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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天水师范学院(Tianshui Normal University),位于甘肃省天水市,是甘肃省属普通本科院校,由西安交通大学对口支援,入选首批甘肃省转型发展试点院校、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院校。
学校前身为始建于1959年的天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由天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天水师范学院,2013年开始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2018年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02
招生简章
2026年天水师范学院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天水师范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甘肃省天水市,学校始建于1959年,2000年由天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天水师范学院,2013年开始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2015年被甘肃省列为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201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2年被确定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和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院校。2025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天水师范学院更名为天水师范大学,现有在校生15845,其中本科生14363人、研究生1482人。
学校馆藏纸质图书175.87万册,中外文期刊1345种,电子图书106.30万册,数据库17种;教学仪器设备值3.01亿元,资产总额12.28亿元。学校下设1个书院、18个二级学院,64个教学系。有教职工1428人,其中专任教师995人,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439人,硕士研究生导师357人。
学校拥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14个、集成电路封装测试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技术创新中心1个,院士工作站1个;建成“高加索地区研究中心”“中白生态环境研究所”2个国际合作平台。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特色专业建设点13个;现有中国史、生态学2个甘肃省一流特色学科,有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生态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化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和数学等8个省级重点学科。有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数学),有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电子信息、机械、体育、生物与医药、博物馆、应用统计、翻译、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现已形成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留学生教育等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不断拓展合作交流空间,坚持开放办学,与120余家国内外知名高校、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政府建立合作关系。与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天津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10余所高校建立对口帮扶和合作关系;与英、美、法、德等国的20余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与合作。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天水师范大学2026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600人,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学习形式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2026年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分学科专
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计划为意向招生计划,仅供考生报考时参考,正式计划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进行调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和下达计划执行。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需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各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筹安排报考点开展答复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等工作。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阅览报考须知,并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天水师范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必须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必须正确,且在2026年9月前有效。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教育部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确认。
(4)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备注1中填写申请享受少数民族政策)。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报考信息中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且定向就业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信息中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户口在少数民族地区,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未按规定申报或填写错误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并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并参加复试。
(6)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定向就业。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报考点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资格审查
1.报考天水师范大学考生的报考资格在考前由我校审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2.考生在报考前请根据教育部及天水师范大学相关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学校有权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3.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考试
1.初试时间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12月20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0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1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1日下午业务课二
2.初试地点
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具体考试科目见天水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考试科目设置、考试大纲及命题
(1)体育、博物馆专业等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其他学科门类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英语二(204)、数学二(302)、数学三(303)、教育综合(333)为全国统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各统考科目考试范围请参阅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考试大纲。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自命题考试科目的考试范围见我校公布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书目。
(3)初试成绩可通过教育部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系统(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查询。我校不邮寄初试成绩单,如有需要成绩单者,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从研招网下载打印。过期不再提供任何成绩证明。
七、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甘肃省属于二区)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同一专业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执行统一的复试分数线)。
2.我校将在2026年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组织安排复试,复试形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不同的复试标准,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及初试、复试权重等由我校根据各招生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计算办法等以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
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为准。
3.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将要求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跨专业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主干课程(见我校公布的招生目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单独测试。加试科目难易程度等同于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每门加试课程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时间为3小时。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5.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参加同等学力加试。
八、体检
我校体检工作安排在复试和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复试、拟录取或录取资格。
九、录取
1.经复试和思想政治审核后,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的考生发放《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只录取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3.考生的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按照三方协议书规定就业且不转档案、户口等;非定向就业(不签协议书)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全部档案必须在规定的时
