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17年军队院校招收高中毕业生工作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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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方便考生了解和报考,现就吉林省2017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介绍如下:

  一、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由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牵头负责,会同本地区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考生所在中学,按照军队院校招生政治条件有关规定,参照征兵政治考核具体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和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配合。

  6月19日至24日,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牵头联合本地区招生办将《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附件1,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A4纸正反面打印)分发到有关中学(考生也可从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下载或到人民武装部领取)。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由考生所在中学对考生在校表现进行考核,签署考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往届生由教育机构、工作单位、村委会进行考核,签署考核意见并加盖公章)。6月25日前,各县(市、区)招生办会同考生所在中学将《政治考核表》收齐后,按照考生号排序后统一送至县(市、区)人民武装部。(6月25日前未上交《政治考核表》的考生,可自行领取或下载打印,经所在中学考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后,自行带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考核,签署考核意见并加盖公章,于6月28日前送交县人民武装部)

  6月25日至29日,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组成联合考核组,由1名武装部领导担任考核组组长,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主要了解考生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和现实表现等。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负责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查,提出考查意见;考生报考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负责及时汇总考核情况,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考核结论,并由考核组组长签字负责,加盖政治考核专用章。

  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论由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通知考生所在中学,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面试、体检。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应当组织复议。

  6月30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将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册(姓名、性别、考生号、地区等)和《政治考核表》,按照考生号顺序汇总后集中报送省军区招生办。

  二、军检

  军检对象为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高考分数达到军检分数线,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7年8月31日)。

  军检分数线划定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军区招生办共同研究确定,按照各军队院校在省招生计划(区分文理科和性别)的4倍划定。高考体检结论不作为考生是否参加军检条件。

  军检包括面试、体格检查、心理检测,时间安排在7月2日至7月4日,地点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八医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4799号)。省教育考试院提前向省军区招生办提供军检考生相关数据,由省军区招生办向体检医院提供导入体检信息系统所必需的考生基本信息。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军检划线规则、参加军检考生名单以及军检时间地点,并通过各县(市、区)招生办及有关中学通知考生本人。军检时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1寸免冠照片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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