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莘塍第三实验小学2024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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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莘塍第三实验小学2024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第1张

瑞安市莘塍第三实验小学

2024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注意事项,请查收

根据《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24〕131号)、《莘塍教育学区关于印发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瑞莘教〔2024〕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吴建东

副组长:叶阿肖 夏一帆

员:张雅莉 狄晓雨 陈瑜 陈丽云 吴丽青 蔡伟 潘伟梅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的原则。保障施教区内每位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不得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和“公民同招”,按规定开展报名、录取、注册学籍等工作,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科学合理设置入学报名工作事项和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招生对象和要求

(一)一年级入学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

(二)一年级凭《儿童预防接种证》以及本人户籍证件、父母(本人)不动产权证书等参加施教区学校报名

(先网络报名再现场资料查验)。

四、招生批次和时间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及本人无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施教区范围内无户籍,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四批:施教区外需就读的瑞安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符合期房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第四批第一轮:学校所属街道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学校施教区范围内拥有全额期房业主子女;②学校施教区范围内拥有事实房产业主子女(儿童少年是瑞安户籍);

第四批第二轮:学校所属街道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学校施教区范围内企业法人代表子女(一年以上)(儿童少年是瑞安户籍)。②施教区范围内事业单位职工、父母在工厂务工或从事农业生产等确实需要在施教区内就读的孩子(父母有相对稳定住所)(儿童少年是瑞安户籍)。

(二)招生时间

1.网络报名阶段2024年,全市公民办学校及新居民子女招生均采取网络同步报名,统一使用“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符合瑞安市莘塍第三实验小学施教区前三批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已取得积分的新居民子女,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对应公办学校报名;如需就读民办学校的,根据学生(家长)意愿,须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民办学校报名。网络报名前,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手机先安装“浙里办”APP,同时注册账号,已经注册账号无需重复注册。网络报名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两种方法中的一种完成信息填报。

方法一:运行登录手机APP“浙里办”,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进入系统,查看报名须知,再根据提示“公办小学——莘塍教育学区——瑞安市莘塍第三实验小学”进行信息填报。

方法二:运行登录手机APP“浙里办”,搜索“入学掌上通”,登录“入学掌上通”系统界面后点击“入学服务”中的“义务段入学报名”,选择选择“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进入系统,查看报名须知,再根据提示“公办小学——莘塍教育学区——瑞安市莘塍第三实验小学”进行信息填报。网络报名成功后,可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实时查询信息,同时系统将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发送监护人1手机。其中,参加网络报名公办学校的新居民子女,其审核、录取等信息,将于对应教育学区网站上发布。

网络报名具体操作,分别参见对应的施教区公办学校、积分新居民子女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指南”。“报名指南”将在瑞安市教育局官微“瑞安教育发布”或其他媒体上发布。

2.信息查验阶段:网络报名截止后,瑞安市阁巷小学对报名本校学生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对查验。部分无法核对信息的,通知学生家长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进行验证,并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退档。学校审核后及时公示查验结果。

3.招生录取阶段:全市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开展录取。

学校范围

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施教区内第一、二、三批

网络同步报名

(含符合条件新居民子女)

6月4日—7日

9:00-21:00)

施教区内第一、二、三批

资格信息查验

6月8日—17日

施教区内第一、二、三批

1.第一、二、三批录取及政策优待对象统筹安排;

2.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到公办学校。

6月18日—6月30日。

施教区内第一、二批

第一、二批补报录取

7月6日9:00-11:00

施教区户籍外莘塍街道内

第四批第一轮报名录取

7月7日9:00-11:30

施教区户籍外瑞安市内

第四批第二轮报名录取

7月9日9:00-11:00

(二)公示:

信息核查截止后,学校将报名结果分批在学校网站和公众号公示。

五、招生程序和方式

(一)第一、二、三批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7日

2.报名要求: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根据“招生管理系统”提示要求上传有关资料。.

3.录取程序:各学校严格核查报名条件和材料,部分无法核对信息的,要通知学生家长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进行验证,并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退档。按照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招录。

1)学校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后有剩余学额,启动程序招收第二批适龄儿童少年。若报名学生数少于该学校剩余学额,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按照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

2)学校招收第二批适龄儿童少年后,尚有剩余学额,可启动程序招收第三批适龄儿童少年。若报名学生数少于该学校剩余学额,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按照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

6月18日将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招生结果上报学区并公示2天。

(二)第一、二批补报

报名时间:2024年7月6日(9:00-11:00)7月6日上午各学校将第一批、第二批招生补报结果上报学区并公示1天。

按上述程序依次招录前三批和接受统筹(含政策优待对象和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等)的适龄儿童少年后,尚有剩余学额的,再启动程序招收第四批适龄儿童少年。

(三)第四批招生按区域分两轮招录

1.第四批第一轮报名

招录拥有本街道范围内户籍施教区外需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本校施教区范围内经学校严格审核报名材料的全额期房和事实房产对象子女。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7日(9:00-11:30 )(二楼教导处)