间内(开学一周内)转入我校。
4.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5.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调取档案,无法录取、入学等,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学制、学费、住宿
1.2026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学术型硕士、专业型硕士),学制均为3年。
2.根据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在我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学费、住宿费均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须在学生公寓统一住宿。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一、奖助体系
我校具有较为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学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贫困补助,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为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具体标准依照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其他
1.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2.学生档案调入单位为录取所在学院、时间为录取当年开学前,其他时间一律不接收任何形式的档案转接。
3.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主页(http://yjsc.tsnu.edu.cn/),我们会及时将有关招生信
息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参考书,不提供自命题科目真题。
十四、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739
通讯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天水师范大学
邮政编码:741000
联系部门:天水师范大学研究生处(行政楼316室)
联系人:柴老师田老师
联系电话:0938-8361412;传真0938-8362454
E-mail:yjsc@tsnu.edu.cn
网址:http://yjsc.ts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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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及学制
2026年天水师范学院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需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各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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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目录
2026年天水师范学院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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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2027年天水师范学院体育考研
初试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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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天水师院考研资料及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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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分数线
2026年天水师范学院体育考研
复试分数线

2026年天水师范学院体育考研
复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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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办法
2026年天水师范学院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复试录取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统筹做好我校2026年研究生复试录取组织工作,确保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及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甘肃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甘招委〔2026〕5号)及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坚持分类选拔要求。完善复试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学科知识掌握运用情况和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三)实行分批复试分批录取。我校一志愿考生第一批复试、第一批录取;招生指标录取不满的专业,公开发布调剂需求,组织调剂考生进行后续批次复试,直至完成录取指标。
(四)坚持公平公正规范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复试、调剂、录取各环节管理,严明招生录取纪律,确保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五)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及时回应考生关切,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复试录取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规程;审议学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工作流程、审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审定拟录取名单、审议决策复试录取重大事项;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等。
(二)研究生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制订学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统一审核各学院复试、调剂、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统一公开招生信息;统一审核复试(含调剂复试)及拟录取名单;统一指导和监督各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执行情况;负责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有关申诉和信访举报,及时发现、坚决纠正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四)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负责人及研究生处、纪检监察部门、信息中心、宣传部门、后勤保障部门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统筹处置研究生复试录取期间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五)各招生学院。作为复试工作主体,设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监察小组,履行复试工作主责和监督主责,全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具体实施复试工作。
1.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依据学校复试工作录取办法制定符合本学院专业特点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研究并设计复试试题及面试考核内容,明确复试考核程序;指导学院各复试小组具体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2.成立复试专家小组。根据学科专业设立若干复试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含1名外语水平较好的教师),由本专业指导教师及相关学科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组成;专业学位复试小组成员原则上包括1名校外行业导师;每个复试工作小组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记录和技术保障工作。
3.遴选和培训复试工作人员。精心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廉洁自律且符合回避制度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强化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杜绝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的行为。
4.加强复试试题管理。复试试题包括面试问题、笔试试卷及加试试卷等,命制和管理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要求执行,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原则上命制多套题量相等、难易相当的试题,确保科学、规范、安全;复试严格执行“三随机”管理方式(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考核小组成员、随机抽取试题),加强复试过程监管。
5.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严禁复试工作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工作人员详实记录复试情况;复试的影像录音资料、考生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等复试记录材料由各学院存档留存,以备复查。
6.规范复试考场设置。复试笔试科目在标准化考场统一进行,考场外显著位置粘贴“天水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现场”标识;合理布设笔试考场、面试备考室、面试考场,
严格管理考试工作人员身份与通讯设备;复试小组成员着装得体,语言规范,所有与复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复试场所。
7.确定复试流程。按照学校复试工作要求,明确复试各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工作流程及责任人;明确复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安排复试场所和监考人员,提前告知考生各项复试事宜,做好考生接待和引领工作;复试结束后,及时上报拟录取名单至研究生处;复试流程需提前进行模拟演练。
8.加强考生复试资格审核与诚信教育。加强考生入场检查,
严防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电子产品带入考场,杜绝利用人工智能实施作弊;严格落实“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三
随机”、“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对比)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核验、报考士兵专项计划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核;复试前与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提醒考生在本学院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
