师不能回嘴;
4.家长可以怒而告状,老师不能口上有气;
5.双方口角单方道歉;
6.老师非人;
7.教育主管部门只管老师。
还有什么?
确实,各打五十大板,家长那边是打不下去的。教育主管部门管不了家长,对学生约束力也有限,对老师,却是只要能创新,手段无穷尽。
但是,当正义是各打五十大板时,你只打你能打的老师,那就不是正义。你可以把板子扛出来比划几下,把是非讲清楚,讲为什么不打老师这五十大板,然后把板子收起来,让他自罚三杯,建议双方相互道歉了结完事。
我看着公安部门近几年来糊稀泥糊得挺好的呀,要不你俩一块进去,要不你们握手言和。
教育部门连这点智慧都没有,非得向天下显示你家的“双方口角单方道歉”的丝丝分明么?
七、部门渎职,视老师为刍狗
发生这种事件,最应该查的,是主管部门。
家长在下班有急事能不能找老师,我认为可以。
老师能不能不996,下班后好好休息?我认为可以。
两者却偏偏是两个对立的诉求。
边界在那里?折中点在那里?
主管部门定。
主管部门给双方划出界来,标上线去。双方在自己界线内办事,出界受罚,游戏规则是明确的。他知道这个电话该不该打,我知道那个微信要不要回,你主管部门按这规则作裁判,大伙儿一清二楚。
主管部门没守则,没规范,前期不介入,老师与家长无所适从,待到有事,又如畏狼虎,联手巨婴们对老师围剿,岂能服人?就本此事件,区教育局出台过什么保护老师休息权、规范课外家校工作沟通行为的文件?根据那一条规定认定家长可以合理的侵入老师们的休息时间,老师连表达不满的权力都没有的?那么多年又为老师建了什么防火墙对应无限责任的?除了要求老师“非人”外,做了什么维护老师尊严的事?
无规矩不可定方圆,津南区教育局严重渎职!
八、投诉要求:
基于以上事实,我恳求贵政府对津南区教育局在“赖老师试卷事件”中的各种渎职失政行为予以调查,重新评估赖老师试卷事件的调查报告,责令该局向老师、社会公开道歉;本年内绩效考核不合格;全局开展职业道德专项整顿!
九、改个革吧
教育主管部门的任意非为,对老师的弃履式的态度,源自于其掌握权力的自大与傲慢。建议贵政府在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引入辖区老师评分机制,对老师评分中不达标的主管部门职员予以处罚,让他们的饭碗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操在老师手上,鞭策其维护好一个良好均衡的教育系统而非为保住官帽而迎合舆论!
建议天津能开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