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2026年中考易错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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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法】2026年中考易错知识点汇总

核心素养一 健全人格

1. 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是学习。学习是苦乐交织的过程,要正确认识学习中的苦与乐。

2. 学习有压力是正常现象,要正确对待学习压力和考试焦虑,保持适度,克服过度。

3. 不是所有的梦想都一定能实现,但梦想依然具有重要意义。有梦想,就有希望。

4. 青春期的生理变化和矛盾心理都是正常现象,有积极的作用,也有消极的影响,不能笼统地说“消除心理矛盾”。

5. 逆反心理是青春期一种正常的成长烦恼。

6. 青春是美好的,也是短暂的,我们要珍惜青春。但青春并不意味着肆意放纵,我们要有底线意识。行己有耻是青春探索的底线,我们要知廉耻,懂荣辱;有所为,有所不为。

7. 男生与女生之间的交往有正常与不正常之分,男生女生正常交往有利于优势互补,不能笼统地说“男女交往有利于……”。

8. 青春期我们萌发对异性朦胧的情感。这是正常现象,但这并不是真正的爱情。爱情是一种高尚的情感,需要责任和能力。

9. 独立思考并不等同于一味追求独特,而是表现为不人云亦云,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同时能够接纳他人合理、正确的意见。

10. 批判性思维,表现为对事情有自己的看法,并且敢于表达不同观点,敢于对不合理的事情说**“不”,敢于向权威挑战**。但批判要就事论事,具有一定的建设性,不能为了反对而反对。

11. 自立自强并不意味着万事不求人。在有些问题上,我们应征求父母或他人的意见和建议。

12. 我们要客观、理性地看待他人的评价,不盲从,也不忽视,但不能完全通过他人的评价来认识自己。

13. 接纳自己,需要接纳自己的全部,但一般不能说“欣赏自己的一切”。

14. 人的基本情绪是喜、怒、哀、惧,不能说“喜、怒、哀、乐”。

15. 表达和发泄情绪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不能违反道德和法律,不能损害他人和集体的权益。

16. 负面(消极)情绪并不必然带来伤害。持续处于负面情绪状态可能危害我们的身心健康,但适度的负面情绪可以帮助我们适应突发事件。不能认为“我们不能有负面情绪”,不能笼统地说“情绪会危害我们的身心健康”。

17. 生活中某些负面的情感对于我们的成长也有意义。体验负面感受未必是件坏事,它可以丰富我们的人生阅历。

18. 挫折使我们产生负面情绪感受是很正常的。

19. 挫折对我们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挫折意味着失败还是成功,取决于我们对挫折的认识和态度(或者说“态度和方法”)。将挫折转化为前进的动力,需要我们有坚强的意志。不能认为“经历了挫折就一定能成功”“挫折越多越有利于成功”“挫折是成功的绊脚石”。

20. 从生命的特点来看,生命不是永恒的;但从生命的接续来看,生命又是永恒的。即,身体生命有时尽,精神生命可以永恒。

21. 我们的生命都是宝贵的,但不能说“人的生命最宝贵”,也不能说“人的生命比其他生命更重要”。

22. 生命价值高于一切,但不能说“人类生命的价值高于其他生命”。

23. 生命至上,并不意味着只看到自己生命的重要性,我们也必须承认别人的生命同样重要,不能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而无视他人的生命。我们要善待他人的生命,当别人的生命遭遇困境时,及时伸出援助之手。

24. 每种生命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生命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25. 生命的伟大(意义、价值)在于创造和贡献,而不在于生命的长短或其他。不能说“平凡人的生命没有意义”;与伟人相比,生命虽然平凡,但也能创造伟大。

26. 克服盲目从众心理,并不意味着要完全否定社会影响。网红、明星等带来的影响有好的方面,也有不好的方面,不能简单地肯定或否定,明善恶、辨是非,学习好的方面。

核心素养二 道德修养

27. 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孝敬父母既是道德义务,同时也是法律义务,但未成年人没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不能认为“孝敬父母就是在物质上帮助父母”。

28. 成年子女不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还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29. 亲子冲突是我们成长中难以回避的问题。亲子冲突(逆反心理)有利也有弊,不能笼统地说是错误的、不正常的。亲子冲突是可以化解的。

30. 我们要正确对待老师的表扬和批评,理解老师的良苦用心,但这并不意味着对老师的批评要无条件接受。当老师做错了事,我们应该用恰当的方式善意地指出,并宽容老师的错误。

31. 友谊不是一成不变的。竞争并不必然伤害友谊,关键是我们对待竞争的态度。友谊不能没有原则。

32. 友谊对我们的影响很大。我们要善交益友和诤友,不交损友,切莫轻交甚至滥交朋友。不能说“朋友圈越大越好,朋友越多越好”。

33. 文明有礼不仅体现一个人的良好品质,也体现民族的尊严和国家形象。

34. 诚信是一种道德规范,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一项民法原则,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诚信既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的规定。

