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执】23年高级执法资格真题试炼及模拟题巩固(21):证据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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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执】23年高级执法资格真题试炼及模拟题巩固(21):证据认定
第一部分真题试炼,第二部分个人解析和复盘,第三部分实务案例,第四部分模拟题巩固,第五部分资料分享。
单向的阅读是凝望,双向的奔赴才是滋养。互动,就是你给我的生命照射进来的,最美好的那道光。 如果你认同某个观点,不妨随手点个“喜欢”、“在看”和“赞赏”;如果你有不同看法,留言或私信都好,谢谢你让我在某一刻觉得不孤单了那么一点点。
PS:快乐在知识之前。
最近妻子在处理一批女儿小时候看的绘本,我给别人送书的时候,心里很是不舍,书是人生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啊,我太爱书了,不看拿来收藏也行啊,但如果能通过分享,让书获得第二次被翻看的机会,那对书来说,简直是太靓仔啊。
讲个关于报销的笑话:
上大学参加暑期模拟法庭实践,老师交代我们说:最好能找点图书的发票,这样学校能给咱报销。
我屁颠屁颠从当当上买了一大箱书,把发票交给老师,模拟法庭结束后,我拖着一大行李箱的书坐火车回家,出站的时候都大半夜了。
突然一个打扮成熟的大姐偷偷摸摸靠我跟前问:住宿吗?帅哥。
我摇摇头,她不依不饶:有小姐。
我骄傲地往上提了提满满当当的箱子,大步流星离开。
哦,我后来就后悔了,我就是个大傻子。
对,就是你想的那样,我后悔是因为老师说的能给报销,是拿到发票能给报销实践经费,不是能给我报销买书的钱。我这阅读理解,负分。
被害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律师对案件管辖有异议的,可以向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申诉,接受申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受申诉后七日内予以答复
甲县公安局在办理一起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中,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收集的监测数据,须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方可作为证据使用
乙县公安局在办案中,对超过有效期的劣药,如能够根据现场查获的包装,结合犯罪嫌疑人供述等证据材料作出判断的,可以由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认定意见
丙县公安局在办理一起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敲诈勒索案件中,即使没有被害人陈述,也可以根据经查证属实的第三方支付结算账户交易记录、通话记录、电子数据等证据,综合认定被害人人数以及涉案资金数额
丁市公安局远程询问一电信诈骗刑事案件的证人时,应当由丁市公安局办案民警事先核实被询问人的身份
被害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律师对案件管辖有异议的,可以向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申诉,接受申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受申诉后七日内予以答复
闭卷作答(第一轮):
首先看选对错,选对。
A正确。B看上去正确,但这句话描述的是一种例外情形,保守点,我不选。C正确。D错误,应当由对方公安机关核实。
我的答案:AC
个人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6年修订)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监测机构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收集的监测数据,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根据《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环保部门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依法收集制作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监测报告、检验报告、认定意见、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检查笔录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或者依法调取的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检查笔录等证据材料,经公安机关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本案中,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收集的监测数据,经公安机关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PS:刚开始我找到第一个法条的时候,觉得既然规定监测数据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了,那A选项就错了,我绕不过弯来。但既然是执法类考试,还是要严格按照办案程序来,要经过审查。选项 B错误。可以由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认定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之规定,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假药”“劣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认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第四项及第三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假药、劣药,能够根据现场查获的原料、包装,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等证据材料作出判断的,可以由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认定意见。对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的其他规定认定假药、劣药,或者是否属于第九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三款第六项规定的假药、劣药存在争议的,应当由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出具质量检验结论。司法机关根据认定意见、检验结论,结合其他证据作出认定。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之规定,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为劣药。本案中,对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属于《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规定的劣药,如能够根据现场查获的包装,结合犯罪嫌疑人供述等证据材料作出判断的,可以由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认定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之规定,侦办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非法敛财类案件,确因被害人人数众多等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逐一收集被害人陈述的,可以结合已收集的被害人陈述,以及经查证属实的银行账户交易记录、第三方支付结算账户交易记录、通话记录、电子数据等证据,综合认定被害人人数以及涉案资金数额等。本案中,需要结合已收集的被害人陈述,才可以根据经查证属实的第三方支付结算账户交易记录、通话记录、电子数据等证据,综合认定被害人人数以及涉案资金数额。PS:法青苑答案解析为:《关于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于涉案人数特别众多的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收集证据逐一证明、逐人核实涉案账户的资金来源,但根据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等交易记录和其他证据材料,足以认定有关账户主要用于接收、流转涉案资金的,可以按照该账户接收的资金数额认定犯罪数额,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除外。