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 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无人机等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模型、空飘物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物的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确保遂川“2026年高考、中考”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届时高考、中考考点及周边500米范围内将禁止升降无人机等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模型、空飘物及其他低空飞行物,保证遂川“2026年高考、中考”期间空中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飞行时间:2026年6月7日6时至6月9日18时30分,2026年6月17日6时至6月20日11时30分;
二、禁止飞行区域:高考考点(遂川中学、遂川二中、遂川燕山中学)、中考考点(遂川中学、遂川二中、遂川燕山中学、遂川思源中学、遂川八角楼中学)及周边500米范围内;
三、禁止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模型、空飘物及其他低空飞行物主要包括:无人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四、在上述禁飞时间、禁飞区域,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对违规携带的无人机等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模型、空飘物及其他低空飞行物予以扣押;
五、在上述禁飞时间、禁飞区域,因特殊原因需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模型、空飘物及其他低空飞行物飞行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请飞行管制部门和公安机关批准,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所有经批准后开展飞行活动的航空器严禁在人群上空悬停逗留;
六、凡违规施放无人机妨碍公共安全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联系人:郭警官18770660922
特此通告
遂川县公安局
202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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