35. 诚信无小事。不诚信是损人害己的行为,最终要付出昂贵的代价。承诺一经做出,就应该努力兑现,但不能说“必须”“一定”兑现。遇到特殊情况要解释清楚。失信于人,就会产生信任危机。

36. 从根本上说,“善意的谎言”并不违背诚信原则。既恪守诚实的要求,又尊重他人隐私。

37. 职业(劳动)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核心素养三 法治观念

38. 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不能说成“部分社会成员”“公民(人民)”。

39. 我国法律是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惩治违法犯罪的有力武器。我国刑法是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惩治犯罪的有力武器。注意:法律→违法犯罪,刑法→犯罪,不能说“刑法惩治违法犯罪”,也不能说“法律只是用来制裁违法犯罪的”,因为法律还有保护等功能。

40.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我国法律的本质是: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国家利益反映广大人民的共同需求,是人民利益的集中表现。)注意区分“法律”与“我国法律”,不能把“人民”换成“公民”。

41. 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不能说“只要不犯法,法律就与我无关”。

42.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法律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符合法治的平等原则中的“不同情况,差别对待”,这并不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能说未成年人“没有自我保护的能力”。

43. 妇女、儿童、残疾人、残废军人、烈士军人家属、老人、华侨等特定人群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其他人群不能说“受到法律特殊保护”。

44. 未成年人受法律特殊保护,但不等于拥有特权,不能认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45. 网络是把双刃剑,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危害,但不能因此就要坚决远离、拒绝。

46.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我们在网络中应遵守道德和法律,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47. 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8. 民事纠纷的维权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其中,诉讼是处理纠纷和应对侵害最正规、最权威的手段,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

49. 诉讼,也称告状、打官司,要到人民法院。不能说“到劳动仲裁机构提起诉讼”。

50. 违法行为包括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犯罪)。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51. 犯罪一定是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不一定是犯罪;犯罪不是一般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也不是犯罪。不能说“一般违法必然导致犯罪”,但是两者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所以“可能导致”就对了。

52. 严重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不能说“违法行为都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53. 只有人民法院根据刑法,才能判决一个人是否犯罪。除了刑法,其他任何法律,包括宪法这个老大,都不能说谁是犯罪分子。所以,触犯刑法,是犯罪的法律标志。刑法对犯罪,刑法打击犯罪,犯罪只能是由刑法来办。

54. 吸毒违法,贩毒犯罪;拐卖妇女、儿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都是犯罪行为。

55. 承担刑事责任就是刑事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就是民事违法行为,承担行政责任就是行政违法行为,不能说“违法行为都要受刑罚处罚”。

56. 罚款:行政违法,由公安机关或行政机关执行。罚金:犯罪行为,由人民法院判决。

57. 行政拘留:行政违法,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犯罪嫌疑行为,由公安机关执行。拘役:犯罪行为,由人民法院判决。

58. 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但作为未成年人,要见义“智”为,要敢于并善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59. 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不能说成“社会生活”“一般性问题”等,并不一定是违法行为,触犯了法律才是违法行为,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0. 我国国家机关,简称为“一大一府一委两院”。注意:国家主席是一个国家机关,而非一个人,但我们常用“国家主席”称呼其工作人员。国家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全国人大有权罢免国家主席。政协不属于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属于国家机关。

61. 人大监督“一府一委两院”,“一委”监督“一府两院”,顺序不能颠倒。“一府一委两院”都是人大的执行机关。人大受到人民的监督。

62. 注意区分各种民主制度的地位: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掌握国家政权、行使权力的根本途径。|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强调通过充分协商,求同存异,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注意不是什么都可以“特有”的,如不能说“诚信是中华民族的特有美德”。|

63. 注意区分人大的决定权与人大代表的表决权;人大代表对应“议案”(议事原案);政协委员对应“提案”。

64. 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对应“依法执政”;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对应“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政府是行政机关,对应“依法行政”。公民参与民主生活≠参政。公民没有行政权和执法权,也没有立法权和执法权。不能说“人大依法行政”“国家机关依法行政”“政府依法执政”。

65. 在我国,每个公民(包括未成年人)都依法享有监督权。监督权是公民的权利,而且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民主政治权利,但不是义务,是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

66. 我国正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扩大人民民主,拓宽民主渠道,扩大公民(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但不能说“扩大公民政治权利、扩大民主权利”,即“扩大权利”是错误的。

6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包括乡镇、县、市、省这四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共有五级)。

68. 全国→最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不能认为“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69.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梦想实现者。注意“人民”不能说成“公民”。

70. 人民有权决定国家的重大事务,但人民不能直接管理国家。国家权力,是由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的。

71.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能保证人民直接管理基层公共事务。注意:不是国家事务。

72. 人民有权依法罢免自己不满意的人大代表,所以不能说“人大代表享有特权”。

73.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检察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与提起公诉;监察委员会是国家公权力的监察机关,专门监察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74. 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是监督;经常性工作是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75. 监察委员会对应“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应“司法机关”。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是国家机关,它们是平行关系,不是互相包含的关系。注意不能把“监察委员会”说成“司法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

