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刚刚,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发出中考报名准备的通知!

各事项也有了明确的时间线(详细内容见文末):
1.11月25日前,完成学籍信息的稽查、更正工作;
2.11月30日-12月11日,完成身份信息采集工作;
3. 12月31日前,需公示“学籍信息公示表”;
4. 截止到2027年4月30日,准备报考名额分配计划的非本市户籍生初中应届毕业生,户籍迁入我市或政策性照顾学生需完成资格申报。
这份通知出来后,意味着在中考准备工作完成后,中考报名的通知也快不远了!
先来看下2026届考生中考全年时间线:

为了方便各位家长同学提前准备材料,圈圈整理了往年中考报名资料的参考,建议收藏备用!
参考2025年情况:
考生类别及所需资料

核对考生基本信息
1. 考生号、姓名、性别、证件号、户口所在地(考生号一般在初中学校报名点采集身份信息后领取;往届及返穗生需登录中考服务平台点击网上报名-进行实名认证-上传报名材料-申请报名派号-审核通过后领取);
2. 是否具有我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
3. 是否具有本校三年完整初中学籍、照片等基本信息;
4. 初中学业水平考生录取参考科目的考试成绩等级;
5. 完整填写籍贯、住址、户口所在街道或乡镇、个人简历及家庭成员等信息。
填报体育考试项目
统一考试由三类考生项目组成,普通考生须参加三项考试,模式为一类项目“二选一”+二类项目“六选一”+三类项目“六选一”。

资格申报
1. 非户籍生升学资格
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
符合《广州市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分类一览表》的考生可申报。

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

2. 跨区生资格
有广州市学籍与户籍,但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个区(越秀、海珠、荔湾三个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的应届毕业生,可自主选择按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升学,选择按户籍所在区升学的考生须在4月30日前申报跨区生资格。
3. 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资格
符合《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分类一览表》的考生可申报。

4. 名额分配报考资格
具有我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学生)且具有同一初中学校三年完整学籍并在该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学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符合名额分配报考资格。
监护人身份核验
对申请政策性照顾学生、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资格的考生,须先进行监护人身份审核。
括弧:一般是采集身份信息的时候,同时采集监护人身份证件、亲子关系材料(如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变更的法院判决书等);
对于前期未采集或监护人身份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可以后续也可以通过监护人刷脸登录“粤省事”核验或上传相关材料进行核验。
参考2025年情况:
Q1:报名须具备什么条件?

