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国省关于学校实验技能操作相关精神,培养学生科学探究思维,引导学生经历动手实践过程,提升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和科学素养,近日,市教育体育局制定印发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一起来看看。

考试对象:凡报考我市中考的考生均须参加实验操作考试。社会考生和外地返回考生由户籍所在地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
考试科目:物理、化学。
考试时间:每年4—5月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自行确定。
分值设定:总分10分(物理、化学每科5分)。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成绩。
命题依据: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中小学实验教学基本目录(2023年版)》及现行初中人教版教材,重点考查学生必做实验及基础操作技能。
试题设置:全市统一命制考试试题和评分标准。物理、化学两科分别命制10道实验操作试题,涵盖仪器使用、操作步骤、现象观察记录、数据处理分析以及器材整理归位等要素。
考试形式:考生抽签确定考题,单人单桌,现场操作,独立完成,每场考试时长10分钟。
监考方式:实行一监一制或一监二制,每个考室应设一名主监考人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网络监考。
考场设置:实验仪器和设备要按试题要求配齐备足,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成绩确认: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应在评分表上签字确认。
免考申请:实验操作考试不予缓考,因残疾(须有残疾证)或因伤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确实无法参加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属地教育体育局审批。
成绩认定:经批准免考的考生,其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分别按3分计入中考总成绩。
来源:南充教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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