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在即需谨慎 保密法规莫违反

四季读书网 1 0

高考在即需谨慎 保密法规莫违反 第1张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为了确保高考的公平、公正和公开,高考试卷的安全保密成了高考工作的生命线和第一要务。
接下来请一起了解高考的保密知识吧!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统一考试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
由国家主管部门组织的国家教育、执业资格、国家公务员录用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等国家统一考试的试题、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属于国家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年修订)》节选
第七十九条: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
(三)抄袭他人答案的;
(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节选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也均对替考、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做出了严厉的处罚规定。

高考在即需谨慎 保密法规莫违反 第2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节选)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
(四)寄递、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五)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
(六)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七)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
(八)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将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
(九)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在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
(十)使用非涉密信息系统、非涉密信息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
(十一)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
(十二)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信息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十三)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情形。
有前款情形尚不构成犯罪,且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所在机关、单位予以处理。

保密

提示

远离考试舞弊,诚信常记心中

保守国家秘密,时刻警惕红线

保护个人隐私,严防信息泄露

春风得意马蹄疾,

一日看尽长安花,

相信现在每一秒的付出,

都将变成未来的礼物!

考生们,加油!

高考在即需谨慎 保密法规莫违反 第3张

高考在即需谨慎 保密法规莫违反 第4张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