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1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印发《广东省202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科目考试要求》(粤考院〔2026〕2号),明确了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6个科类的考试科目、分值与考试形式。以下为官方文件核心内容整理。
音乐类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是考生进入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旨在考查考生对音乐的感知、理解和表现能力,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适用于音乐表演、流行音乐等专业,音乐教育类考试适用于音乐治疗、音乐教育等专业,音乐学等专业可根据招生院校要求确定参照音乐表演或音乐教育类相关考试要求。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考试包括乐理与听写、视唱、器乐、声乐四个科目。总分为300 分,不同类别考试科目分值如下:
(一)音乐表演类
1. 器乐方向考试包括乐理与听写、视唱、器乐三个科目;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 分。总成绩满分为300 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乐理与听写得分×15%+视唱得分×5%+器乐得分×80%)×3,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2. 声乐方向考试包括乐理与听写、视唱、声乐三个科目;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 分。总成绩满分为300 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乐理与听写得分×15%+视唱得分×5%+声乐得分×80%)×3,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二)音乐教育类考试包括乐理与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四个科目,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 分。总成绩满分为300 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乐理与听写得分×15%+视唱得分×5%+主项得分×55%+副项得分×25%)×3,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乐理与听写包括乐理、听写两部分内容,采用计算机考试(以下简称“机考”)。考试时长75 分钟,共40 题,卷面满分为100 分。其中选择题38 题,共76 分;非选择题(答题卡作答)2 题,共24分。乐理试题分值约占该科目卷面总分值的1/3,听写试题分值约占该科目卷面总分值的2/3。
1. 乐理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音乐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考试内容:音与音高、音长与节奏、常用乐谱符号、音程与和弦、调式调性。考试形式:采取机考方式。
2. 听写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辨能力与记忆力、音乐素质、音乐常识等。考试内容:调号为一升降内的单音、旋律音组、旋律音程与和声音程(八度内自然音程)、和弦(四种三和弦原位、转位)、节奏(6 小节左右常用节奏型)、单声部旋律(8 小节左右,常用节奏型)。考试形式:采取机考方式(非选择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使用五线谱记谱,根据题型必要时提供标准音a1 参照。
(二)视唱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识谱能力,音准、节奏与速度的控制能力,以及音乐表现力。考试内容:新谱视唱,五线谱记谱;1 条8-16 小节左右旋律;调号为一升或一降;音域为b-e2 以内。考试形式:采用面试方式,当主考老师在钢琴上弹出旋律的第一个音后,考生开始按照试题要求一遍完成视唱。视唱过程中无任何音响提示。
(三)器乐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乐器演奏技巧和能力,以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考试内容:背谱演奏1 首练习曲、1 首乐曲。考试形式:
1. 钢琴考生可在参考曲目范围内选取或自行填写2 首练习曲和1 首乐曲(含奏鸣曲),练习曲由电脑现场抽签;
2. 钢琴以外的其他器乐考生在参考曲目范围内选取或自行填写2 首练习曲和2 首乐曲,练习曲和乐曲由电脑现场抽签;
3. 中西打击乐专业原则上要求演奏两种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各1 首并加试小军鼓基本功。练习曲须为小军鼓练习曲,乐曲为音高类打击乐器的作品,乐器仅限排鼓、爵士鼓、颤音琴或马林巴。
4. 总时长不超过8 分钟,考官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生的演奏时间或抽选作品片段,但不影响成绩的评定。
5. 电声乐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动伴奏)。
参考曲目范围查询网址:https://bm.xhcom.edu.cn/tk。考试要求:
1. 曲目填报不得重复,否则将作扣分处理。
2. 考生必须背谱演奏,否则将作扣分处理。
3. 考生必须按照电脑抽签决定的考试曲目演奏,否则将作扣分处理。
4. 考生须自备考试抽签曲目7 份(包括练习曲、乐曲或奏鸣曲)曲谱,提交考场。
