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志愿
36.考生应在认真
阅读
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及
我
省招生规定后, 依据《黑龙江省普通
高等
学校
招生计划》 手册, 结合本人志向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 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 考生必须本人填报志愿, 不得委托他人代报,且不得放弃本人所报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各级招考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
要
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
志愿填报
的政策解读和
高三
学习
网技术指导。
37.我省考生在
高考
成绩公布后采取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分三次填报
高考志愿
。
第一次: 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提前批次
录取
的高校和专业志愿: 军队、 公安、 消防和司法本科高校, 部分普通本科高校(专业), 香港中文大学、 香港城市大学, 招飞本科高校及专业,
黑龙江公安警官
职业
学院
; 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国家专项) 的高校;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 艺术类本科批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
第二次: 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本科第一批次、 本科第二批次、 体育类本科批次、 高校专项计划、 高水平艺术团、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高校专项计划、 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在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栏中填报志愿)。
第三次: 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高职(专科) 提前批次、 高职(专科) 批次和艺术、 体育类高职(专科) 批次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
38.凡参加少年班考试的考生以及被高校保送、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高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 不准填报高考志愿。
39.文史类与理工类、 艺术类与体育类之间不允许跨科类兼报。 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和理工类, 但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不可兼报艺术类和体育类。
40.批次所设志愿投档结束后, 高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招考院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网站上公布并公开征集志愿。 考生登录网站查询后, 未被录取且成绩(含照顾政策分) 达到征集志愿
分数线
的考生, 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41.考生填报志愿的密码是确保考生志愿信息安全的重要资料, 密码必须由考生本人保管, 因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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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1年黑龙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填报志愿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