(2)报名要求:入学对象只能选报一所学校,全额期房和事实房产对象只能限报施教区学校。须提供材料为:①片区户籍对象,须提供本人及其父母户口本和房产证(或居住证明)原件、复印件;②全额期房对象须提供本人及其父母户口本,购房合同、全额购房发票(金额以合同数据为准)和预告登记证,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在片区内居住的社区证明(附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和工作证明;③事实房产对象须提供本人及其父母户口本,事实房产所在地村居(社区 )证明、购房合同及汇款依据、近期半年及以上的水电费发票和在片区内工作证明,并实地走访考察核实。同时,一年级新生还须带《儿童预防接种证》。

(3) 审核录取:由学校严格核查报名条件和材料。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少于该校剩余学额,学校应全部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学校参照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时间为2024年7月8日上午,具体地点由学校自定。7月8日下午,学校将招录结果上报学区并公示1天。

第一轮录取后尚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再启动第二轮招生。

2.第四批第二轮报名

招录拥有瑞安市户籍本街道户籍外需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9日(9:00-11:00)

(2)报名要求:入学对象只能选报一所学校。带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所在页、父母所在页及入学对象所在页),在片区内居住的社区证明(附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和工作证明。同时,一年级新生还须带《儿童预防接种证》;七年级新生还须带《学生基本信息表》原件(由小学毕业学校盖章)。

(3) 审核录取:由学校严格核查报名条件和材料。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少于该校剩余学额,学校应全部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学校参照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上午,具体地点由学校自定。7月10日下午,学校将招录结果上报学区并公示1天。

(四)因超计划数或其他原因未被录取的第一、二、三批适龄儿童少年,参照《2024年瑞安市部分学校新生入学统筹办法》(附件3)相关规定,由市教育局和教育学区统筹安排到尚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就读。

(五)学校新居民子女招生,按照《2024年莘塍教育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居民子女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附件2)执行。

(六)企业人才子女照顾入学,按照《2024年莘塍教育学区人才

(企业人才)子女优待入学实施细则》(附件3)执行。

六、有关招生政策说明

(一)瑞安市莘塍第三实验小学施教区范围:董一村、董二村、董三村、董四村、董五村、董六村、董七村、董八村、董九村

(二)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房产证(不动产证)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

(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和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住宅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及以上)登记时间均截止于2024年6月30日。

(四)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和房产持有人的户籍均须与上述房屋地址一致,并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无房产证明,且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五)住宅房产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不同户房产,有以下情况:①2016年4月10日前取得住宅房产共同共有且户均建筑面积60平米以上的,可持房产证〈不动产证〉和户口簿(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到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但当年只安排一户(建筑面积60平米以上的)产权人子女就读。②2016年4月10日后取得住宅房产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房产证的,户均且每户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及以上,须提供瑞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唯一房产证明,同一套房产3周年内安排一户产权人子女就读,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六)房屋在抵押期间的,须提供抵押证明或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房屋产权证明,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七)政策照顾对象

1.持居留证的适龄华侨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指其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成年兄姐等)在施教区内拥有户籍和房产的,可持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包括父母及本人华侨身份证明、居留证,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适龄华侨儿童少年与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或公证书等)到监护人户籍、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其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内拥有房产的,也可持房产证(不动产证)和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到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港、澳、台同胞子女和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参照以上方法执行。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部队工作的军人子女;瑞籍现役军人子女;驻瑞部队现役军人(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户籍登记在集体户的军转干部子女,其入学根据军政〔2021〕247号、浙政联〔2013〕2号及瑞政办〔2014〕164号文件执行。其中,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根据学生(家长)意愿,由市教育局在学校招录前予以无障碍优先录取。

3.市人才(企业人才)子女,按照《2024年瑞安市人才(企业人才)子女照顾入学实施细则》执行。

4、市人才子女学校优待对象,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瑞安市挂牌人才子女学校工作的通知(试行)》(瑞教义〔2023〕370号)执行。

5.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的通知》(温教办基〔2020〕6号)等文件执行。

6.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的其他照顾对象,按规定予以妥善安排入学。

(八)其他特殊对象

1.因孤儿领养、父母离异而户口未落实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民政、公安、法院等单位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2.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移民,其适龄儿童少年须持父母或祖父母移民审批表到移民安置点施教区学校报名。

3.残疾儿童少年按规定到有关特殊学校报名入学或到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

(九)推行“长幼随学”服务。为解决因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接送不便,全市公办学校除超计划分流学校外,在不突破上限班额(小学45人)前提下,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对同一所学校(校区)推行“长幼随学”人性化服务,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少年可以捆绑报名入学。

七、招生计划

  按2024年莘塍教育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招生计划执行,我校招收4个班,共160名学生。

八、招生纪律

(一)学校将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及时组织招生工作。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开,按规定时间将每一个批次的招生结果上报学区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计划数招生,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建立学生电子学籍信息。

(二)入学对象父母(监护人)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或在招生报名中不按规定选报学校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电脑派位(或抽签)资格和录取资格,并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社保等证明的,将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九、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

瑞安市教育局:65890963,

莘塍教育学区:65181568,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6581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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