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历史新题型评析:剪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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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8分)
材料
今者满廷已覆,民国成功,凡我同胞,允宜涤旧染之污,作新国之民……仰内务部通行各省都督,凡未去辫者,于令到之日,限二十日一律剪除净尽;有不遵者,以违法论。
——摘编自《大总统令内务部晓示人民一律剪辫文》(1912年3月)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析《大总统令内务部晓示人民一律剪辫文》。

【参考答案】
评析:《大总统令内务部晓示人民一律剪辫文》是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一项重要法令。
1912年,随着辛亥革命爆发、中华民国成立、清帝退位等一系列历史事件的陆续发生,清王朝的统治及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被推翻,“辫子”作为清朝的象征也应该剪除。民族工业的发展、西方先进科技和文化的传播,解放了人们的思想,“剪辫子”被视为进步的表现。
南京临时政府颁布该法令,要求民众在时限内一律剪辫,否则以违法论罪。这一法令既体现了新政权的革命性,也有利于推动中国社会的近代化进程。但是,社会生活的变迁应该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该法令操之过急,实际效果难免有限。(8分,其他言之有理亦可酌情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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