5. 考场提供钢琴、双排键电子琴(雅马哈 ELS-02C/吟飞RS1000e)、小军鼓、马林巴、爵士鼓、颤音琴、排鼓、琴架。其他乐器(含鼓槌等)考生自备。考生统一使用考场已提供的乐器和琴架。
小军鼓基本功加试内容30 秒长滚奏过程描述:从力度P(弱)缓慢渐强至力度f(强),其中力度f(强)滚奏部分不少于10 秒,逐渐缓慢减弱至P(弱)。要求:中间不得间断,全过程不少于30 秒。
(四)声乐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水平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考试内容:背谱演唱1 首声乐作品,风格不限,美声、民族、流行均可。考试形式:声乐科目要求清唱,不可使用伴奏。
1. 考生可在参考曲目范围内选取或自行填写4 首歌曲作为考试抽签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1 首作为考试曲目(如选择歌剧咏叹调须按原调演唱),考官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生的演唱时间和演唱段落,但不影响成绩的评定。
2. 考生可在试室的钢琴上弹奏抽签曲目的首音。
参考曲目范围查询网址:https://bm.xhcom.edu.cn/tk。考试要求:
1. 曲目填报不得重复,否则将作扣分处理。
2. 考生必须按照电脑抽签决定的考试曲目演唱,否则将作扣分处理。
3. 考生未按要求背谱演唱,将予以扣分处理。
4. 中国歌剧选段及外国歌剧咏叹调不可移调演唱,否则将予以扣分处理。
5. 考生必须自备考试抽签曲目1 份曲谱,提交考场。
四、考查范围
1. 听写、视唱考查的拍号范围:2/4、3/4、4/4、6/8 拍;
2. 听写、视唱考查的节奏型范围:采用基本节奏型,不出现跨拍、跨小节切分节奏,不出现32 分音符。
舞蹈类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舞蹈类专业省统考是考生进入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旨在考查考生学习舞蹈类专业应具备的专业基本条件与潜能,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可选择中国舞、芭蕾舞、现当代舞、国际标准舞和流行舞5 个舞种方向。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考试包括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兴三个科目。各科目均按照满分100 分进行评分。总成绩满分为300 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舞蹈基本功得分×40%+舞蹈表演得分×50%+舞蹈即兴得分×10%)×3,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三、考试内容和要求
(一)舞蹈基本功
1.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基本条件与素质,以及舞蹈基础训练的能力水平。
2. 考试内容(1)测试身体条件包括整体外形和软开度。整体外形考查考生上半身正面,全身正面、侧面、背面4 个方位站姿。软开度考查考生不借助把杆等任何外力,完成左、右腿的前旁后搬控(男生后搬控可以控探海)及站立下腰动作。(2)测试技术技巧规定内容:四位转、平转、凌空跃(可单一、可连续二个)依次进行。自选内容:所有舞种方向的考生须在中国舞、芭蕾舞和流行舞中任选一个舞种,所选舞种每个类别的技术技巧至少选一个,总数不少于3 个,总时长不超过一分钟。
3. 考试形式与要求(1)考生按现场指令完成身体条件测试、技术技巧的规定内容和自选内容。(2)女生盘发,着黑色吊带紧身练功衣、浅色裤袜和粉色软底练功鞋(或足尖鞋)。男生着紧身白色短袖、黑色短裤和肉色软底练功鞋。不可化妆,无音乐。
注:技术技巧参考目录见附件1,舞蹈基本功科目指令示例见附件2。
(二)舞蹈表演
1.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运用身体语言进行综合艺术表现的能力。
2. 考试内容自备剧目(或组合)表演,时长不超过2 分钟。
3. 考试形式与要求(1)自备剧目(或组合)必须与报考的舞种方向(中国舞、芭蕾舞、现当代舞、国际标准舞和流行舞)一致;采用独舞形式。(2)着自备剧目(或组合)需要的练习服装(规定在红、白、蓝之中选其一),可使用相关道具;不可化妆,音乐自备。
(三)舞蹈即兴
1.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运用身体语言进行创造性表达的素质与潜力。
2. 考试内容依据现场随机抽取的音乐进行即兴表演,舞种不限,时长1分钟。选取音乐前十秒钟试听,试听时间不纳入考试时长。
3. 考试形式与要求(1)每次一位考生进场考试。(2)着舞蹈练功服,不可化妆。
表(导)演类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表(导)演类专业省统考是考生进入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旨在考查考生的专业基本条件与潜能,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表(导)演类专业省统考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其中戏剧影视表演考试适用于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戏剧教育、音乐剧等专业,服装表演考试适用于表演(服装表演方向)等专业,戏剧影视导演考试适用于戏剧影视导演等专业。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一)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四个科目。各科目均按照满分100 分进行评分。总成绩满分为300 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文学作品朗诵得分×100%+自选曲目演唱得分×50%+形体技能展现得分×50%+命题即兴表演得分×100%,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二)服装表演方向考试包括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三个科目。