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北华大学(Beihua University),简称北华,坐落在吉林省吉林市,是吉林省人民政府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吉林省省属综合性重点大学、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吉林省省级博士立项建设单位,为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院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首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建设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吉林省林学会森林康养分会理事长单位、中俄医科大学联盟和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是吉林省唯一举办林学、林业工程等涉林一级学科的高校。
学校是1999年由原吉林师范学院、吉林医学院、吉林林学院、吉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原四校前身分别为创办于1906年的吉林初级师范学堂、创办于1928年的吉林私立助产学校、创办于1952年的吉林省林业学校和创办于1920年的吉林省立职业学校。



二、招生简章
2026年北华大学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2026年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专业
我校2026年共有18个一级学科及2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招收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及考试科目等,详见《北华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6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138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推免生),其中非全日制研究生60人。实际招生计划总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分专业(方向)实际招生人数将综合考虑第一志愿上线及当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确定。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拟招生计划详见《北华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考条件
㈠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法律专业学位除外),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供培养单位同意证明材料,我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准予考试。
6.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报考条件及要求详见《北华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㈡报考我校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除满足上述㈠中各项要求外,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我校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我校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㈢报考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除满足上述㈠中第1.2.3各项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㈣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代码为“1051”开头)硕士研究生,仅限普通高校全日制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且须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不得报考。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
2.报名流程及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要注意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3)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按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执行。同时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7)按规定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执行。
(8)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执行。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3.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各报考点公告为准。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信息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照片应真实自然,符合图像采集标准。
4.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
5.其他要求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2)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原则上非全日制各专业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初试
㈠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㈡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
㈢初试科目详见《北华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33教育综合、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等为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
六、复试及录取
㈠复试
1.复试预计在2026年3月下旬开始,我校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实际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所有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我校将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准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要求及具体工作安排将在北华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d.beihua.edu.cn)公布。
3.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及学校相关要求接受调剂考生。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㈡录取
1.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委托培养合同》。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可以保留入学资格。
5.录取新生应于2026年秋季入学报到,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等必要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或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基本修业年限、学习方式及学习地点
㈠基本修业年限和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全日制基本修业年限:学术学位为三年、专业学位为二年至三年。非全日制基本修业年限:专业学位为三年。各学科、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和学习方式详见《北华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㈡学习地点
1.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法学院、文学院、东亚中心、历史文化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在南校区。
2.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理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林学院、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医学技术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在东校区。
3.体育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在北校区。
4.学院所在校区如有调整,以实际情况为准。
八、学费及奖助体系
㈠学费
2026级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艺术类别)为15000元/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其他类别)为10000元/学年。如学费标准有调整,另行通知。
㈡奖助体系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待遇。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20000元/生/年。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具体标准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助研、助教、助管等岗位,按相关规定发放津贴补助。
九、其他说明
㈠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出现违规现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㈡请考生及时登录北华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d.beihua.edu.cn),查阅相关信息。
㈢本章程其他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北华大学研究生院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
邮政编码:132013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0:30、14:00-16:00。
咨询电话(传真):0432-64608056
各学院(中心)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北华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人员信息表》。
向上滑动查看完整招生简章
三、报考条件
2026年北华大学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
㈠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法律专业学位除外),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供培养单位同意证明材料,我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准予考试。
6.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报考条件及要求详见《北华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㈡报考我校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除满足上述㈠中各项要求外,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我校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我校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㈢报考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除满足上述㈠中第1.2.3各项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㈣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代码为“1051”开头)硕士研究生,仅限普通高校全日制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且须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不得报考。
向上滑动查看完整报考条件
四、招生目录
2026年北华大学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五、参考书目
2027年北华大学体育考研
初试参考书目

六、27年北华大学考研资料及课程

若有需要请直接扫码咨询:

