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教育局
高考中考前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的一封信
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
2024年高考、中考即将来临,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是教育考试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全社会必须共同捍卫和坚守的底线,校外培训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维护考试秩序责无旁贷。为此,特向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及广大从业人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深刻吸取教训,强化行业自律
2024年全省高职单招考试结束后,某校外培训机构违规炒作,博取流量、制造影响、招揽生源,部分机构借机跟风,严重干扰考试招生环境,扰乱社会正常秩序,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对该培训机构负责人采取了措施,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要深刻吸取教训,坚持举一反三,强化自警自律,认真学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教育培训行业的相关规定,依法办学、诚信经营、优质服务。要深入学习领会国家和省、市关于教育改革发展部署要求,熟悉教育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不断探索改进教育模式和教学方法,以高质量教学成果,正向提升自身影响力和知名度,培树良好形象。
二、严格遵纪守法,诚信规范经营
要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严格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范围经营,不得超范围提供住宿、餐饮等服务。不得对培训项目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不得编造、传播涉考试招生的各类虚假信息,禁止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制造教育焦虑。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协助、参与、组织考试舞弊;不得违规传播所谓“试卷真题原卷”;不得通过买卖所谓的“试题”“答案”等欺骗性行为实施涉考涉招诈骗,以及以“包录取”“内部招录”“内部指标”等虚假内容诱导、欺诈考生及家长,违规开展志愿填报等咨询服务并违规收费。不得仿冒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公众号等,违规开展招生等。
三、加强正面引导,践行社会责任
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严格从业人员准入条件,加强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有关政策文件岗位培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要加强对全体教职工和考生的法纪教育,结合教育考试违法违规案例,大力宣传《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教职工和考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讲诚信、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不组织、不参与替考、舞弊、网络炒作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各校外培训机构要以身作则,切实承担起育人使命和教育担当,努力发挥正向作用,积极传递正能量,为广大考生成长成才提供良好的竞争环境和发展空间。
各机构要加强行业自律,共同维护校外教育培训健康发展环境,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对发现的违规行为,欢迎通过如下渠道监督举报。
来源:沧州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