各科目均按照满分100 分进行评分。总成绩满分为300 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形体形象观测得分×150%+台步展示得分×120%+才艺展示得分×30%,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三)戏剧影视导演方向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叙事性作品写作三个科目。各科目均按照满分100 分进行评分。总成绩满分为300 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文学作品朗诵得 分×50%+ 命 题 即 兴 表 演 得 分×50%+ 叙 事 性 作 品 写 作 得 分×200%,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1. 文学作品朗诵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力、想象力及运用有声语言表达文学作品的能力。考试形式与要求:考生朗诵自选文学作品(现代诗歌、叙事性散文、小说节选、戏剧独白等)一篇,时长不超过3 分钟;考生须以普通话脱稿朗诵。
2. 自选曲目演唱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嗓音条件,对作品的理解、旋律及节奏的把握和表现能力。考试形式与要求:考生演唱自选曲目(歌剧、音乐剧、民歌、流行歌曲等)一首,时长不超过2 分钟;考生须无伴奏进行演唱。
3. 形体技能展现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身体的协调性、灵活性、节奏感、艺术表现等能力。考试形式与要求:考生自选形体动作(舞蹈、武术、戏曲身段、艺术体操、广播体操等)一段;时长不超过2 分钟;形体服装及伴奏音乐自备。
4. 命题即兴表演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在假定情境中组织有机行动的能力、观察生活的能力以及人文综合素养。考试形式与要求:现场随机分组,3 至4 位考生一组,按组进行多人小品。现场抽取考题,准备时间不超过5 分钟,每组表演时长不超过3 分钟。
注:考试着装要求如下:服装:考生需穿着合体的服装进行考试,着装便于活动,但不宜过于宽松或过长过大;不可使用内增高等影响考官判断的辅助产品。发型:长发考生需将头发束起,且露出额头,保证头发不遮挡任何面部主要特征。化妆:不可化妆,且不得佩戴眼镜,需要视力矫正的考生可佩戴透明隐形眼镜,但不得使用美瞳。请勿使用服装或化妆等手段掩盖体貌特征(如遮盖身体疤痕、纹身、胎记等)。
(二)服装表演方向
1. 形体形象观测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形体比例、肢体的匀称性、协调性及肤质等方面状况,评价考生专业外部条件及形象气质等。考试形式与要求:考生先完成形体测量(测量方法与要求见
播音与主持类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统考是考生进入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旨在考查考生学习播音与主持类专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潜能,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本考试要求适用于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粤语方向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参照执行。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考试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各科目均按照满分100 分进行评分;总分为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科得分之和,满分为300 分。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作品朗读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普通话语音面貌、嗓音条件及对作品的理解力、感受力和表现力等。考试内容:指定文学作品朗读,包括一首(段)古诗文和一段现代文学作品节选。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2 分钟。
(二)新闻播报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新闻稿件的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考试内容:指定新闻稿件播报。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1 分钟。
(三)话题评述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考试内容: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评述。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考题,脱稿评述,考试时长不超过2 分钟。
注: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单人单场面试方式,同一考生原则上应在同一考场一次性完成。考生三个科目的备稿总时长控制在15 分钟以内。
四、考试要求
1. 考生不可化妆,不得出现遮挡面部、佩戴饰品等行为。
2. 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道具、音乐播放器等。
五、考查范围作品朗读科目选材以中小学语文教育涉及的内容为主。新闻播报科目选材以官方主流媒体发布的新闻为主。话题评述科目选材以社会热点、日常生活等内容为主。
