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政策解读 新高考好还是旧高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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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恢复高考40周年,高考制度跟中国教育的方方面面都有密切关系。正如******政治局审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报告里面所说:“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是人才培养的枢纽环节,关系到国家发展大计,关系每一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亿万青少年学生前途命运。”考试招生制度作为中国教育的关键环节,是中学过渡到高校的桥梁。

  一、高考政策发展演变

  (一)第一阶段:1952—1976年

  1952年建立高考制度之时,高等学校很难招到足够的学生,当年全国考生有5.9万人,录取5.32万,录取率达到90%多。1961年录取率45%,最低的年份达到27%。20世纪50年代,竞争加大,已经出现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情况。

  (二)第二阶段:1977—1998年

  1977年恢复高考后,招考制度方面、(出身)成分方面放开了,而且报考的政治条件也放到最宽。而1984年,又出现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全面发展,全面考核。但同时,保送政策也出现问题,所以1999年以后,规定保送生必须参加综合能力测试。

  (三)第三阶段:1999—2013年

  1999年实行扩招政策,1998年高考录取率为30%,1999年增加到54%。2001年,取消了高考考生年龄限制。

  (四)高考改革的新阶段:2014年至今

  2014年9月3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二、高考改革新方案的出台

  高考是适应中国国情的考试制度,受到广大民众的拥护,因为它是中国社会相对最为公平的制度之一。尤其在教育界,如果没有高考,很难保证教育质量。那么,受到民众广泛拥护的高考为什么要不断进行改革?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对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社会认可。”正如《实施意见》所说,考试招生制度的意义是肯定的,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

  “但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应试教育下,学业负担重,多数中小学生起早摸黑地读书,片面追求升学率,一切为高考而教,一切为高考而学,扭曲了高中教育的目标,因此需要改革。

  2003年开始,高考改革就开始考虑,经过一系列研究,出版了一套高考改革研究丛书,最终成果是《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研究》,其中的改革建议包括:推进外语考试改革;推进区域公平方面的改革;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等。其中,我认为要渐进调整高校录取的区域配额,而且这个调整不仅要看研究型大学或全国重点大学在本省市招生的比例,更应该考虑的是该省市中央部属院校的数量、录取人数和全体考生的比例。

  2005年,教育部已启动《2020年中国教育发展纲要》研究,为此,我们做了很多调研,其中包括到浙江省调研。调研问题涉及很多政策问题,包括:分类考试的设计、高考科目设置、部分科目一年多次考试、分省命题或全国统一命题、高校自主招生联考、考试内容改革与能力考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与高考的关系、招生录取方式、弱势群体入学机会的保障政策、央属高校招生名额区域分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高考(现在称之为异地高考)、艺术与体育类专业招生、保送生制度改革、高考加分问题、高职单考单招改革、高校招生中政府和高校的职责问题等16个专题。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到,要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中国专门为考试成立一个委员会,这个是全世界绝无仅有的。很多国家有类似“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的咨询机构,但是专门为考试成立一个国家级的委员会,只有在中国这么一个考试大国,而且具有非常深厚的考试文化底蕴的国度里才会出现。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2013年12月,教育部完成制定考试招生改革总体方案。2014年上半年,国家发布总体方案及高考改革等各领域的改革实施意见,有条件的省份开始综合改革试点或专项改革试点。

  研制审议《实施意见》的过程非常漫长且复杂,要广泛征求意见,要经过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审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再到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最后才能颁布。

  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最系统的改革,是教育综合改革中最重要最复杂的改革。

  三、新高考政策解读

  (一)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1.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

  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完善国家招生计划编制办法,督促高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在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

  虽然部属高校属地招生的计划比例已经从2007年的34%降至2014年的22%,但还要继续努力,严加控制,加大投向中西部及入学机会偏低的地区,尤其是没有部属高校的13个省区。

  2.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

  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部属高校、省属重点高校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额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要明显增加,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在中国这么一个城乡二元结构的社会里面,很多农村的学生受教育条件远远不如都市学生,起跑线不同。如果不考虑政策倾斜的话,重点高校录取农村学生的比例会有所下降。高考制度本身就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阶层流动的作用,政策的制订要有维护社会公平的意识。不过,要使政策落到实处,还要制定一些更细致的办法,不然可能会出现一些城市方向的高考。

  《实施意见》中最受人们关注的、影响最大的可能是考试科目改革,也就是我们现在讲的“3+3”的改革。《实施意见》未公布前,我就认为,减少统考科目、不分文理科,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实验,确实具有可行性之后,才能全面铺开。要实现高考改革的目标,仍然任重而道远。一定要小范围试验,而且一定要通过一轮,到今年的6、7月份以后,它的利弊才会充分显现出来。

  高考改革重要原则之一是实践可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改革的设想和政策的出台不仅要符合教育原理,而且关键要具有可操作性,只有可行的才是有效的。

  (二)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选择有条件的省(市)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及时调整充实、总结完善试点经验。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2014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这两个省市的试点是本次高考改革幅度最大,也最为复杂的部分,无论是对高中教学计划、学生选考科目、班级组合方式,还是对考试成绩换算、高校不同专业对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要求、录取时不同科目组合的可比性和调剂等,都会有重大的影响。

  浙江的高考方案是“7选3”,选考科目可以考两次,采取先专业后学校的录取方式,它的复杂程度,家长和其他研究高考的人要了解很久才会充分理解。所以浙江省的挑战尤其大,包括:选考科目两次如何等值,一年考两次的工作量加大,以及填报志愿先专业后学校对高校的影响等。

  目前,各个学校都在尝试,也有一些确实还是应试思维,每个学校都从自身考量,每个学生都从最有利于自己的科目来选。很多高校怕招不到生源,比如上海本科高校里面,1000多个专业科目的要求,将近60个学校专业不限科目。也就是说,化学系如果招生,不管什么科目都可以,就可能出现考政治、历史、地理科目的人上化学系,这些问题还需要了解。

  高考制度中有8对矛盾,包括考试公平、区域公平矛盾等,其中有一对是灵活多样与简便易行的矛盾。从多样化多元化来讲,确实需要改变原来的大一统、过于单一的高考制度,包括考试科目和志愿填报比较单一,但是作为大规模选拔性考试,简便易行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这对矛盾怎么来权衡,要怎么考虑、克服、维持一个相对均衡点是很重要的。

  浙江、上海两个省市的高考,在灵活多样方面做到极致,是有高考制度以来最为复杂多样,但是难度也最大的一次的改革实验。对比其他的省份,海南省的高考科目大大简化:第一,只能考一次;第二,高三才能考;第三,不仅在高三,而且就放到高考时间来考,也就是六月的8号下午和9号,一人考三科。这样考省掉很多事,其他跟进的省份大部分都有所简化。

  总之,高考制度有其局限的弊端,但它仍是目前相对最公平的考试,对中国而言,高考制度不可少。高考不改不行,但急于求成也不行,一定要有一个过程。改革和探索如果是好的,可以全面铺开,如果有不足或者操作性不大强、问题比较大的,其他跟进的省市就应该择善而从。高考改革应该在深研究和长远规划的基础上建设和推行,才能为我们国家选拔人才,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阶层流动继续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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