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规划纲已经于昨天发布,提出“因地制宜放宽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报名条件”“扩大学龄人口净流入城镇的教育资源供给”。核心是让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完整完成初中教育并直接报考当地高中。
这一政策对人口流出地(以乡镇、县域甚至四五线城市为主,是人口向中心城市流动的主要源头)的民办学校而言,是不小的生源冲击。有关学校可以看看自己学校的在校生,留守儿童占比多少。
人口流出地民办学校在历史上通过举办寄宿制学校和因为流入地入学困难而留住了大多数外出务工人员的子弟,即使是已经流出的学生也因为中考限制,在中考前返回流出地就读。
中考报名条件放宽,随迁子女可在流入地报考高中,也会吸引原本留守的儿童跟随父母流出,直接导致生源减少。
还能留下来的学生,多数是没有条件随迁的家庭,经济、精力条件更加有限,对学费的敏感度更高。
怎么办?
生源减少,人口流出地民办学校必须按照基础教育优质和公平的政策发展,提高教育教学和生活服务质量,普惠收费,以“性价比”吸引生源。机会还是有的,流入地的优质教育资源也是稀缺的,一般都会设置户口、住房、就业等梯次限制入学条件。流出地的学校要争取在质量上比得过流入地的一般学校。
提高质量上,民办学校要在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改革中找机会,和公办学校联合,和其他民办学校联合,集团化发展,市县乡联动,小初高贯通培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生源互通。
如果没有考试升学成绩的优势,也可以前瞻未来,聚焦生涯规划,引导职业教育,培养应用型人才,适配本地就业市场。在学历贬值、就业竞争激烈的趋势下,不少学生家长已经不再迷信学历而转向职业技能教育。
或者在校园文化、师生情感、文体活动、劳动实践、寄宿托管、住宿伙食等方面树立口碑,让孩子身上有汗、眼里有光、心中有爱、手上有活。因为形势、观念转变、孩子身心健康问题等等,一些家长不卷了或者卷不动了,转向因材施教、以人为本。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生源减少面前,校校平等,不论乡镇还是县市的学校,不论公办还是民办,一定会有一批撤销关闭的学校。谁有能力能留下来,生源就会向谁集中。
对于目前已经亏损的学校,主动退出是理性的选择。规模发展时期都没起来,形势不利更不可能逆风飞扬,拖下去会损失更多,甚至出现拖欠教师工资、供应商货款、学生失学等严重问题,导致民事、行政、刑事追责。(作者:马学雷 全国工商联民办教育出资者商会监事长)
为认真落实系列新法新政精神,推进民办学校建立与未来监管相适应的资产架构、交易关系、财务管理、税务处理,提高效率、降低风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保障举办者的权益与安全,推出“第五十五期全国民办学校财税工作研讨会(3月21日-22日,广州)”,由精通民办学校财务、税务、审计、法律的专家进行实务研讨,主要内容如下:
主题一:1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增值税法对民办学校的影响及应对;
主题二:企业所得税征收应对实务;
主题三:民办学校契税、印花税实务;
主题四:民办学校食堂及集团化管理的热点税收问题解决;
主题五:新增值税法和新民非会计制度对民办学校的影响与应对;
主题六:民办学校七大财税合规风险;
主题七:税收政策利用与税务检查应对;
主题八:民办学校举办者架构设计优化;
主题九:民办学校及举办者的资产结构安排优化;
主题十:举办者/学校应重点关注的财税风险分析;
主题十一:民办学校当前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主题十二:民办学校如何利用现有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务优化?
主题十三:民办学校常见税务风险如何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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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新政改变了民办学校生存发展的环境,举办者和学校在强调教育规模化发展时期形成的办学理念、组织结构、资产架构、关联交易和人事管理思路等都需要重新梳理与设计,否则会让学校在“引导规范”时期面临严重不利的局面,甚至会让举办者和主要责任人员面临刑事法律风险。第七十三期全国民办学校引导规范发展研讨会(3月23日-24日,广州),由国内顶级的政策、法律、财税专家结合民办教育新法新政的重点规定,针对依法办学、引导规范、合规运营等民办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解析和研讨,主要内容如下:
主题一:破局与风控:民办学校内部治理、债务隔离与纠纷化解实战指南;
主题二:新形势下民办学校面临的风险与防控;
主题三:民办学校转让、委托管理、终止实务指引;
主题四:民办学校退出过程的风险警示与合规要点;
主题五:民办学校在新形势下一定要构建全面的风险防控体系;
主题六:民办学校传承:赋能二代、主动布局;
主题七:民办学校调岗调薪的常见痛点问题及合规实操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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