美术与设计类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是考生进入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应当具备的基础技能和素质测试,旨在考查考生的造型能力、审美能力、艺术素养,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本考试要求适用于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纤维艺术、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科技艺术、美术教育、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等专业。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考试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三个科目。各科目均按照满分100 分进行评分;总分为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三科得分之和,满分为300 分。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素描考试内容: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考试形式:写生、根据图片资料模拟写生、默写。考试工具和材料:试卷用纸为八开素描纸(考点提供),绘画工具(考生自备)为铅笔或炭笔。考试时间:180 分钟。
(二)色彩考试内容:人物头像、静物、风景、图案。考试形式:
1. 人物头像、静物、风景写生;
2. 根据文字描述进行默写;
3. 根据图片资料画彩色绘画;
4. 根据线描稿画彩色绘画。考试工具和材料:试卷用纸为八开水彩纸(考点提供),绘画工具(考生自备)为水彩、水粉、丙烯颜料。考试时间:180 分钟。
(三)速写(综合能力)考试内容:结合高中美术必修课《美术鉴赏》中的内容,根据命题进行创作。考试形式:
1. 根据试卷的文字要求完成命题创作;
2. 根据试卷所提供的图像素材,按要求完成命题创作。考试工具和材料:试卷用纸为八开水彩纸(考点提供),绘画工具(考生自备)为铅笔、炭笔、钢笔、签字笔、马克笔、蜡笔、彩色铅笔、水彩、水粉、丙烯颜料。考试时间:120 分钟。
四、考试目的和要求
(一)素描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造型能力,包括对形体、结构、空间、黑白、质感、构图等方面知识的认识、理解和表达能力。考试要求:
1. 形象鲜明,构图完整,比例准确,解剖、透视关系正确,形体、结构关系正确;
2. 有深入的刻画能力,重点突出,画面整体感强;
3. 结构严谨,明暗层次合理、体积与空间表现准确;
4. 形象生动,富于艺术表现力。
(二)色彩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色彩的理解、表现和感受能力,运用色彩塑造形体的能力,以及色彩技法运用能力和艺术表现力。考试要求:
1. 构图严谨,造型完整;
2. 色调和谐,色彩丰富,色彩关系合理;
3. 塑造充分,用笔生动,技法运用得当;
4. 富于艺术表现力。
(三)速写(综合能力)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美术史素养、美术鉴赏能力、形象组织能力、画面构成能力、生活观察能力和艺术想象能力。考试要求:
1. 准确应对命题要求,回应和解决命题所提出的问题;
2. 美术史知识点把握清晰,理解准确,艺术和人文素养扎实;
3. 构图和形象组织合理,造型生动,技法表现得当;
4. 敏锐的观察生活能力,丰富的艺术想象力。
五、考查范围素描科目的考查范围一般为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色彩科目的考查范围一般为人物头像、静物、风景、图案。速写(综合能力)科目的命题内容来源于高中美术必修课《美术鉴赏》。
书法类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书法类专业省统考是考生进入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旨在考查考生对中国传统书法的临摹能力和创作能力,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本考试要求适用于书法学等专业。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考试包括书法临摹、书法创作两个科目。各科目均按照满分150 分进行评分。总分为书法临摹、书法创作两科得分之和,满分为300 分。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书法临摹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传统书法的理解与临摹能力。考试内容:临摹两种书体范本(从楷书、隶书、行书中指定)。楷书、隶书字数24—28 字,行书字数28—35 字。考试形式:笔试。考试时间:90 分钟。
(二)书法创作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传统书法的理解与创作能力。考试内容:
1. 以篆书完成命题创作,字数约20 字;
2. 以楷书、隶书、行书中指定的一种书体完成命题创作,字数20—28 字。考试形式:笔试。考试时间:90 分钟。
四、考试要求
1. 考生自备毛笔、墨汁、砚台、毛毡、笔洗、镇尺等用具,禁止将纸张、书法工具书带入考场;
2. 考生必须使用考场提供的答卷;
3. 考生必须按试题规定及要求完成答卷,不得增加、减少或改变考试内容;
4. 考生不得在答卷上做标记、画界格,否则答卷作废;
5. 答卷不能撕破、穿孔,要保持答卷清洁;
6. 所有答卷(含草稿纸)必须上交。
五、考查范围书法临摹科目的考查范围为历代经典书法碑帖。书法创作科目的考查范围为历代经典诗文。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粤考院〔2026〕2号文及附件原文,含各科类试题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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