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
日期 | 时段 | 科目 |
|---|---|---|
6月20日 | 9:00—10:40 | 语文 |
14:00—16:00 | 综合测试(物理、化学、跨学科案例分析、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 | |
6月21日 | 9:00—10:30 | 数学 |
14:00—15:40 | 外语(含听力) | |
16:30—18:00 | 道德与法治、历史(开卷) |
2026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日程表:
阶段 | 时间 | 主要内容 |
|---|---|---|
考试阶段 | 6月20日-21日 | 全市统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
评卷阶段 | 6月下旬 | 全市统一网上评卷(语数外、道法、历史、综合测试笔试) |
志愿填报 | 7月初(考后、出分前) | 登录“上海招考热线”填报志愿,并进行书面确认 |
成绩发布 | 7月14日 | 公布学业考试成绩及高中阶段学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
自主招生录取 | 7月中旬 | 市实验/特色高中自招、体艺自招、国际课程班、中职校自招 |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 | 7月中下旬 | “名额分配到区”及“名额分配到校”录取 |
统一招生录取 | 7月下旬 | “1至15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及征求志愿录取 |
附招生细则核心要点:
来源: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细则》公布,一起来看具体内容↓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3〕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6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26〕2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等,现就2026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考试组织
(一)考试安排
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下简称“中招”)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身和综合测试(含物理、化学、跨学科案例分析、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的成绩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总分750分。
(二)考务组织
学业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规范组织考试。
回户籍地或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区参加中招报名(以下简称“跨区报名”)的学生,在学籍所在区参加学业考试。往届生、返沪生在报名所在区参加学业考试。
残疾学生参加考试可申请相应合理便利,相关要求和工作另行通知。
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5门科目统一考试和综合测试笔试实行全市统一网上评卷;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评卷和其他科目考试评定工作由各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学生若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发布后的规定时间内,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主要核查答题纸姓名、报名号等是否与学生本人对应,试题有无漏评、漏阅,小题得分是否漏计,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学生的成绩一致等,不重新评卷。复核结果由市教育考试院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反馈学生。
二、志愿填报
中招志愿填报在学业考试后、成绩发布前进行,由市、区招考机构共同组织。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志愿填报。填报完成后,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须进行志愿书面确认,其网上填报的志愿方可生效。
(一)自主招生志愿(四个类别,均可兼报)
市实验、市特色高中自招:合计2个志愿,志愿不分先后。
市实验、市特色高中体艺自招:合计2个志愿,志愿不分先后。填报该志愿的学生须是通过相关资格确认的学生,同时具备两类资格的学生可兼报。
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自主招生:志愿填报由相关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无须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填报。
中职校自主招生:设有中本贯通、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中职校提前招生三个类别,可兼报。
中本贯通:2个平行志愿(仅限上海户籍)。
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合计5个平行志愿。
中职校提前招生:3个平行志愿。
(二)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志愿(两个类别,可兼报)
“名额分配到区”:1个志愿。完成中招报名的学生均可填报。
“名额分配到校”:2个平行志愿。仅限不选择生源初中在籍在读满3年的应届初三学生填报。往届生、返沪生及跨区报名的应届初三学生不能填报。
(三)统一招生志愿
分为“1至15志愿”和征求志愿。区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可在对应栏目填报1个志愿。“1至15志愿”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招考机构负责征求志愿填报。
三、招生录取
中招录取分三个批次进行,录取顺序依次为:自主招生录取 →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 → 统一招生录取。学生被志愿学校录取后,不得要求更改录取结果。
(一)自主招生录取(学业考试后进行)
录取顺序依次为:
市实验、市特色高中自招录取;
市实验、市特色高中体艺自招录取;
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自主招生录取;
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平行志愿方式,顺序为中本贯通→五年一贯制/中高职贯通→中职校提前招生)。
(二)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自主招生录取后进行)
总分由学业考试总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构成。录取顺序依次为“名额分配到区”和“名额分配到校”。
末位同分排序规则(非常重要):
经公示享受同分优待的学生优先。
比较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者优先。
比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
比较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比较语文成绩,高者优先。
比较学业考试综合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统一招生录取
由各区招考机构负责,按平行志愿方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进入征求志愿环节。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要根据市教委有关精神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中招政策和有关规定,认真制定本区的中招工作实施细则,规范做好各项组织工作。
(二)各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招生方案、招生宣传材料等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并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各初中学校要正确引导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填报志愿。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定学生报考学校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
(四)各区招考机构要加大招录信息化平台建设力度,严格按照全市统一的信息标准处理各类数据,保证数据的准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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