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题:简述罗素对亲知的知识与描述的知识的区分并谈谈看法。
南开大学(2010L)832欧美哲学通史
罗素在《哲学问题》中对这一问题做了详细阐述,可以说他对于知识论的重要贡献之一,就是在亲知的知识和描述的知识之间所作的区分。他指出,人类知识虽然是来自从感觉、知觉到概念的形成等一套精神活动,但是在这之前显然还存在一种使感觉等精神要素得以产生的更基础的认知活动,罗素将其称之为“亲知”,即一种不经过任何推论程序和中介环节进行的一种直接的精神认知活动。罗素认为“我们能理解的每一个命题,必须完全是由我们能亲知的成分组成”,这是亲知理论的一条基本原则。
(1)在此基础上罗素区分了亲知的知识和描述的知识。所谓亲知的知识,就是按照事物本来的样子对它们所形成的直接认知。这种认知就是对事物所呈现出的感觉材料的不借助任何推论过程的认知。属于亲知的对象有各种具体事物(外部感觉材料、内部感觉材料、记忆及自我)和普遍形式、共相和精神、当下和过去,但是亲知者却不能亲知物理对象本身和别人的心理。罗素以我们对一张桌子的认知为例:我们能直接认知到桌子的感觉材料,却不能直接认识桌子,当我们把桌子当做一个物体来认知时,我们所获得的就不再是直接的、亲知的知识了。所谓描述的知识指的是,通过对间接对象属性进行描述而认识对象的知识,比如对物理客体及他人心灵的知识就属于描述的知识。与描述的知识相比,亲知的知识是一种无前提的、确定的知识。
(2)罗素不仅在这两种知识之间做了区分,还强调了两者间的关系:亲知的知识是一切知识的基础,但亲知的知识毕竟是有限的,我们要拓展我们的知识范围,就必须借助描述,凭借描述可以认识到我们从未直接经验过的事物。但是描述的知识永远不可能达到亲知的知识那样的确定性,它依赖于亲知的知识,因此描述的知识也叫做派生的知识。由于描述的知识没有亲知的知识那样的确定性,因此罗素认为我们的知识大都只能是或然性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罗素又将人的全部知识分为三类:
①一是关于殊相和共相的亲知知识;
②二是通过历史等文献资料扩大了的描述事实的知识;
③三是有关外部对象的科学的知识,它是对所有亲知知识和描述知识的概括,远远超出了经验范围,包括某些直观的知识或自明真理。
总之,罗素认为感觉是我们关于外部世界和我们自身的知识的源泉,亲知感觉材料是认识确定性的基础,也是检验认识的意义和真理性的基础。但是,罗素后来放弃了“亲知”的概念,转向心理主义,强调认知主体在认知过程中的能动性和自觉性,代表作是《心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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