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招生工作,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温教办基〔2024〕28号)《永嘉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教发〔2024〕9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01
1.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2.公民同招,公平发展。
3.对象分类,招生分批。
4.以民为本,优化服务。
02
小学招收的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03
学校严格按县教育局下达的2024学年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乌牛一小本部6个班(240人);仁浦校区1个班(40人)。
04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招生办法。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的学生,由相应片区统筹安排入学。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下载安装“浙里办”手机APP,注册监护人个人信息并认证,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温州市永嘉县,勾选同意授权大数据中心查询信息真实性并点击“开始报名”,进入报名页面,根据提示信息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确有困难的家长,可到申请报名的学校咨询报名。除施教区学生和统筹类第一批学生之外,均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携带纸质报名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并完成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
(本部)6月4日、6月6日、6月7日、6月12日、6月13日,上午8:30-11:20,下午1:30-4:30;
(仁浦校区)6月4日、6月5日、6月13日,上午8:30-11:20,下午1:30-4:30。
(二)学校招生
1.招生范围
学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施教区范围就近招生。
乌牛一小:埭头社区、古楼社区、西垟村、鸭鹅村、岭下村、吴岙村;
仁浦校区:古楼社区(原茅楼村)、仁浦村、横联村、新庄村。
2.对象分类与招生办法
(1)施教区学生
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2024年6月1日及以后登记的户籍不作为今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施教区划分依据。
(2)政策照顾学生
①烈士子女、驻永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政联〔2011〕7号)第八条所规定的对象。
②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及其子女(参照《中共永嘉县委统战部 永嘉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永嘉县华侨华人子女回国就读中小学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永委统〔2022〕2号)实施)。
③符合文件规定的人才子女(参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永嘉县人才子女入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永委人办〔2024〕1号)实施)、“飞地”人才子女、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参照《关于开展 2024 年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申报的通知》(永经信〔2024〕15号)实施)。
④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对象(参照《关于做好2024年度新市民积分入学、积分旅游、积分疗养工作的通知》(永流联办〔2024〕1号)实施)。
⑤因政府城市规划实施、土地开发、公共设施建设、地质灾害移民等原因所形成的政策性移民子女、政府安置人员子女(凭相关政策文件等材料,可选择原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入学,或在政策安置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入学)。
⑥符合《永嘉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7-2020年)实施细则》规定,在乡村学校从教10周年(含)以上的乡村教师子女。
⑦其他符合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规定的对象。
(3)统筹学生
在满足本施教区学生和政策照顾学生就读后,仍有空余学额的学校,按以下批次依次统筹安排:
第一批:
①2024年6月1日及以后登记户籍的施教区对象。
②施教区内有其父母(或本人,下同)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本批次两类学生同时开放报名,同时进行审核与录取。
不动产的产权面积要在60平方米以上,规划用途为住宅,且一套不动产当年只能有一户家庭子女申请就读所在施教区学校。产权登记时间截止于2024年5月31日。
第二批:
①父母一方为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员工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为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行政、事业单位非在编职工(连续工作并缴纳社保各满3年)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在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同一企业工作并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②父母一方户籍在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③在我县领有《浙江省居住证》的随迁人员子女。
④父母一方为山区(边远)学校(公办幼儿园)高级职称教师或县级学科骨干及以上教师。
⑤父母在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购买在建商品房,已签订购买合同并报县住建部门备案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下同)5月31日以后在施教区内取得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⑥符合《永嘉县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管理办法》就近入学条件的对象。
⑦在施教区内有其父母(或本人)不动产并入住3年以上,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
①父母在施教区内工作、经商满1年,并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社保缴纳地需在申请就读学校的乡镇、街道范围内)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②在我县实际工作且有居住登记的随迁人员子女。
统筹类第一批次第二种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超出学校空余学额的,采取按不动产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05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明确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五方面重点任务。全面排查招生方案内容,坚决纠正或废止不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做法。对照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坚决纠正各类违规招生行为。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借读行为,落实“人籍一致”要求,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对有关人员和学校进行严肃问责,并全部清退违规招录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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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学校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细则执行。
(二)明确招生纪律
1.严格维护招生秩序。学校严格按照本招生方案组织实施网上招生。
2.严格入学编班管理。全面实施随机均衡编班,严禁分班考试,严禁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严禁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3.监护人提供真实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本方案由永嘉县乌牛第一小学2024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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