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6〕10号)文件规定和省、市高招办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我区2027年普通高考确认点公布如下:
(2026年10月16日至21日“网上报名”,2026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现场确认”)
一、南平第一中学(延平校区)
受理对象:符合报名条件的本校区应届生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紫云岗24号
咨询电话:0599-8849859
二、南平市高级中学
受理对象:符合报名条件的本校应届生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环城南路58号
咨询电话:0599-8068821
三、南平市第八中学
受理对象:符合报名条件的本校应届生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滨江北路205号
咨询电话:0599-8398331
四、南平市第九中学
受理对象:符合报名条件的本校应届生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兴华二路48号
咨询电话:0599-8505523
五、延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受理对象:符合报名条件的辖区职业中学、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延平区往届生、同等学力人员和其他类别社考生。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府前路66号(延平区实验小学旁)
咨询电话:0599-8069915
六、延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现场确认需要材料
1. 延平户籍往届毕业生:考生身份证、户口本、高中毕业证(或中专、技师毕业证)这三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延平户籍的同等学力人员:考生身份证、户口本、初中毕业证这三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南平技师学院等延平辖区中专、技师学院应届毕业生:202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班学籍花名册(须经学籍主管的教育或人社行政部门审定并加盖学籍专用章)和实际就读证明(须经报考人员所在学校审定、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身份证、户口本这两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需要以父母工作调动、人才引进、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同时提供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明材料和考生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这些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 属投靠父母一方的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交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和考生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这些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6. 随迁子女还须同时提交父母一方在闽从业经历证明材料,及考生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这三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 在我区定居的外国侨民,须同时提交由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及考生的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6〕10号)文件规定的其它材料。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