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潘桥老竹小学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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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有序做好2024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本着“就近、免试、免费, 公开、公平、公正,便民、惠民、服务”的原则,根据瓯海区教育《温州市瓯海区关于印发2024年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特制我校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本校施教区的适龄儿童,2017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需要持有经区教育局核准同意缓入学证明的儿童。

招生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东至新桐路,东边村焦下村;南至泉塘村、东边村与丽岙村边界;西至新桐路,泉塘村陈岙村交界;至温福铁路范围内的(东边村、泉塘村)的适龄儿童。

●瓯海区区域内烈士子女、现役军人等优待对象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办有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温商回归人员子女、“飞地”人才的子女。

●瓯海区区域内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的子女。

●父母持有本施教区内不动产权(住宅性质,下同)的非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已报名积分入学申请的新市民子女。

招生计划及施教区

招生计划:1个班42人

施教区:东至新桐路,东边村焦下村;南至泉塘村、东边村与丽岙村边界;西至新桐路,泉塘村陈岙村交界;至温福铁路范围内的(东边村、泉塘村)的适龄儿童,中户籍生可报名瓯海区潘桥第一小学并统筹安排。

上述区域包括以下村:

     东边村和泉塘村

招生办法与程序

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具有不动产权证,而且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施教区;符合条件的优待和照顾对象子女;施教区出国(境)的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子女;“高积分入学”政策录取对象等。

第二批: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具有不动产权证,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施教区以外但在瓯海区内;户籍在施教区,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具有不动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视学位情况予以安排,如不能安排则由区教育局统筹。

第三批: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具有不动产权证,但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瓯海区以外。学校视学位情况予以安排,如不能安排则由区教育局统筹。

 第四批:已申报积分入学的新市民子女。

关于2024年瓯海区新市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

全员积分入学工作的通知↓

瓯海区潘桥老竹小学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 第1张

2024年瓯海区新市民子女

全员积分入学政策解读↓

瓯海区潘桥老竹小学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 第2张

注:

本校施教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中有中重度智力障碍的对象,报读瓯海区特殊教育学校。

现场报名时间:6月3日-6月14日

现场报名地址:瓯海区娄桥街道环山路1号

招生咨询电话:85802110,86299077

本校施教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中有中重度听力障碍的对象,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

学校地址:永嘉县瓯北街道和二村

听力障碍类联系电话:57761176

有轻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可以到本校报名,随班就读。

报名与录取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6月4日—6月11日(每日9:00-21:00)

(2)网上报名方法:

途径一:家长可在手机端打开“浙里办”APP,搜索“入学掌上通”并点击进入,在“入学服务”栏目中选择“义务段入学报名”,再选择“瓯海区”进入温州市招生管理系统。选择“开始报名”,按信息提示逐步完成招生报名。

途径二:家长可在手机端打开“浙里办”APP,搜索“学在瓯海”并点击进入,在“入学入园”栏目中选择“中小学新生报名”,再选择“在线办理”,按信息提示逐步完成招生报名。

途径三:家长可在手机端打开“浙里办”APP,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选择“在线办理”,再选择“瓯海区”进入,按信息提示逐步完成招生报名。

途径四:家长可在手机端打开“浙里办”APP,搜索“浙里新市民”并点击进入,在“积分应用专区”栏目中选择“全员积分入学”,再选择“在线办理”,按信息提示逐步完成招生报名。

报名完成后,家长可以通过“查看报名结果”查询报名情况、 审核状态与录取结果。

瓯海区潘桥老竹小学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 第3张
瓯海区潘桥老竹小学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 第4张

(3)凡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申请学位的,均为有效申请。超出学校招生计划但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未按时报名但通过补报申请的本区户籍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未按时报名申请的非本区户籍学生,原则上不予安排学位。

2.录取安排

6月4—11日(9:00-21:00)网上报名时间;

6月12日起,启动入学资格审核、分批录取;

8月17—19日,新生补报

8月20日前家长可以通过招生平台查询录取信息;

8月底前,发放新生录取通知;

9月初,注册电子学籍。

关于长幼随学的情况

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落实“浙有善育”要求,解决因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接送不便,各地要本着“自愿申请、公开 公平、就便安排”原则,积极推行义务教育“长幼随学”的人性化服务举措。

1. 新生入学

双(多)胞胎适龄儿童报名参加同一所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时,如其中一位儿童被派位录取,其他未被派位录取的,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长幼随学就读同一学校。

2. 在校生转学

允许在非学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在符合转入条件前提下,跨县域或县域内跨校转入现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实现长幼随学允许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转入公办学校长幼随学;民办学校原则上不得以长幼随学为名转入学生。

招生纪律

严格规范招生秩序,规范入学编班管理,加大执纪问责力度。

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潘桥老竹小学招生办:55592336

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88599985、88596969

本招生公告的解释说明归潘桥老竹小学,未尽事宜,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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