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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用餐应注意
就餐选择。考生应尽量选择在学校食堂就餐,需在外就餐应选择到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就餐,并索要发票或收据,不光顾无证照的餐饮单位、路边摊。慎食熟卤菜、凉菜冷食等高风险食品,不食用四季豆、野生蘑菇、发芽土豆、鲜黄花菜等易引起身体不适的食品,不生食海产品,不购买“三无食品”。
家庭用餐。使用新鲜食材,加工烹制时,食物加工用厨具、容器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食用时令瓜果前要充分浸泡、洗净并尽可能去皮后再食用。
网络订餐。选择有实体店、证照齐、距离近、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订餐。收到食物后及时食用,切勿长时间存放,必要时可对食物二次加热。
食品经营者应注意
夯实主体责任。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规范加工制作。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要求,做好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需要熟制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烹调好的食物在室温下存放不超过2小时。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及盛放、接触、加工制作上述食品的容器、工具、用具必须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并分开存放、使用,避免交叉污染。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全品种留样,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并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存放48小时以上,留样量不少于125g。
严格健康管理。从业人员每日进行岗前健康检查,进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场所前,严格对手进行清洗、消毒,穿戴干净整洁或消毒后的工作衣帽口罩。
严格清洗消毒。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应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定位存放在专用的密闭保洁设施内,保持清洁。加强餐饮场所的通风消毒。
规范分餐配送。食物应使用密闭容器盛放,容器上标注食品名称、加工时间、食用时限等信息。食物从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间(食用时限)应符合要求: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的,食用时限为烧熟后4小时内。使用专用的密闭容器和车辆配送食物,每日做好消毒工作。
制止餐饮浪费。提醒考生及家长适量点餐,合理用餐,光盘行动,使用公筷公勺。
做好应急处置
中高考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各考点及周边开展食品安全驻点保障工作,重点加强对考生及考务人员集中食宿点的食品安全巡查。广大师生和家长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立即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市民,进餐后如发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请立即就医,并保存好剩余的食物、发票、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凭证,以备追溯调查和消费维权时举证。学校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发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积极协助医疗机构救治患者,及时报告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做好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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