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各警备区、军分区司令部,各市公安局政治部,军队各有关院校招生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做好2017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军训〔2017〕112号)以及原总政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我省招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报考军队院校(以下简称军校)考生政治考核、军事职业性检测(以下简称军检)、体能测试和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7年,军队和武警部队26所院校在山东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905人(招生计划见附件1),其中男生854人,女生45人,陆军工程大学全国人防定向生男女不限6人。均为本科层次。
二、考生基本条件
报考军校考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2000年8月31日前出生)、不超过20周岁(1997年8月31日后出生),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和心理健康。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或超过全省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报考军校,未达到的不得报考。军校志愿在本科提前批填报,符合报考军校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省军区统一组织的政治考核、军检和体能测试。
三、政治考核
报考军校考生的政治考核由考生所在地的县(市、区,下同)人民武装部,会同当地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及所在中学具体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配合。政治考核时间为6月15日至24日。
凡报考军校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县级人民武装部报名参加政治考核,如实填写《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见附件2)。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原总政治部《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和教育部、公安部、原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以及《政治考核表》的内容进行。考生所在中学应当对考生在校表现作出鉴定;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查,提出考查意见;县级人民武装部应当及时汇总考核情况,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考核结论,并由考核组组长签字负责。考生须于6月25日前到县级人民武装部查询政治考核结论。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军检、体能测试及录取。
对考生的政治考核工作,县级人民武装部要按照军队院校招生政治条件有关规定,参照征兵政治考核组织实施有关规定,集中时间和人员按时完成任务,并将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单(纸质和电子版)于6月25日前集中报送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和考生所在中学、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要积极协助配合,及时提供相关信息。政治考核实行责任制,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录取考生因政治考核原因退学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
四、军检
军检包括体格检查、面试和心理检测等内容,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会同承检军队后方医院或者军队二级甲等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实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予以配合。6月28日,考生登录网址http://wsbm.sdzk.cn填报志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区分招生院校按照男生1:3、女生1:5的比例提供参加军检人员名单。6月30日前考生可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k.cn)查询参加军检名单和时间。全省设济南1个军检站,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对军检站实施全面领导。军检时间为6月30日至7月6日,军检地点为解放军第四五六医院,各市招生考试机构于6月30日前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考生参加军检时,须携带《政治考核表》《准考证》、身份证和1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报到时,将《政治考核表》交军检站,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表》(以下简称《面试表》,见附件5)后,到面试组参加面试。面试工作人员按照《面试表》中规定的内容和标准,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式进行,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面试完毕,面试工作人员填写《面试表》中的“面试结论”意见,并由面试组全体成员签名确认。面试结果当场通知考生本人。合格者取得参加体检资格,不合格者由面试工作人员向其说明理由后,收回《面试表》并注明不合格理由。当日面试结束后,面试组按照合格、不合格分类,将《面试表》统一交军检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