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九月初一】灵芝元照律师圆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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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九月初一】灵芝元照律师圆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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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至农历九月初一,秋意渐浓,坛场清净。这一天,是北宋一代律宗巨匠 —— 灵芝元照律师的圆寂纪念日。九百余年过去,灵芝寺的钟鼓声或许早已消散在历史风烟里,但这位 “大智律师” 以戒律为骨、以净土为归的一生,以及他中兴南山律宗、倡扬律净双修的德业,依然在汉传佛教的传承脉络里,熠熠生辉。

少小出家,遍探教海,终以毗尼为归

元照律师(1048—1116),俗姓唐,字湛然,自号安忍子,浙江余杭人。他宿植善根,幼年之时便投钱塘祥符寺惠鉴律师座下为童行,早早种下了出家修行的种子。北宋治平二年(1065 年),朝廷举行度僧考试,年仅十八岁的元照律师,以能通诵整部《妙法莲华经》的深厚功底,顺利通过考试,正式得度出家,从此踏上了弘法利生的修行之路。

出家之后,他并未止步于经义的记诵,而是广寻善知识,遍探诸家教义。熙宁元年(1068 年),他与同学择英一道,依止神悟处谦法师学习天台教观。神悟处谦是当时天台宗的大德,学养深厚,在其座下,元照律师深入研习了天台宗一心三观、五时八教的教义体系,打下了坚实的教理基础。这段求学经历,也让他养成了广研诸宗、不局一门的治学胸襟,除了天台教观,他还广泛涉猎各宗派典籍,遍览群经,然其心中所向,始终在毗尼戒律。

后来,他读到天台宗大德的《净土十疑论》,顿然归心净土法门。他深深认同净土宗持名念佛、仗佛愿力往生净土的易行道,于是以善导大师的专修思想为旨归,发愿领众同修念佛,还专门编订了《净业礼忏仪》作为日常修行的仪轨,将戒律的严谨与净土的信愿融为一体,开创了律净双修的实践路径。

元丰元年(1078 年),元照律师在西湖雷峰寺,依广慈慧才律师受菩萨戒,自此嗣允堪律师南山正传,正式接过了律宗传承的法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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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往开来,以重振南山律宗为己任

在元照律师所处的北宋时代,汉传律宗已然衰微日久。由唐代道宣律师开创的南山律宗,历经五代战乱,典籍散佚,传承断绝,到宋初之时,已经沉寂了近百年,几成绝学。

直到宋仁宗庆历至皇祐年间,浙江昭庆寺的允堪律师,才率先举起律宗复兴的旗帜。他谨遵《四分律》的规制,在昭庆寺建立戒坛,传授戒法,度化僧众,又先后在苏州开元寺、精严寺大弘律宗,开启了宋代律宗中兴的序幕。但此时的律宗复兴,尚处草创阶段,仪轨未备,典籍未明,传承体系也未完全梳理清晰,虽有振衰起敝之功,却未能蔚然大观。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元照律师礼允堪律师为师,禀受南山律宗的正传法脉,并且将 “弘扬南山律宗” 立为自己毕生的修行志业。他曾对弟子说:“化当时无如讲说,重将来莫若著书。” 在他看来,要让律宗真正复兴,只靠一时的讲经说法还不够,必须把祖师的著作、戒律的义理整理成书,流传后世,才能让正法久住。

基于这样的发心,他一生都致力于搜集道宣律师的著作遗文,以自己深厚的天台教理功底,结合律宗教义,为律典作注疏。他先后撰成《资持记》《济缘记》《行宗记》三大律学名著,分别对道宣律师的《四分律行事钞》《四分律羯磨疏》《四分律比丘戒本疏》进行了详尽的阐释与发挥。这三部著作,义理精详,脉络清晰,既忠实于南山律宗的本义,又能应时代之需加以疏通,成为后世律宗学人必读的经典注释,也奠定了宋代律宗的理论根基。

除了注释律典,元照律师还做了一件影响深远的事:梳理南山律宗的传承体系,撰成《南山律宗祖承图录》。在他之前,南山律宗的历代祖师传承,说法不一,次第混乱。元照律师以严谨的考据态度,楷定从昙无德(法正)、昙摩迦罗(法时),到法聪、道覆、慧光、道云、道洪、智首,直至道宣律师,共为九祖;又往下梳理出文纲、满意、大亮、量一、辨一、道澄、澄楚、允堪等历代传承,最终到自己,一脉相承。自此,南山律宗的法脉传承清晰明了,后世学人皆依此为准,这对律宗的传承而言,功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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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戒传戒,以身范世,虽遇挫折而不退

在弘传律宗的过程中,元照律师不仅以著书立说传承法义,更以自身的行持,为天下佛子作出表率。据《佛祖统纪》记载,他一生持戒精严,常着布衣,持钵乞食于市井之中,不蓄资财,不慕虚荣,真正做到了以戒为师、以苦为道。他的日常生活,完全依戒律而行,行住坐卧,皆有法度,当时僧俗大众,见其行仪,无不心生恭敬。

在传戒方面,他同样倾注了大量心血。他先后撰写了《受戒方便》《撰大乘菩萨戒仪》《剃发仪式》等著作,详细规定了从剃发出家到受具足戒、菩萨戒的全套仪轨,这些文献都是研究宋代传戒制度的重要资料。他特别重视 “增戒” 之法:众生受戒之时,发心有深有浅,有初受戒时未能发广大心者,佛制有重增受戒一法,名为增戒。在他看来,增戒不是形式上的重复受戒,而是重新发起菩提大心,令戒行更加圆满。

