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依法严格控制噪声排放。各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城区范围内,自2024年6月1日至6月18日期间,每天20:00至次日凌晨6:00,其中6月7日至6月9日和6月16日至6月18日为全天24小时,禁止下列活动:
(一)建筑及装潢施工作业;(二)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标排放;(三)噪声扰民的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四)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五)冷作加工点产生噪声污染作业;(六)挖掘、运送渣土产生噪声污染作业;(七)考点、驻点附近进行道路、桥梁施工作业。
如考试期间有噪声污染
可拨打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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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读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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