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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教育局印发《河源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下称中考)的综合评价、科目设置、考试组织、录取实施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有效期5年。
中考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实施方案》明确,中考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13科,并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下称理化生实验操作)纳入考试范围。
考试总分定为850分,其中文化科780分,体育科70分。具体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物理100分、历史80分、化学70分、道德与法治70分、地理50分、生物学50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成绩分别占各科目总分的10%(即物理占10分、化学占7分、生物占5分)。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科目成绩以等级形式计入综合素质评价。
在考试组织上,语文、数学、外语等9个文化科目采用全省统一命题试卷,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等科目由市教育局确定内容并组织命题考试。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考察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通过写实记录、评语评价与重要观测点计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每方面重要观测点最高得分20分,五方面得分分别累计,不汇总。初中毕业时,依据累计得分确定评价等级,分为A、B、C、D、E五等。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成长指导、毕业升学参考以及学校办学水平评价的依据。
《实施方案》明确,优质高中名额分配根据各初中学校名额数和学生综合素质情况,在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上降低50分录取;名额分配计划录取不足,计划收回,并结合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人数进行核算。
自2026年起,普通高中招生将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综合录取办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均由市教育局统筹,通过招生录取平台,依据考生网上填报志愿进行集中录取。
《实施方案》强调,各初中学校应确保所有毕业生参加中考,不得以任何理由动员学生提前离校或弃考。
同时,方案对招生纪律提出“十一个严禁”:严禁普通高中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无计划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利用中介机构非法招生;严禁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普通高中以任何名义参与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严禁普通高中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误导学生,争抢生源;严禁挖抢县中优质生源;严禁普通高中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挂)读生;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行为;严禁招生乱收费和有偿招生,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来源:河源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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