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题及答案
(2025福建·T9)甲和乙结婚后,以银行贷款方式购买房屋一套,登记在甲乙名下。甲以经营需要为由向丙借款90万元,但该款项被甲用于赌博。为规避债务,甲乙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屋归乙所有,全部债务由甲清偿。领取离婚证后,甲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在乙名下。因债权无法获得清偿,丙请求撤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获得了法院判决支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对于银行的贷款应以甲个人财产来清偿
②对于丙的90万元债权,乙无需承担清偿义务
③离婚协议书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损害了丙的合法权益
④法院判决否定了甲乙协议离婚的法律效力
A.①②B.①④C.②③ D.③④
【答案】C
二、逐项分析
①错误。
房屋是甲乙婚后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用于家庭居住,因此该银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即使离婚协议约定“全部债务由甲清偿”,这种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银行)。银行仍有权要求甲乙共同偿还。因此,说法①“应以甲个人财产来清偿”是错误的,乙也有义务清偿。
②正确。
甲借款虽名义上是“经营需要”,但实际用于赌博。赌博产生的债务属于非法债务,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根据《民法典》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特别是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如赌博)的债务,认定为甲的个人债务。
因此,乙无需对该笔赌债承担清偿义务。
③正确。
甲欠丙巨额债务,甲乙通过离婚协议将价值较大的房产全部归乙所有,而让背负债务的甲“净身出户”。这种行为导致甲的责任财产减少,使其无力偿还债务,客观上损害了债权人丙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法院支持撤销房产变更登记,说明法院认定该约定确实损害了债权人利益。
④错误。
丙请求撤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只涉及离婚协议中房屋过户给乙的这一具体条款,而不是撤销整个离婚协议或否定离婚本身的法律效力。
甲乙的身份关系(离婚)依然有效,离婚协议中其他条款如关于子女抚养、其他财产分割等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条款依然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