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绩效评价
9.1 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
9.1.1 总则
(1)组织应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其环境绩效。(2017.3)
(2)组织应确定:(2025.4,2019.11,2017.9)
1)需要监视和测量的内容;
2)适用时的监视、测量、分析与评价的方法,以确保有效的结果;
3)组织评价其环境绩效所依据的准则和适当的参数;(2016.12,2016.6)
4)何时应实施监视和测量;
5)何时应分析和评价监视和测量的结果。
(3)组织应评价其环境绩效和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2022.12,2018.6)
(4)组织应按其合规义务的要求及其建立的信息交流过程,就有关环境绩效的信息进行内部和外部信息交流。(2023.5,2017.9)
(5)确定应当监视和测量的内容时,除了环境目标的进展外,组织必须考虑其重要环境因素、合规义务和运行控制。(2025.4,2024.12,2021.5,2016.12,2016.9,2016.6)
(6)组织应当在环境管理体系中规定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所使用的方法,以确保:
1)监视和测量的时机与分析和评价结果的需求相协调;(2017.3)
2)监视和测量的结果是可靠的、可重现的和可追溯的;
3)分析和评价是可靠的和可重现的,并使组织能够报告趋势。
9.1.2 合规性评价
(1)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评价其合规义务履行状况所需的过程。
(2)组织应:(2025.4,2019.11,2017.9)
1)确定实施合规性评价的频次;
2)评价合规性,需要时采取措施;
3)保持其合规状况的知识和对其合规状况的理解。(2024.8,2023.10,2017.3,2016.12,2016.9,2016.6)
(3)组织应保留文件化信息,作为合规性评价结果的证据。(2024.12,2023.10, 2022.7,2018.9)
(4)合规性评价的频次和时机可根据要求的重要性、运行条件的变化、合规义务的变化,以及组织以往绩效的变化而变化。(2019.5,2018.3,2017.6,2017.3,2016.6)
(5)若不合规项已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过程予以识别并纠正,则不合规项不必升级为不符合。(2017.6,2017.3,2016.6)
(6)与合规性有关的不符合,即使尚未导致实际的针对法律法规要求的不合规项,也需要予以纠正。(2022.12,2017.6,2017.3)
9.2 内部审核
9.2.1 总则
(1)组织应按计划的时间间隔实施内部审核。(2025.10,2022.12,2018.6)
(2)内部审核提供下列关于环境管理体系的信息:
1)是否符合:(2024.3,2023.10,2017.6)
①组织自身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
②本标准的要求。
2)是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和保持。(2024.3,2023.10,2023.5,2017.6)
9.2.2 内部审核方案
(1)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内部审核方案,包括实施审核的频次、方法、职责、策划要求和内部审核报告。(2021.10,2021.5,2020.11,2018.12,2018.9,2018.6,2017.9)
(2)建立内部审核方案时,组织必须考虑相关过程的环境重要性、影响组织的变化以及以往审核的结果。(2022.7,2017.6,2016.12,2016.9,2016.6)
(3)组织应:
1)规定每次审核的准则和范围;
2)选择审核员并实施审核,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与公正性;(2018.6)
3)确保向相关管理者报告审核结果。
(4)组织应保留文件化信息,作为审核方案实施和审核结果的证据。(2023.5)
(5)考虑以往的审核结果时,组织应当考虑以下内容:(2022.7)
1)以往识别的不符合及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2)内外部审核的结果。
9.3 管理评审
(1)最高管理者应按计划的时间间隔对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2024.3,2023.10,2021.5,2020.11,2018.9,2017.6,2017.3)
(2)管理评审应包括对下列事项的考虑:(2022.7,2018.12,2018.3,2016.12,2016.9,2016.6)
1)以往管理评审所采取措施的状况;
2)以下方面的变化:(2019.11,2018.9,2017.12,2017.9)
①与环境管理体系相关的内、外部问题;
②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包括合规义务;
③其重要环境因素;
④风险和机遇。(2025.10,2025.4,2014.3)
3)环境目标的实现程度;
4)组织环境绩效方面的信息,包括以下方面的趋势:
①不符合和纠正措施;
②监视和测量的结果;
③其合规义务的履行情况;
④审核结果。
5)资源的充分性;
6)来自相关方的有关信息交流,包括抱怨;
7)持续改进的机会。
(3)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2019.5,2018.12,2018.6,2018.3,2017.12,2017.3,2016.12,2016.9,2016.6)
1)对环境管理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结论;
2)与持续改进机会相关的决策;
3)与环境管理体系变更的任何需求相关的决策,包括资源;
4)如需要,环境目标未实现时采取的措施;
5)如需要,改进环境管理体系与其他业务过程融合的机会;
6)任何与组织战略方向相关的结论。
(4)“适宜性”指环境管理体系如何适合于组织、其运行、文化及业务系统。(2026.12,2016.9,2016.6)
(5)“充分性”指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是否符合本标准要求,并予以恰当地实施。
(6)“有效性”指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是否正在实现期望的结果。(2023.10,2022.12,2017.6,20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