9.做好复试材料审核备案。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公告等须经研究生处审核后,通过学院官网对外公布;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监察小组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研究生处备案,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的所有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分别报学校研究生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备案。
10.组织复试试题评阅。负责复试考试的考务、阅卷、登分等工作;复试期间所有试题及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材料,
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所有试题命制教师均须签订试题命制保密责任书。
11.加强复试组织管理。及时在学院网站与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同步公布复试名单、调剂考生名单及录取结果(包括考生姓名、
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保证各环节公开透
明;规范考生申诉机制,畅通申诉渠道,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对复试工作及其结果全权负责,认
真解释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
12.做好考生服务工作。畅通考生咨询渠道,安排专人接听考
生电话,积极回应考生关切;及时处理考生反映的问题,涉及违
规违纪事件的,第一时间上报研究生处。
三、招生计划管理
(一)根据2026年国家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计划,提请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学院招生计划。各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在本单位一级学科内对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合理调整,
但拟录取数不得超过学院总招生计划数,调整方案经研究生处审核后对外公布。复试录取过程中,研究生处根据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及各学院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收回,重新分配。
(二)2026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招生指标5个,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会议审议统筹下达,学校下达各学院的招生计划包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计划指标。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形式
结合我校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复试采用现场复试为主、网络远程复试为辅的方式进行,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安全、有序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采用现场或网络远程复试等复试方式。原则上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确需采用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招生学院应统筹安排,确保不同复试方式的考试流程、考核组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制订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学院官网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未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一律无效。
1.现场复试:考生需到我校各学院指定地点参加复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接受资格审核。
2.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需在指定环境中通过学校指定的网络复试平台参加复试,并提前完成设备调试、环境检查,确保网络通畅、画面清晰、声音正常。
3.无论采用哪种复试方式,均须严格执行“三随机”原则,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
(二)复试时间
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实行分批复试。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2026年3月26日--30日,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学院确定并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于3月31日前完成。
2.调剂考生复试:2026年4月8日—4月13日,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学院根据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和生源情况合理安排,确保调剂工作有序推进。
3.复试时间如有调整,将通过学校研究生处官网和各招生学院官网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学院负责,严格采取“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及初试成绩的审查核验;凡
证件不齐、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复试。考生到校复试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可在研招网下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持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有效学籍证明。
(5)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4.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毕业生或已参加工作的考生可联系原就读学校教务部门打印成绩单或复印本人档案内成绩单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全部本科课程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成绩单。
5.《天水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品德与政治考核表》原件。需考生所在单位签署考核意见并盖章。应届本科生由所在学校的院系学工部门作鉴定并盖章;已参加工作的考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做鉴定并盖章;没有学习或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所在街道办(村委会)作鉴定并盖章。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可在本人档案内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加分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学习方式为委培定向的考生,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定向脱产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证明(在校期间定向培养,不得更改)。
对提供虚假材料或冒名顶替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一志愿考生复试与录取
(一)复试分数线
一志愿考生须满足《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区分数线规定方可进入复试。上线生源数多于计划数的专业,可提出高于国家标准的要求;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在我校一志愿招生工作结束后按照规定比例调剂考生进入复试。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须满足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分数线规定方可进入复试。
(二)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
1.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方式,各招生学院根据学校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指标数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具体差额比例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设定并公开。合格生源不足比例要求的,可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2.各学院将复试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初试各科成绩),于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可查阅招生学院复试细则了解详情。如有考生放弃复试,学院将依次递补。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现场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外语水平测试等。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流程、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复试内容应结合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等,精心设计,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在复试内容的具体设计中应突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及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根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各专业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制定科学可行的综合面试规则、形式和内容。
1.专业笔试
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成绩按照权重计入总成绩。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试成绩按照权重计入总成绩。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应、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所占分值如下:
(1)综合素质考查,成绩占80%。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素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实际工作表现与事业心、责任感、
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及创新精神等情况。各学院可结合各学科(专业)需要,通过设置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环节等形式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综合素质考核具体内容、各项分值、评分标准由各学院根据实际自主确定。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占20%。主要考核考生听力与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等。外语听说测试教师由各学院根据面试时间自行联系,各学院须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和明确的评分标准,测试结束时应给出得分并按比例计入面试总成绩。
3.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是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通过考生提交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及面试综合考核等方式,进行全面审查。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作为考生复试录取的重要依据。