元照律师一生,为人主持增受戒法多达六十余会,帮助无数僧众圆满戒品、增长善根。但这样的做法,也引来了不少误解与非议。有人不理解增戒的意义,认为他是标新立异、惊骇大众,甚至有人因此提出非议,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几乎将他构陷入狱。面对这样的挫折与磨难,元照律师初心不改,依然坚持传戒弘律,从未因外界的非议而动摇自己的志业。正是这份坚守,让南山律宗的戒法,在宋代真正落地生根,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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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净双运,生弘律范,死归安养

元照律师最为后世称道的,就是他 “律净双弘” 的佛学思想与实践路径。他曾对弟子总结自己的一生:“生弘律范,死归安养,平生所得,唯二法门。” 这短短十六个字,正是他一生修行的真实写照:活着的时候,以弘扬戒律为己任,住持正法;临命终时,以净土为归,往生安养。

在他的修行体系里,戒律是根,是修行的基础与保障;净土是归,是修行的目标与归宿。不守戒律,修行便没有根基,容易流于放逸;不求净土,修行便没有归宿,容易堕在轮回。他将南山律宗的严谨戒律,与净土宗的信愿行持,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他编订的《净业礼忏仪》,便是律净融合的典范:以戒律为基础,以礼忏为方便,以念佛为正行,求生净土为指归。

这种律净双修的法门,既对治了当时禅门中人空腹高心、轻视戒律的流弊,也弥补了净土行人只重念佛、不重戒行的不足,为后世佛子指明了一条稳当可靠的修行路径。直到今天,佛门中普遍提倡的 “持戒念佛”,其源头便可以追溯到灵芝元照律师。

元照律师的影响力,也不仅仅限于汉地。元丰八年(1085 年)十二月,高丽国僧统义天大师,率领弟子渡海来华求法。当时接待外宾的主客学士杨杰,陪同义天一行来到杭州,专程前往西湖灵芝寺,参谒元照律师,请求开示律仪。当时元照律师正在寺中宣讲《四分律羯磨疏》,应义天的祈请,为其演说律宗纲要,并传授菩萨戒法。义天律师对元照律师的德行学问极为倾服,又请得律师的各类著作,带回高丽之后,雕版流通,让南山律宗的法脉,从此传播到了朝鲜半岛。

不仅如此,元照律师的律宗法脉,后世还远传日本。他的弟子中,智交为首座弟子,下传法政,再传如庵、了宏、石鼓法久;了宏门下出铁翁守一,法久门下出上翁妙莲。这些弟子在南宋时期,依然坚守传承着元照律师的律宗法脉,并且东传日本,对日本律宗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汉地民间,元照律师的影响同样深远。北宋大文豪苏东坡,便深受其教化。苏轼素来敬仰元照律师的德行,因为母亲与亡妻的缘故,发心为她们追福,便特地绘制阿弥陀佛像,供奉于佛寺之中,以此功德回向亡者,这正是受了元照律师律净双弘、念佛荐亲思想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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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芝弘法三十载,戒光千古照人间

元照律师一生,大部分时间都住锡于杭州灵芝崇福寺,前后长达三十年之久,因此世人都尊称他为 “灵芝元照律师”,也叫 “灵芝律师”。在灵芝寺的三十年间,他聚徒讲学、著书立说、传戒授法、造像弘法,从事多方面的弘法事业。座下出家弟子多达五百人,受其教化的皈依居士更是不计其数。当时的僧俗两界,都以能听闻律师讲法、受律师授戒为人生幸事。

除律部著作外,他还著有《盂兰盆经疏报恩记》《观无量寿佛经义疏》《阿弥陀经义疏》等阐释净土与孝亲思想的典籍,总计凡百余卷,涵盖戒律、净土、孝思诸多方面,是北宋佛教史上著述最丰的高僧之一。

北宋政和六年(1116 年)九月初一,元照律师自知世缘将尽,召集弟子与大众,讽诵《普贤行愿品》,说完之后,跏趺端坐,安然入寂。世寿六十九岁,僧腊五十一年。

律师圆寂之后,弟子们将他安葬在灵芝寺的西北方向,建塔供养,塔名为 “戒光”,以纪念他一生以戒弘法、光明照世的功德。当时的宋徽宗皇帝,听闻律师圆寂的消息,也深表赞叹,特地颁赐谥号 “大智律师”,以表彰他一生的德业。

九百余年过去了,灵芝寺的古塔或许早已历经兴废,但元照律师的精神与德业,从未过时。他在律宗衰微之时,挺身而出,著书立说,续佛慧命,是谓 “荷担如来家业”;他持戒精严,以身范世,虽遇挫折而不退,是谓 “以戒为师”;他律净双弘,开出稳当修行路径,是谓 “慈悲方便”。

值此九月初一律师圆寂纪念日,追思先贤的一生,我们更应体会其精神:修行当以戒律为根基,不尚空谈;弘法当以著述为长远,不负时代;发心当以众生为己任,不惧挫折。愿我辈后学,皆能以律师为榜样,持戒清净,信愿坚固,续佛慧命,普利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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