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2026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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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2026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发布
聊城市2026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发布 第1张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属开发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市直各学校:

根据《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报考对象

1.具有我市学籍或户籍的2023级、2024级初中在校就读学生及市外回原籍报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有职业院校报考需求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非高中阶段在籍学生),考试成绩只作为职业院校录取的依据。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30分)、物理70分、化学60分、生物6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地理60分、信息科技10分。地理、生物学科可申请补考或重考1次,重考取最高成绩计入总成绩。

根据《聊城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从今年开始,体育与健康(满分70分)以实际分数计入中考总成绩,艺术(音乐、美术)测试作为考查科目纳入中考。

理化生实验操作分值为30分,实行及格线制。即考试成绩达到24分及格线,按0分计入录取总成绩;考试成绩低于24分,低于多少分即在总成绩中倒扣多少分。

自2024级学生开始,信息科技在初二年级第二学期末进行。2023级学生信息科技仍在初三年级第二学期末进行。 

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科技具体考试办法另文发布。

市外回原籍考生必须参加上述所有科目考试,市外成绩不予认可。

(三)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为6月13—15日,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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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形式及注意事项

1.所有学科实行闭卷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

2.对于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考生,凭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可以申请免考英语听力测试,考生成绩按30分×(笔试成绩÷90)计算。   

(五)考试报名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5月16—20日。报名期间,考生登录“聊城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招生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wsbm.lcedu.cn)进行报名。报名时,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必须与学籍信息一致,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并确保畅通。

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学生,网上报名时注意选择“回原籍”报名入口。市内回原籍的,提交户籍证明材料;市外回原籍的,还需同时上传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和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证明(均带公章)。经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填报志愿。

(六)试卷评阅及成绩公布

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网上集中阅卷。考试成绩于6月底公布,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对学校、教师和学生排名。

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初中学校严格按程序实施。评价结果以A、B、C、D的形式等级呈现,按照等级对应分值核算,总分60分,按学生实际成绩计入中考总成绩。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1.招生计划。根据本年度生源情况及县域内生源变化趋势,综合考虑职普协调发展和群众需求,兼顾学校教育资源配置、特色发展需求和办学能力,有序推进公办普通高中学位扩容,科学编制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具体计划另文下达。

在部分职业院校设置普通高中部,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继续在部分职业院校设置“职教高考实验班”,下达职业院校招生计划。具体计划另文下达。

2.招生范围。普通高中(含职业院校普通高中部,下同)坚持公民同招。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和度假区(以下简称“一城四区”)辖区内的普通高中,招收具有“一城四区”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县级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具有本县域内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各民办普通高中优先在属地范围内招生,在满足属地需求的情况下,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面向学位不足的县(市、区)招生。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县(市、区),可申请市域内其他民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域内招生。被认定为体育、艺术和小语种类型特色高中或体育特色校的市属高中,可在全市范围内招收同类型的特长生。

“职教高考实验班”招生范围同普通高中,如剩余招生计划,征集志愿时可面向全市招生。职业院校统一录取结束后,如剩余招生计划,实行注册入学。经省教育厅批准具有省外招生计划的学校,可面向省外招生,实行注册入学。

(二)志愿填报和报名条件

志愿填报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同时进行。志愿分为普通高中和职业院校两个类别,所有志愿均可兼报。

1.普通高中招收具有本县(市、区)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一城四区”辖区内的考生可填报两个志愿(含“职教高考实验班”),不限制公、民办学校,第二志愿只能报考接收第二志愿考生的学校。聊城一中、聊城三中只接收第一志愿考生,其他普通高中和“职教高考实验班”均接收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考生。填报了第二志愿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在提高20分录取标准的情况下(去掉自主招生和特长生加分),参与第二志愿学校录取。

“3+4”中职本科、高等职业教育招收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等职业教育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2.志愿填报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为填报志愿,不得强制学生填报志愿,更不得私自更改学生志愿。

填报时间:

5月16日8:30—20日18:00,填报普通高中和职业院校志愿,所有志愿均可兼报;

7月9日8:30—10日18:00,填报普通高中和“职教高考实验班”征集志愿;

7月18日8:30—19日18:00,填报职业院校征集志愿。

(三)录取办法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网上录取,以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按照“3+4”中职本科、普通高中和“职教高考实验班”、联办五年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实行平行志愿)、普通三年制中职和技工(实行平行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录取。