难得跟法总的解析思路不一致,我先说法青苑解析的合理之处,首先这个意见是22年出的,考试是23年考的,我自己写的解析中的意见19年实施的,比较老。我自己的想法是,总不可能一份被害人笔录也不问吧,要不然怎么综合认定?难道所有交易往来都能认定为涉案资金吗?总得有个参照标准吧。但我得吹一波,法总牛皮,破论容易立论难,没有法总高高举起旗帜,怎么会有我这个小辈蹦蹦跳跳?我只是个学习者。选项D错误。应由协作地公安机关事先核实被询问人的身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远程询(讯)问的,应当由协作地公安机关事先核实被询(讯)问人的身份。被害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律师对案件管辖有异议的,可以向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申诉,接受申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受申诉后七日内予以答复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接受或者依法调取的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哪些证据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无数公猩猩看见电视
无(物):物证
数(书):书证
公猩猩(公行刑):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行政机关收集的证据转换成刑事案件证据使用。
看(勘):勘验笔录、检查笔录
见(鉴):鉴定意见
电:电子数据
视:视听资料
PS:法考时代,我这个口诀编的是“五叔看见电视”,检察院和法院的口诀是“五叔电视”。但这个口诀不美丽的地方是没给公检法做区分,所以记忆不准确。这个口诀改进版本是“猩猩五叔公看见电视”,记住知识点就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或者依法调取的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检查笔录等证据材料,经公安机关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复盘:咱就不说知识点,就说阅读理解。
C选项的句式是“即使没有……也可以……”。这几个题考察的多多少少都是例外情形,而C选项的意思是略带否定的,但我没读出来,事后诸葛亮了。
1.2024年3月,甲县生态环境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某化工厂通过暗管向厂区外河道偷排含重金属废水。经取样监测,外排废水中镍、镉含量分别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15倍和8倍。生态环境局固定了现场勘验笔录、监测报告、排污口照片等证据,并于当日将该案件移送甲县公安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县生态环境局在移送案件前,应当先对该化工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再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B. 生态环境局通过现场检查获取的监测报告、现场勘验笔录等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C. 若甲县公安局对生态环境局的移送案件决定不予立案,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退回案卷材料D. 外排废水中镍含量超标15倍,属于“严重污染环境”,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2.2025年1月,乙县生态环境局在巡查中发现某畜禽养殖场将未经处理的养殖废水直接排入农灌渠,造成下游十余户村民的鱼塘出现大量死鱼。经初步调查,生态环境局认为该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欲向乙县公安局移送案件。养殖场负责人辩称,其已按生态环境局要求缴纳了罚款,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乙县生态环境局移送案件时,应当附有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及监测报告等材料B. 养殖场已缴纳罚款,根据“一事不再罚”原则,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C. 若乙县公安局经审查认为证据不足,应当书面告知乙县生态环境局在七日内补充调查,经补充调查后证据仍不足的,再决定不予立案D. 若乙县生态环境局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乙县人民检察院建议立案监督3. 2024年11月,丙县生态环境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某工业园区内一企业夜间排放刺鼻气体。执法人员赶赴现场,企业紧闭大门拒绝检查。次日,生态环境局在公安机关配合下依法进入厂区检查,发现该企业非法处置废酸液30余吨,涉嫌污染环境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该企业拒绝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的行为,属于妨害公务,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B. 丙县生态环境局可以依据《环境保护法》对该企业拒不接受检查的行为处以罚款C. 公安机关配合生态环境局进入厂区检查获取的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具有证据资格D. 丙县生态环境局应当在发现涉嫌犯罪后三日内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至迟不得超过十日4.2025年5月,丁县生态环境局在查处一起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件过程中,因案情重大复杂,向丁县人民检察院、丁县公安局书面通报了案件情况。案件移送丁县公安局后,丁县公安局商请丁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丁县生态环境局向检察院、公安局书面通报案件情况,属于重大案件会商机制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B. 丁县生态环境局应当在书面通报情况的同时,立即将案件正式移送公安机关C. 丁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的主要职责是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确保案件办理质量D. 丁县生态环境局通报情况后,如认为案件可能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应当将线索移送监察机关打开微信公众号主页,点击发消息,对话框输入“2321”(不加引号),查看模拟题答案。因后台回复有字数限制,无法发送解析。详细解析见学习群,欢迎后台私信发送“入群”二字,一起学习。
点击关注,打开公众号主页,点击发消息,对话框内输入“高级”,获取2013年以来全部真题及答案解析。
PS:唠叨两句。
我这里要给朋友们赔个不是,前两三个真题解析太急功近利,主要看大家复习热度很高,就忽视了文章质量。我编辑一篇文章大概要2-3个小时,尤其是个人解析部分,要自己花时间找司法解释,看司法解释,一道题找个五六部很正常,做一遍,看着AI对一遍,再看参考答案对一遍,争取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上严谨周全一些。但前几个真题解析太水了,只是简单思考一下,没搜资料,直接上了AI,然后自己再思考验证,这是很对不起自己,对不起大家的。
最近看公众号500多条消息,我自己都不敢点开,去年还不这样的,今年大家太热情了。但我自打去年通过高执考试以后,第一个想法就是以后估计不会再更新了,没动力了。更新真题解析的第一动力是为了通过考试,第二个动力是为了交朋友,交一些一起学习的朋友,第三个动力嘛,如果能挣点钱那更好了。今年,咱第一个动力没了,第二个动力,好像也达成了一些,第三个动力就拉倒了,光每天在群里发的红包,还有去年过年大家通过了,我在群里发的红包,安慰自己一句为兴趣买单得了。所以没啥动力了。只是群里那些个兄弟姐们,希望他们今年也开开心心学习,开开心心通过,也许明年就不搞了,写写诗歌,读后感啥的,把我的头像再换回来,名字再换回来,嘿嘿嘿。把资料打包一下,免费分享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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