Q2:报名流程是怎样的?
1. 考生登录中考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确认报名信息;
2. 网上交纳考试费;
3. 申报各类资格的考生上传相应资格所需材料,并提交材料原件给报名点核验。
Q3:公办普通高中招收随迁子女的计划是怎样的?
参考2025年:
省、市属和各区公办普通高中招收随迁子女计划为该校当年招生计划的8%至18%。区属公办普通高中的具体比例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的具体比例由学校自行确定。
Q4:公办普通高中招收随迁子女的计划如何投档?
公办普通高中投档时,随迁子女与户籍生同时投档录取,随迁子女录取人数不超过其最大计划数。
普通高中补录时,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不再区分户籍生和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
Q5:跨区生需要回户籍区参加考试吗?
不需要。办理了跨区手续的跨区生,系统会自动设定升学范围为户籍所在区,其报名、考试、志愿填报仍在学籍学校进行,不需回户籍所在区办理。
Q6:什么样的考生具备名额分配报考资格?
根据国家、省关于优质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的规定,我市公办的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将50%的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
报考名额分配计划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一是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是具有我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学生),户籍迁入我市或政策性照顾学生网上申报资格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
三是具有我市同一初中学校三年完整学籍并在该校就读到毕业,或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学校就读到毕业。
Q7:考生需要在网上申报名额分配报考资格吗?
不需要。名额分配报考资格不需考生申报,由初中学校根据户籍、学籍和是否在本校就读等情况进行审核,中考服务平台将直接呈现有关的资格信息和审核状态,考生可实时查阅。如有疑议,须及时向初中学校反映。
Q8:跨区生能报考户籍所在区的名额分配计划吗?
不能。无论考生是否选择跨区,符合名额分配报考资格的考生,按其学籍所在区填报名额分配志愿,可填报名额分配到本校的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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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7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区招考办,各有关中学: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7—2029年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5〕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确保广州市2027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报名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验学籍信息
(一)学校核验。各初中学校即日起通过“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打印本校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表,组织学生和家长逐项核对确认。重点核对内容包括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信息、是否具有广州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是否具有本校三年完整学籍且在本校就读到毕业、学籍异动情况等。确保学籍系统中学生及其监护人的姓名、证件号码、家庭关系等信息与持有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一致。如学生或监护人是港澳台居民,或是符合申领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条件的外国人,应确保其在学籍系统中的证件号已更新为18位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号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号,并通知未申领的学生或监护人尽早申领。对信息有误的学生,各初中学校须尽快指引其提交相关材料完成更正。各初中学校须于2026年11月25日前完成学籍信息的核验与更正,并核实本校应届毕业生是否具有本校三年完整学籍且在本校就读到毕业。
(二)区级统筹。各区招考办须协调本区学籍管理部门高质量完成学籍数据梳理,确保学籍数据准确、一致和完整。
二、采集身份信息
(一)证件准备。参加广州市中考的学生须凭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各学校要督促尚未申领居民身份证、未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已变更身份证件信息但未换领新证、身份证件即将过期的学生,尽快到公安部门申领或换领身份证件,确保身份证件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在参加各项考试时的有效性。同时,各学校要告知需要申请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报考公办普通高中随迁子女资格、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的学生,查阅《实施意见》相关资格条件,尽早准备相关资格材料,并提供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由学校一并采集身份信息。
(二)采集安排。各学校须于2026年11月30日至12月11日完成本校应届毕业生的身份信息采集工作。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收集学生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对需要申请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报考公办普通高中随迁子女资格、申请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的学生,要一并收集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在“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考服务平台”,登录网址:https://sso.gzzk.cn)读证采集。证件阅读器支持上述三类证件的采集,具体操作指引见中考服务平台“使用说明”栏目。采集完毕须及时将证件发还学生。学生身份信息采集完毕后,方可进行照片采集。
(三)信息认定规则。中考服务平台将根据学生学籍、户籍信息,按照广州市中考政策,自动设定报考范围。学生的学籍信息以学籍系统登记的信息为准。学生居民身份证读取的户籍信息与其申报的户籍信息不一致的,以广州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核准的户籍信息为准。学生户籍信息发生变更的,如属广州市内跨区迁移,一般无需换领居民身份证;如属跨市户籍迁移,或姓名、证件号码等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的,学生应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居民身份证,并在中考正式报名前重新采集身份证信息。
(四)非本市户籍生注意事项。准备报考名额分配计划的非本市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广州市或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27年4月30日,相关学生须尽早办理迁户手续或备齐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申报材料。具有广州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如要报考公办普通高中,须具备下列居住证明之一:(1)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处于居住登记阶段、未领取到电子或实体《广东省居住证》的不符合要求);(2)父母一方、其他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相关人员须按要求尽早在广州市申领《广东省居住证》或及时办理签注延期,申领或换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确保所持居住证件至2027年4月30日仍在有效期内。
(五)监护人信息异常处理。学生的监护人身份信息与学籍系统登记的监护人信息匹配失败,或者不能通过证件阅读器采集到监护人身份信息的,由学校在中考服务平台上传学生的监护人身份证件及亲子关系材料(如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人变更的法院判决书等),由区、市招考办逐级审核。
(六)公示与监督。各学校完成身份信息采集工作后,通过中考服务平台“资料打印”栏目打印本校学生“2027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表”,发给学生本人核对。核对完成后,以班级为单位打印“学籍信息公示表”,于2026年12月31日前在校内完成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籍信息公示表须张贴在学校公告栏等便于全体应届毕业生查看的位置,并通过班级通知等正式渠道告知全体应届毕业生,确保其知悉。公示内容须完整包含全部应届毕业班级的“学籍信息公示表”,不得缺项、漏项或选择性公示。公示期间,学校须设立举报申诉渠道并公布电话,及时受理、核查并反馈相关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保障报名权利。各区、各学校要依法保障全体初三应届毕业生参加中考的权利,严禁干扰、限制学生报名;不得以任何理由劝退、劝转学生,诱导学生放弃中考或提前“分流”。
(二)明确录取规则。广州市中考按照“根据考生志愿、录取计分科目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的规定组织招生录取,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使用统一招生平台,实行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统一注册学籍。未参加中考的学生,不能参加普通高中、中本贯通、中职三二分段及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计划和中职学校的统一投档录取。
(三)强化政策服务。各区招考办要加强政策解读与宣传,指导本区初中毕业学校做好各项中考报名准备工作;要主动公布咨询方式、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妥善处置群众来信来访,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四)严守培训禁令。各学校及其教师不得参与涉考培训咨询机构任何形式的涉考培训咨询活动,不得允许教育咨询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进入校园开展涉考培训咨询活动,不得为上述活动提供场地,不得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推介有关机构或个人的相关活动。
(五)保护个人信息。各区招考办、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遵循最小必要原则收集、使用学生及监护人信息;要落实专人管理、权限控制和保密措施,不得违规留存、复制、传播学生及监护人个人信息。
(六)严肃纪律责任。各学校要将工作要求通知到全体应届毕业生,加强中考政策宣传解读和诚信教育,杜绝弄虚作假。对违反本通知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严肃处理。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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