1.普通高中和“职教高考实验班”按照志愿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先录取普通高中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和“职教高考实验班”。享受自主招生或特长生加分的考生,去掉加分后参加指标生录取。一经录取,任何考生不得私自更换学校。

(1)指标生分配政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初中学校综合评估情况和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60%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并及时公示指标生分配情况。分配的指标生计划在不低于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50分的情况下有效,低于50分取消计划。具有所在初中3年完整学籍的考生方可享受该校指标生政策。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汇总辖区内各初中学校不具备本校3年完整学籍的学生名单,并于5月30日前将经校级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送市教育体育局。对因漏报、瞒报、不报等原因导致录取工作出现问题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自主招生政策。持续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支持各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采取综合录取、特长录取等多种录取办法,在规定的招生范围和计划内,按照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主录取。实施自主招生和特长生录取的学校,要科学制定招生办法和考试流程,中考报名前报送市教育体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人数控制在招生计划的5%以内,加分分值50分以内;体育、艺术等特长生招生落实省级备案制度,各县(市、区)、各高中学校要科学编制特长生计划,特长生招生加分人数控制在特长生计划的2倍以内,加分分值100分以内,特长生单独编班。报考体育、艺术、信息科技等自主招生或特长生的考生,相应科目成绩须达到“合格”及以上。考生测试由招生学校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组织实施。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既定办法和程序开展测试工作,并及时公布加分结果,考试过程性材料由学校存档。

(3)统一招生录取。“一城四区”辖区内的普通高中实行统一录取。录取过程中,市教育体育局及时公布各学校录取分数线,并将未录满的计划数统一向社会发布。7月9—10日,对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再次征集志愿,按照各学校空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录取。

其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科学、合理、稳妥确定县域内普通高中录取方案。

各普通高中和“职教高考实验班”要于7月12日前张榜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2.职业院校。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单科成绩高者优先投档。

(1)“3+4”中职本科按全市中考成绩位次排名的前55%划定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

(2)联办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志愿填报最低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划定。

(四)特殊考生

1.少数民族考生、“三侨”考生加10分录取。

2.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以上优待政策只享受最高项,不累计加分。各初中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单位符合加分政策的学生信息、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于5月底前,在班级、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或其他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广大学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可在公示期内向公示部门实名举报。举报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被举报考生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有加分项的特殊考生需持原始证件,并填写特殊考生登记表,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以县(市、区)为单位于6月1日前报送市教育体育局,逾期不再受理。

(五)学籍注册

1.普通高中学籍注册。录取结束后,市教育体育局即对被录取且按时报到的考生建立高一学籍,上报省教育厅审批,完成学籍注册。

2.职业院校学籍注册。新生入学后,学校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为其建立学籍电子档案,并逐级上报学籍主管部门审批,完成学籍注册。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市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成立聊城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招生考试工作,加强全过程监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严明招生程序,遵守廉政纪律,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严格考试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考生、教师、家长的考风考纪教育,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诚信应考的良好社会环境。要进一步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规范实施入场安检和监考工作,严防考生使用手机作弊、群体性舞弊等违规行为发生。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制度,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考试到评卷全过程管理。要严肃考风考纪,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规范各项考务安排、考务组织,加强考点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确保招生考试各环节平稳有序。

(三)严肃招生纪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招生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招生纪律。严格规范各类加分项目和分值。严格落实《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中小学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约定”“分班保证协议”等方式变相提前锁定生源,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勾连招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以任何形式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中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加大对收取“择校费”“暗箱操作”等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阳光招生,加强招生监管,畅通群众举报和受理申诉渠道,建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

(四)加强宣传指导。各县(市、区)和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将招生工作的政策、程序进行广泛宣传,做好志愿填报指导等服务工作,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增强工作透明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要将《致全市2026年初三毕业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发至每一位考生,由家长和考生阅读后共同签字确认,“确认回执”由各初中学校按班级收回并留存。

(五)强化安全保障。要强化考试安全管理,完善考试安全防护体系,协同卫生健康、公安、工信、市场监管、保密等部门梳理风险点,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要严格保密管理,严禁在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上处理涉密试卷,做到保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要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安全和保密管理,保证招生数据的准确、安全,切实维护教育考试招生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市教育体育局政策咨询电话:基础教育科8245525(负责普通高中招生)、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科8241687(负责职业教育招生政策咨询)、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8242127(负责民办学校监管)、大中专招生科8244951(负责网上报名、考试组织实施、职业院校招生录取)。

监督投诉电话:8248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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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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