联系体育考研阿森学长
七、复试分数线
2026年北华大学体育考研
复试分数线

2026年北华大学体育考研
一志愿拟录取分析

八、复试方案
2026年北华大学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为做好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关于做好吉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吉教考〔2026〕11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分类选拔要求。
(二)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要严格落实复试、调剂、录取各项管理措施,科学制订复试录取办法,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要精心设计复试内容,严格遴选工作人员,加强培训考核,明确复试行为规范,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评判标准,规范工作人员的复试工作行为和用语。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
(三)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要确保信息沟通顺畅,做实做细服务。
(四)坚持加强领导,确保安全平稳。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应急处理,加强数据审核报送。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将招生工作纳入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强化招生廉政风险防控。
二、组织管理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统筹做好复试录取工作。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制定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负责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审定拟录取名单。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统筹,指导各学院(中心)开展复试录取工作,组织复试模拟演练,负责发布调剂公告,设置调剂条件,指导各学院(中心)做好调剂考生选拔工作,审核调剂考生资格,复核招生考试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做好录取相关工作。
(三)各学院(中心)负责本学科专业复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复试专家小组和技术保障(现场考务)小组。
1.各学院(中心)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学院(中心)党委书记、院长(主任)担任,成员包括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纪检委员、相关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研究生导师等;成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各学院(中心)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纪检委员及相关人员组成;根据学科专业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原则上由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研究生导师组成,组长应由院长或相关学科带头人担任;技术保障(现场考务)小组由熟悉计算机网络操作及考务人员组成。
2.各学院(中心)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中心)复试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教育部、吉林省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符合本学院(中心)学科专业特点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复试内容和复试程序,以及复试过程应急预案与保障措施等,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备案。
(2)根据本学院(中心)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复试专家小组,指导并培训复试专家小组成员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3)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并组织实施。
(4)负责审核各复试专家小组的复试记录、复试结果和考生的其他情况。
(5)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给予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6)做好现场及远程网络复试相关工作,妥善安排考生有序进行复试。
(7)负责组织意向调剂本学院(中心)考生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做好调剂考生选拔工作。
(8)做好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工作,相关录音录像材料保存期限为5年。
(9)做好本学院(中心)各学科复试记录存档备查工作。所有纸介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
(10)做好本学院(中心)复试工作人员遴选与培训工作。要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标准,并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和考核,形成培训与考核纪要,报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3.各学院(中心)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学院(中心)的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通过学院网站或其他方式公布举报电子邮箱、电话号码等,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举报问题。涉及违规违纪事件及时上报学校纪委处理。
4.各学院(中心)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组织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学科专业考核工作;
(2)负责研究并设计符合本学科专业特点的复试试题。试题应为能够体现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应包含复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内容,同时,重点加强思想政治素质考核。试题数量应满足复试考生实际需要。
5.各学院(中心)技术保障(现场考务)小组负责远程复试设备的调试和技术保障及现场复试的考场考务工作,确保复试工作安全、顺畅、稳定。
6.各学院(中心)要认真做好复试组织管理工作,做到人员安排到位、设施设备到位、培训演练到位、应对措施到位,保障复试过程平稳有序。在复试前应召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明确按照“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原则进行复试;组织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和评分办法,同时增强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四)学校纪委负责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管,派出专人监督指导各学院(中心)按要求做好复试工作,严防发生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事件。
三、基本要求
(一)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根据第一志愿考生过线情况确定我校各学科专业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符合条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证明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二)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满足我校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复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复试比例进入复试。调剂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在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进行。
(三)按考生填报的学科专业(领域)进行复试。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志愿考生均须复试合格后方能正式录取。
(四)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交复试费的考生擅自参加复试,其复试成绩无效。
四、复试方式
原则上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各学科专业(领域)复试方式详见各学院(中心)复试工作细则。
远程网络复试首选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供的“招生远程复试系统”,备选使用阿里钉钉“研究生复试管理系统”。
五、复试准备及流程
(一)复试准备
1.复试前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发布复试公告,明确工作要求、复试方式及内容、成绩计算办法,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条件和考生名单等。
2.各学院(中心)要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提前确定复试试题和评分办法。
3.各学院(中心)提前确定复试场所、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提前进行模拟演练、提出复试相关要求。
4.告知参加复试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准备好需审查的各种材料,熟悉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功能和操作流程(包括首选复试系统和备选复试系统),提前登陆系统进行在线测试、确保设备使用功能齐全及网络通畅。
5.研究生院做好复试前的协调工作,联系学校纪委、党委宣传部、计划财务处、安全保卫处、信息化中心、校医院、各相关学院(中心),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6.复试考生自行准备大学学习成绩单以及能证明本人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备考前查阅。
(二)复试流程
1.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需现场或通过“招生远程复试系统”提交以下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
(2)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得境外本科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有效学籍证明;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3)本科成绩单(专升本考生须提供专科和本科成绩单);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或本科相关成绩单。
(4)《北华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
(5)《北华大学2026级硕士研究生现实情况考察登记表》。
各学院(中心)对上述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时,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通过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把复试入口关,严防复试“替考”。
2.复试交费
按吉林省物价局审批标准执行,费用为180元/生,由计划财务处负责组织收取,具体交费要求另行通知。未交费考生不准参加复试。考生拟录取后组织体检。
3.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保证复试过程诚信。
4.按时参加复试
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在复试过程中要听从指挥和安排。
六、复试时间及内容
(一)复试时间
各学院(中心)在充分做好复试准备工作、对外发布实施细则后,即可开始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4月7日前结束;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4月8日开始,4月28日前结束。各学院(中心)通知具体复试时间。
(二)复试内容
复试应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
包括考查学生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此项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以及外语水平等(报考经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考试)。各学院(中心)应按《北华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科目及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具体内容及分值,计入复试总分并折算为百分制,达到60分为合格,计入考生总成绩(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须计入复试总成绩)。
每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三)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加试内容不得与初试内容相同。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计入复试总分。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跨专业加试课程按《北华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内容执行,要求同上。
3.其他特殊情况以调剂公告增补为准。
七、调剂
第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学校确定调剂原则和各学科专业调剂数额,由各学院(中心)通过“调剂系统”对调剂考生进行选拔并发送复试通知,研究生院指派专人进行复核确认。
(一)调剂条件
1.调剂考生须符合《北华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北华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各学院(中心)调剂原则相关要求。
2.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依据调剂原则,按复试比例进入复试。
(二)调剂基本原则
1.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各学科专业(领域)具体原则详见调剂公告。
2.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如个别专业经调剂后仍不能完成计划,原则上将计划调整到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
3.其他要求按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4.各学院(中心)具体调剂原则见调剂公告。
(三)调剂流程
1.考生查看我校公告了解拟调剂专业、名额、调剂要求、调剂系统开始及结束时间,考生可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看调剂缺额信息并填报调剂志愿。
2.我校将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是否接收考生调剂志愿并发送复试通知。
3.我校同意接收调剂申请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参加我校复试。
4.考生按各学院(中心)要求,准时参加复试。
5.复试结束后,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八、成绩核算及录取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总分(占70%)和复试总分(占30%)构成,即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折算为百分制)×70%+(复试总分折算为百分制)×30%,依据学校调剂原则,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计划依次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学科专业单独排序)。
复试不合格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考生符合加分政策,按教育部文件要求计入初试总分。
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信息发布和公示制度
(一)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调剂要求、各学科专业(领域)招生调剂人数等。
(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三)学校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为0432-64608056,各学院咨询电话可在“北华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通知公告”中查询。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在结果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纪委提出申诉,申诉电话为0432-64608096。
十、监督和复议
学校纪委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指导各学院(中心)做好复试过程的监督工作,负责对相关举报的受理和对发现问题的查处及移交工作。
(一)加强复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对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条款,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及“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追究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
(三)考生对复试录取工作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请人;属于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按照有关规定做出书面答复。
十一、复试纪律和要求
(一)相关部门和各学院(中心)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做好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二)相关部门和各学院(中心)要加强研究生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实行回避制度,凡有本人或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录取相关的工作。
(三)复试工作人员应主动接受监督,提高自我约束和防范风险能力,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净化研究生招生工作环境。严禁招生工作人员接受礼金、宴请等影响公平的行为。
十二、政策解读与保障措施
(一)做好复试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发布信息,综合利用各类媒体让社会和考生提前并充分知晓复试要求、复试时间和流程,确保复试工作顺畅有序进行。
(二)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安排专人负责受理考生咨询,及时解答考生疑惑;及时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方法,指导考生熟悉现场或远程复试的流程及相关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三)加强对特殊群体考生的人文关怀和关爱帮扶,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四)各学院(中心)做好复试前的技术保障工作,复试过程中突发网络异常状况,由信息化中心及时处理。
十三、应急管理
各学院(中心)在组织复试时要制定、优化复试录取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针对不同的复试方式,提前做好应急保障准备,认真开展模拟演练。要严格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处置;必须畅通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安排了解政策的人员专门接听考生电话和受理网上咨询,及时妥善处理各类问题,回应关切。
北华大学
向上滑动查看完整复试办法
以上全文转自北华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END
图文|小林学姐
撰稿|小周学长 小郑学哥
排版|小许学长
一审一校|小唐学长
二审二校|小周学长
终审定稿|体育考研学哥

