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宝鸡文理学院(Baoji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s)简称“宝文理”,位于陕西省宝鸡市。学校是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为“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成员。
宝鸡文理学院起步于1958年,校名为“宝鸡工业大学”,同年12月20日,更名为“宝鸡大学”,1963年停办;1975年陕西师范大学宝鸡分校在宝鸡大学旧址成立,1978年改建为宝鸡师范学院,办学层次依然为本科;1984年职业大学宝鸡大学成立;1992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宝鸡师范学院与宝鸡大学合并定名为宝鸡文理学院;2018年成为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二、招生简章
2026年宝鸡文理学院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宝鸡文理学院是陕西省属普通本科高校、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创办于1958年,前身为宝鸡大学,历经六十余年发展,已形成以教师教育和应用型工科为特色,文、理、工、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2013年学校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被列为陕西省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学校设有高新、石鼓、蟠龙三个校区,有在校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本科生20000余名,其中研究生近1900名。校园环境优美,图书馆各类图书累计310余万册,教学科研设施先进,为学生成长提供优越条件。
学校现有中国语言文学、化学、地理学、数学、哲学、物理学、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机械工程等9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教育、机械、旅游管理、美术与书法、戏剧与影视、体育、翻译、电子信息、资源与环境、会计、材料与化工、音乐等1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覆盖66个二级学科(领域)。学校设有66个本科专业,拥有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名牌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并有2个专业通过师范类中学教育二级认证。学校现有1个省级一流学科、7个省级重点学科,其中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入选2023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学校积极拓展国际交流,与1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3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注入国际化视野。学校建有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5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为高层次人才培养提供坚实保障。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近1200名,其中高级职称人员540余名、博士400余名。聘请120余名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或特聘教授。有70余名教师分别获得国务院有突出贡献专家、全国优秀教师、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陕西省“特支计划”区域发展人才、陕西省教学名师、陕西省优秀教师等省部级以上人才和荣誉称号。
近些年来,学校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近1300项,获国家级和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100余项。近几年,办学实力显著提升,科研项目、经费、获奖及高层次成果数量取得了较大增长,荣获2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和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学校扎根宝鸡,秉承“博文明理,厚德尚能”的校训,累计培养近19万名高素质人才,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被宝鸡市委、市政府授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杰出贡献单位”。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师资队伍与学位点建设为抓手,以提升办学质量和建设高水平大学为目标,深入实施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战略,扎实推进“双一流”建设,努力向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迈进。
二、招生计划与类型
2026年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下达为准。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型按照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在我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日制研究生需全脱产在校学习(要求将学籍及人事档案调至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根据学校教学安排进行学习。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下同)或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照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报考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的人员,还须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6.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考生等进入我校复试范围的,还须加试两门科目。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
8.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9.申请享受照顾政策或初试加分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10.全日制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就业两种。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还需在网上确认阶段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在复试阶段提交《宝鸡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为定向,并填写定向委培单位。选择非定向的非全日制考生报名信息无效。考生需在网上确认阶段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且在复试阶段提交《宝鸡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
注意* 我校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仅限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招生专业。
四、报名方式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网上确认,同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1.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进行报名、缴费,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网上报名使用学信网统一账号。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及要求以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公告为准(报名号前4位为报考点代码)。考生网上确认期间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材料。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初试
1.初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
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1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由所选报考点安排。
3.初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4.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六、复试、调剂及录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招生委员会的安排和部署,制订本校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办法及细则,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相关工作。
七、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八、学费标准、奖助奖励政策
1.硕士研究生学费严格执行物价局审批标准。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8000元;艺术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352音乐、1354戏剧与影视、1356美术与书法)学费为每生每年15000元,其余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12000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按条件评选。
(2)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按国家政策发放。
(3)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1500-5000元,按条件评选。
(4)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每人每月300-500元,按条件聘用。
(5)录取为定向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4.学校设有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基金,每项2000-5000元,按条件评选。
5.学校每年以考试形式招收人员从事教学、实验和行政管理工作,具体情况以学校人事处招聘计划为准。
九、学制及培养校区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物理与光电技术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在石鼓校区,其余研究生培养单位在高新校区。
