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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夏季高考考生及家长:
多年来,我市夏季高考组织管理严格、考风考纪严肃,为广大考生创造了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有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与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辛勤劳动,更有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大力支持,对此我们表示衷心感谢!
1.考试期间,全市所有考场全部使用手机信号屏蔽仪、无线耳机探测器、无线电信号监测等设备检测阻断可疑信号,防范不法人员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考试过程使用电子监控并全程录像,启用考场实时智能巡查系统,对考场内行为异常考生进行抓拍、研判是否违纪作弊。考试结束监控录像信息上报后再次进行检索和智能判断,进一步核查考场内考风考纪情况。
2.继续实行“2次人工安检+1次智能安检”制度,考生进入考点封闭区时须通过手机智能检测门安检,考生只能携带规定的证件和准考证列明的考试用具进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手表、电子设备、书包等非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点封闭区。提醒考生不携带手机等无关物品前往考点,如携带请考生在封闭区外妥善放置,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是否开机、是否使用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3.考生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应主动接受身份验证和安检。
4.所有考试科目开考 15 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出场。
5.考生应严格按试卷及答题卡上的要求作答,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遵守上述规则,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6.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收齐试题、答题卡、草稿纸并核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场。严禁考生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离考场。
7.继续实行监考教师跨县区调换制度。对失职渎职、违法乱纪、破坏考试纪律的要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考生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司法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请考生务必严格遵守《山东省教育考试考场规则》,做到诚信考试。
9.考试期间举报电话:兰山8184463、罗庄8268163、河东8384827、沂南3239419、郯城6221323、沂水2251534、兰陵5211620、费县5221224、平邑4211174、莒南7212779、蒙阴4271340、临沭2132607、市考试院8318427。如发现有违纪作弊行为,欢迎依法依规实名举报,我们将在保护举报人信息基础上对违纪作弊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特别提醒:
1.全体考生家长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凡考试违纪作弊或自主招生、农村专项招生、综合素质评价招生提供虚假材料者,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
2.考生可于6月1日—6日每天9:00—20:00,6月7日—10日每天7:00—20:00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https://wsbm.sdzk.cn)自行打印准考证,成绩公布后考生本人凭密码自行查询成绩。
3.需参加外语口试的考生在就读学校报名,就读学校汇总后于6月15日前报各县区招生考试机构,7月3日至4日考生携带高考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高考报名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考点参加测试。
4.请考生关注天气变化,提前了解考点周边交通情况,在规定时间赶往考点接受入场安检,避免因天气和交通原因耽误考试,建议至少提前45分钟到达考点。
5.考试、成绩查询、志愿填报、录取等有关事宜,请考生和家长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查看。
预祝全市广大考生取得满意成绩!
临沂市教育招生考试研究院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