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3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2027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有关事项。2026年11月1日9∶00至11月7日17∶00,考生须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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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要求有哪些?
申请在陕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者(包括强基计划、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少年班等拔尖创新人才选拔项目、残障单招、核类单招、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等各类特殊类型招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截至2027年8月31日,本人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期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满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符合条件的下列人员,也可申请在陕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陕,且本人初次户籍登记在陕的普通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可申请在陕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
本人初次户籍登记在陕、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陕,随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就读,不符合就读省份高考报名条件,可申请在陕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户籍至我省,并将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转入我省,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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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类人员不得在陕西报名
下列人员不得在我省报名:
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其他不符合我省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户籍自外省迁入我省者。
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户籍自外省迁入我省者,必须及时返回原籍省份报名参加高考,并按照原籍省份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不得跨省重复报名,对教育部筛查发现的跨省重复报名考生,将取消其在陕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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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代替考生填报
报考者须按照报名地要求,提供本人有关证明材料,接受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审查的重点是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的报考者的户籍(或父母居住及参保缴费)、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采集居民身份证信息和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
2026年11月1日9∶00至11月7日17∶00,考生须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手续。考生所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代替考生填写应由考生本人填写的信息。考生可通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网上报名”栏目,进入高考网上报名系统,凭县级招生考试机构下发的报名条上的报名号和密码登录系统报名。
文: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任娜
编辑:张冬娜
审核: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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