十、其他
1.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2.本简章中的内容如有变化,请以教育部最新政策和要求为准。
3.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721 考点代码:6144
单位名称:宝鸡文理学院
联系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邮政编码:721013
联系部门: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917 -3565611 传 真:0917-3565611
联 系 人:胡老师 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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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条件及学制
2026年宝鸡文理学院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下同)或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照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报考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的人员,还须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6.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考生等进入我校复试范围的,还须加试两门科目。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
8.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9.申请享受照顾政策或初试加分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10.全日制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就业两种。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还需在网上确认阶段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在复试阶段提交《宝鸡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为定向,并填写定向委培单位。选择非定向的非全日制考生报名信息无效。考生需在网上确认阶段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且在复试阶段提交《宝鸡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
注意* 我校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仅限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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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生简章
2026年宝鸡文理学院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五、参考书目
2027年宝鸡文理学院体育考研
初试参考书目

六、27宝文理考研资料及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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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复试分数线
2026年宝鸡文理学院体育考研
复试分数线

2026年宝鸡文理学院体育考研
拟录取分析

八、复试办法
2026年宝鸡文理学院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6〕1号)等文件精神,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着重对专业素质及创新精神考核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规定,负责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程序,组织开展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以及监督、检查复试程序的执行情况等。具体业务工作由研究生院安排实施。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执行本学院复试工作细则。组长要对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全面负责。同时要加强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教师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的培训与管理。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要树立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各学院应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7人组成,成员由学院院长,党委、党总支书记,导师代表等组成。复试小组设组长1人,另设秘书1-2人,组长负责组织本学科的复试工作,秘书负责记录复试情况以及网络技术保障等。
各学院应在本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招生专业实际制定招生复试工作细则。重点明确复试的时间、地点、形式与程序,明确分专业计划,明确一志愿与调剂复试分数线,明确一志愿与调剂复试名单的确定标准,明确各调剂专业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明确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等相关内容。复试工作细则要符合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和我校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并由学校统一予以公布。
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复试要求与程序
(一)复试方式
一志愿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形式,调剂复试工作可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具体形式以相关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复试过程中严格执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所有纸介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复试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以备复查。
(二)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总体执行教育部规定的A类考生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专业复试分数线由各学院在不低于国家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生源和指标等情况设置,并公示在学院的复试细则中。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1.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根据各专业指标情况及一志愿专业复试分数线,按照上线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不高于 1:1.5。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各学院应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自主确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学术要求等,不得出台有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并经审核后发布。 网络远程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不高于1:4;现场复试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 1:1.2,不高于1:3。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由学校划定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各学院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自主确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校最低分数线为:总分低于国家A区线80分以内(含80分),单科低于国家A区线15分以内(含15分)。
另外,我校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调剂的最低分数线也参照上述分数线,如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满足上述分数线,在我校一志愿录取结束仍未满额的情况下,也可申请调剂至我校。
(三)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复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接受资格审查(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或扫描件):
1.应届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基层党组织盖章的复试政治审查表。
2.往届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所在单位或档案所在地党组织盖章的复试政治审查表。
3.同等学力考生:准考证、身份证、高职高专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本人曾攻读或进修高校教务部门提供的专用成绩单、所在单位或档案所在地党组织盖章的复试政治审查表。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的考生:除上述对应类别应该提交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后进行加分。报名时未按照规定申报照顾政策和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不享受相应照顾政策或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后进行初试总分加10分。纳入“退役大学生计划”专项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必须提供相关的学籍或学历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复试。
7.硕士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复试资格审查由各学院负责,审查人要在《宝鸡文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核登记表》上签名、盖章并对审查结果负责。对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要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学院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
