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
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商品生产者的劳动具有两重性,既是具有社会性质的社会劳动,又是具有私人性质的私人劳动。商品生产者的劳动的社会性质是由社会分工决定的。在社会分工条件下,每个商品生产者的劳动都是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是具有社会性质的社会劳动。在私有制条件下,商品生产者的劳动又是按照自己的利益和要求进行的,是具有私人性质的私人劳动。
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构成私有制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这一矛盾贯穿商品经济发展过程的始终,决定着商品经济的各种内在矛盾及其发展趋势。
首先,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决定着商品经济的本质及发展过程。
其次,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是商品经济其他一切矛盾的基础。
最后,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决定着商品生产者的命运。
私有制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世界的拜物教性质的产生具有必然性。
其一,私有制商品经济条件下劳动产品只有采取商品的形式才能进行交换,人类劳动的等同性只有采取同质的价值形式才能在交换中体现出来。
其二,劳动量只有采取价值量这一物的形式才能进行计算和比较。
其三,生产者的劳动关系的社会性质只有采取商品之间即物与物之间相交换的形式才能间接地表现出来,这就使人们之间一定的社会关系被物与物的关系所掩盖,具有了拜物教性质。
1(单项).马克思把商品转换成货币称为“商品的惊险的跳跃”,“这个跳跃如果不成熟,摔坏的不是商品,但一定是商品占有者”。这是因为只有商品变为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