76. 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都是依法独立行使各自的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不能说“不受任何国家机关干涉”,因为它们行使职权要受人大的监督。在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时,它们需要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核心素养四 政治认同

93. 改革开放包括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其中对外开放是我国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94. 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

95. 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科技是第一生产力。

96. 改革的实质,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不能认为“改革是对原有制度的彻底否定”“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

97. 对外开放,是指面向国外的经济、文化、政治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国内省市间经济、文化的往来称为“区域交流合作”。

98.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要把提升发展质量放在首位。注意:现在不能再说“我国经济高速增长”。

99.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公有制”对应“主体”,“国有经济”对应“主导”,要注意区分。不能认为“国有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100. 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注意:“市场”两字不能少。

101. 国家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并依法监督和管理,而不是放任自流。

102. 按劳分配存在于公有制经济中,其他的分配方式包括按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

103. 市场经济体制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体制。“看得见的手(有形的手)”是指政府宏观调控;“看不见的手(无形的手)”是指市场通过价格、供求、竞争等机制来调节;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

104. 共同富裕≠同步富裕、同时富裕、同等富裕、均等富裕等。

105. 共享发展就是要共同享有国家发展的所有成果,但不能说“共享就是人人享有”。共享不仅是人人享有,更强调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建。

106. “城乡”与“区域”这两个概念。城乡包括城镇(城市)和乡村(农村);“区域”指地区,如我国东部、西部等。城乡差距、区域差距不能说“消除”,只能是逐步缩小。可以说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均衡发展。消灭剥削,消除贫困,消除两极分化,消除歧视,都是正确的,但不能说“消除分歧、消除差距、消除差异”。

107. 当今时代的主题是和平与发展,其他的说法都不对。可以说“和平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但不能说“当今时代的主题是和平”。(发展也同理)

108. 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

109.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

110. 我国是经济大国,但不是经济强国,不是世界强国,也不是发达国家。

111. 我国的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国际地位不断提高,在国际社会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但不能认为“中国在国际社会中起决定性作用”“中国已经站在世界舞台中央”“中国可以决定国际事务”。

112. 我国是世界格局中的重要力量、坚定力量、中坚力量,但不能说是“核心(中心、唯一、领导、决定)力量”。

113. 中国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能说中国主导全球治理、独霸国际话语权。

114. 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现的是负责任大国形象,而非“发挥主导作用”“全球领导者”。

115. 我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走和平发展道路,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

核心素养五 责任意识 

116.责任是一个人分内应该做的事情。责任来源多样,不能片面说成责任只来自职业要求、法律规定。

117.每一种角色都意味着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能认为一种角色只承担一个责任,也不能说角色不变,责任就永远不变。

118.作为社会的一员,人人都要承担责任。不能表述为未成年人年龄小,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119.对自己负责是一切责任的基础。不能错误理解为只对他人、集体负责,不用对自己负责。

120.承担责任往往伴随着代价与回报。不能绝对化表述承担责任只有代价、没有回报,回报既包括物质回报,也包括精神回报。

121.很多人在默默为我们承担责任,我们要学会感恩、主动担责。不能说享受他人付出理所当然,无需心怀感恩。

122.面对可以选择的责任,要合理选择、主动担当;面对非自愿的责任,也要自觉承担。不能认为不是自愿选择的责任,就可以拒绝承担。

123.关爱他人是一种责任与美德。关爱他人要讲究策略、心怀善意、尽己所能,不能说关爱他人就是无底线施舍、盲目帮助。

124.服务社会、奉献社会是公民的责任。参与公益活动要量力而行,不能表述为服务社会必须牺牲个人一切利益。

125.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本质上是一致的。不能割裂二者,错误说成坚持集体利益就要放弃个人所有利益或优先只顾个人利益,无视集体利益。

126.维护集体荣誉和利益是每个集体成员的责任。不能认为集体建设只靠班干部、老师,普通成员不用负责。

127.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离不开每个人的责任担当。不能说国家发展是大人的事,和青少年无关。

128.维护国家利益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与责任。国家利益至上,不能混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的主次关系。

129.青少年要肩负时代使命与历史责任。不能错误表述中学生主要任务是学习,不用承担社会责任。

130.诚信是立身之本,也是做人的重要责任。诚信要求实事求是,不能将善意的谎言等同于不讲诚信,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131.负责任的人会主动承认错误、承担后果。不能认为犯错后隐瞒推卸,就是聪明、不用担责。

132.社会规则保障社会秩序,遵守规则是公民的基本责任。不能说自由不受约束,遵守规则会限制个人全部自由。

133.服务社会、奉献社会包括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不能片面认为只有轰轰烈烈的大事,才是承担社会责任。

134.承担责任需要勇气和能力,我们要努力提升自身素质。不能表述为能力不足,就完全不用承担任何社会责任。

135.不负责任会给自己、他人、社会带来不良后果。不能认为偶尔不负责任,不会产生任何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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