4.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生等)、在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等须加试2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必须每门成绩均合格(按百分制,达到60分)方可进入拟录取名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与初试和复试科目不同,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5.跨学科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学院可根据专业需求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参照同等学力考生。
6.面试结束后各学院须填写《天水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登记表》和《天水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记录表》,
复试小组给出书面评语和复试成绩,组长签字并注明是否同意录取。复试记录表及拟录取表在录取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扫描压缩后上交研究生处。
(四)考生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标准分和复试成绩标准分乘以相应系数相加所得,以百分制方式呈现。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点。复试总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40%,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综合成绩(录取排序成绩)=初试成绩(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总成绩÷1.5)÷4×0.6+复试成绩÷2×0.4。所有考生最终录取名单按录取排序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除外)。
2.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
3.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换算计入复试成绩。
(五)拟录取规则
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5.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我校及所在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6.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并寄达招生录取学院(研究生处不接收考生档案)。考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须由人事档案所在管理机构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因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8.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
9.一志愿未能录满招生名额时,可向社会开放调剂,从调剂复试考生中组织考核择优录取。
(六)拟录取公示与递补
1.各招生学院要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本学院招生指标、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
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排序。
3.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增加招生指标情况的,从候补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4.各学院的拟录取人数不能超过规定的招生计划人数,各专业招生计划不得随意调整,确有需要调整者报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5.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后,招生学院及时将学院院长签字盖章之后的拟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间内交至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将提交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会议及时审议,并统一将通过会议审议的拟录取结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等)通过研究生处官网向社会公布。公示时间为7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七、调剂及调剂考生复试与录取
(一)调剂管理
1.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前,不得通过任何渠道提前发布调剂信息。
2.学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
(二)调剂基本条件
1.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相关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同时满足所调剂专业在B区的“国家线”,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各专业调剂初试成绩的具体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我校所有调剂生源只接收初试统考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B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调剂程序
1.考生需提前查看天水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官网及各学院官网发布的调剂公告,提前了解拟调剂专业、余额、调剂要求、调剂系统开始及结束时间等信息。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27日开通,调剂意愿的考生可查询、填报意向信息。我校“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正式开通,考生可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我校调剂志愿。
3.各招生学院审核调剂志愿,按照学校公布的调剂考生遴选原则,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及各学院官网查看复试具体通知事宜,按时到校参加复试。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的要求与一志愿考生相同。
5.复试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校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调剂原则
1.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否则调剂无效。
2.调剂系统开放后,我校调剂系统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2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被招生学院入选进入调剂复试名单的,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若有学院在开放时间段内申请调剂的生源不足的,我校将再次开放调剂系统。
3.各学院遴选调剂考生时,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其他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各学院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选择调剂考生要仔细审核考生的学籍学历信息,发现考生学籍学历有错误提示的,必须报告研究生处。若考生被列入复试名单,须提醒考生在复试前出具相关校验报告方可参加复试。如调剂考生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符合要求的,取消复试资格。
(五)调剂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1.与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审查要求一致。
2.如考生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不得再参加我校调剂复试,复试资格取消。
(六)差额复试及复试名单公示
1.各学院根据一志愿录取后剩余招生计划指标数进行差额调剂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具体比例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设定并公开。
2.研究生处统一将调剂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
(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初试各科成绩),于复试前在招生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可查阅招生学院复试细则了解详情。如有考生放弃,依次递补。
(七)复试时间
2026年4月8日—4月13日。
(八)复试考核方式
与一志愿考生复试考核方式要求一致。
(九)复试考核内容
与一志愿考生复试考核内容要求一致。
(十)考生综合成绩计算
与一志愿考生综合成绩计算要求一致。
(十一)拟录取规则
与一志愿考生录取规则要求一致。
(十二)拟录取公示与候补补录
与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公示与候补递补录取程序要求一致。
八、复试收费
复试的考生应交纳复试考试费。根据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收费标准,每生收取复试考试费100元。复试考试费由各招生学院按学校财务管理要求统一收取上缴财务,专款专用。
九、体检
体检于新生入学报到时统一安排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十、信息公开
坚持招生复试信息公开,确保复试录取透明。我校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天水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站及时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
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工作通知等重要信息。
十一、其他
(一)学院要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考生面试前不允许与导师有任何形式的联系和接触,严禁导师做考前辅导和咨询。
(二)招生学院在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中出现笔试试题泄露、阅卷核分错误、修改笔试成绩、篡改复试结果、发放待录取错误、超指标录取等失职、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
(三)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全程跟进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学院和个人,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请相关部门处理。
(四)复试过程中的考试、面试等各个环节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按照教育部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
(五)本办法如与教育部或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政策为准。
(六)考生对招生复试录取环节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向报考学院进行实名申诉,学院应第一时间受理并予以答复。学院答复后,仍有异议的,可向我校纪检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电话:0938-8366356。
(七)学校纪检监察小组对考生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责成各学院招生工作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
研究生处
2026年3月25日
向上滑动查看完整复试办法
以上全文转自天水师范学院研究生院官网!
END
图文|小林学姐
撰稿|小周学长 小郑学哥
排版|小许学长
一审一校|小唐学长
二审二校|小周学长
终审定稿|体育考研学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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