体育考研考博报考信息

体育考研资料库
体育考研考博交流群

体育考研资料库
服务介绍
体育考研资料库,专注分享哈体、南体、广体、山体、北体、上体、成体、沈体、西体、武体、吉体等体育院校及各大师范类院校的体育考研、体育考博真题,开发体育考研刷题小程序,打造一个体育考研信息中心,助力各位学弟学妹的体育考研之路!同时我们提供体育考研资料,体育考研考研课程信息服务,欢迎报考体育专业研究生的同学,关注体育考研资料库,体育考研就从这里起航,为你提供各类体育考研信息!我们主要提供体育考研资料,体育考研分数线,体育考研研究院,体育考研真题,体育考研院校汇总,体育考研参考书目,体育考研专业课音频,体育考研346,体育考研611,体育考研大纲,体育考研资料群,体育考研日记分享,体育考研小记,体育考研专业课真题资料,体育考研上岸经验贴及体育考研就业等信息服务,精心打造一个专注体育考研的服务平台!我们结合体育考研大纲,体育考研真题制作了成体体育考研刷题小程序,为体育考研专业提供练习服务,适用于体育考研难度体验,我们的目的就是打造一个服务考研学子的体育考研信息中心!
体育考研资料库
扫码关注加好友

微信公众号
体育考研资料库

联系学长
体育考研阿森学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