(四)复试阶段
1.加试内容
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考生等进入我校复试范围的,在参加正式复试前,需加试涵盖本专业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的考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一般采用笔试,每门满分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由相关学院自主安排并评卷,加试成绩单科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得参加正式复试,如参加复试,则复试成绩视为无效。
2.复试内容
各学院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合理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试讲、案例分析、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复试主要考核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能力、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创新能力等。复试总分共500 分,其中思想品德素质考核100分,外语能力考核100分,专业能力考核300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负责。各学院要将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和心理素质等作为复试工作的专项环节,可以组织导师与考生交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同时采取“ 函调” 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所在工作、学习单位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加盖印章。
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和专业外语掌握情况。
专业能力考核分为3个部分,分别为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创新能力考核,各100分。
综合素质应考查包括学生身心健康、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同时考查考生的责任感、纪律性以及个人素养等内容。
专业素质应考查包括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和成绩,考生对所报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应用技术和专业实践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考查考生回答问题的条理性、敏捷性和应变能力以及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内容。
创新能力考核应考查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对所报专业和研究方向的发展设想与计划等内容。
3.复试程序及方式
考生复试资格确认后,由各学院通知考生复试,按程序开展复试。纪委(纪检监察室)与研究生院将全程巡查复试过程,并不定期调阅复试过程材料。
4.复试时间
(1)一志愿复试时间:2026年3月下旬。
(2)调剂复试时间:各学院原则上于4月20日完成调剂复试。
考生应在接到复试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5.复试命题
复试自命题工作要参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有关要求执行,确保科学、规范、安全。对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参考、命题人、复试小组名单等在安全保密期间发生失泄密等违规事件,将严格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
6.其他要求
复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材料电子版要求全部存档保留5年。
四、成绩计算标准
(一)复试总成绩满分为500分,考生最后成绩计算方法分为以下两种:
1.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考生最后成绩=初试总分 ×60% + 复试总分×40%。
2.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考生最后成绩=初试总分 ×60% + 复试总分×0.6×40%。
(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1.加试主干课程两门单科成绩有低于60分的。
2.复试5个部分成绩中有任一部分低于60分。
3.发现有作弊及严重违规情况的。
(三)考生复试的各项成绩由学院汇总,参加不同复试批次人员分别计算和排名,复试不合格人员不予以排名。
五、调剂工作
各学院在录取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各调剂专业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工作程序、复试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等须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
(一)调剂原则
1.符合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申请调剂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申请调剂“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
5.符合各学科专业具体调剂的要求。
(二)调剂程序
1.考生调剂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3.规定时间内完不成招生指标的专业,空余的招生指标由学校收回,进行再次分配。每批次调剂复试及拟录取分别排序。
4.发布考生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时,需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
5.研究生院负责统一管理调剂工作,统一审核各学院调剂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巡查监督、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六、非全日制复试录取工作
我校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标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严格执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1.各学院根据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分、初试外国语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5个部分成绩中任一部分低于60分或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学院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
2.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3.经确认不符合学科专业报考规定的考生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经学院审查后一律不予录取。
(二)初录
初步录取时分为拟录取和递补录取两种状态。前者表明考生复试通过,决定拟录取;后者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只有排在前面的拟录取考生放弃后才有机会进行依次递补,由递补录取转为拟录取后再办理相关手续。递补考生也可进行校内或校外的调剂工作。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选择是否调剂或继续等待转为拟录取考生完全由考生自己决定。
(三)拟录取与公示
复试成绩应在考生参加复试后当天内给出,学院计算总分后由高到低排名,由研究生院审查无误后于次日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无误后确定分专业拟录取考生,及时发送拟录取通知,接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拟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并依次递补。
整个拟录取过程结束后,全校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予以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四)录取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名单,并由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五)调档
我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的同时向录取考生发放调档函,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前寄往或送达本校。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开展体检工作。考生自行下载体检表,在所在地的三甲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邮寄至各学院。
九、信息公开、巡视及监督制度
(一)在复试、录取阶段,研究生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校网站等向社会公布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等。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三)对复试有异议的考生,应于复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材料进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进行复议并答复考生。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四)招生录取巡视小组:
组长:校长,成员:校纪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研究生院负责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人员。
(五)监督电话及邮箱:
纪检委监督电话:0917-3566198
邮箱:jjs3566223@163.com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917-3565611
邮箱:bwlyz2025@126.com
向上滑动查看完整复试办法
以上全文转自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院官网!
END
图文|小林学姐
撰稿|小周学长 小郑学哥
排版|小许学长
一审一校|小唐学长
二审二校|小周学长
终审定稿|体育考研学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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