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于6月7日至9日进行,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于6月16日至18日进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于7月4日进行。为了给广大考生和全体监考教师创造一个安静、舒适、平安的考试和休息环境,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精神,现就高考、中考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市区环境综合治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高考期间。6月5日12时至6月9日19时,市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及室内外装修场所停止施工,所有网吧、KTV等文化娱乐场所停止营业,临时摊点业主不得叫卖,考点周边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在定西市第一中学、东方红中学考点及市民居住小区、广场、饭店、宾馆、招待所、商店、群众性体育活动场所均实行噪声管制,周边区域各营业性门店均不得使用音响器材和排放噪声;市区各主要街道不得摆摊设点、占道经营、阻碍交通,确保道路畅通。
6月7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在定西市第一中学、东方红中学考点周边区域实行交通管制。6月8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2时至6时,在定西市第一中学、东方红中学考点周边区域实行交通管制。6月9日上午7:30至10:30,下午4:00至7:00,在定西市第一中学考点周边区域实行交通管制;6月9日上午7:30至12:50,下午1:30至7:00,在东方红中学考点周边区域实行交通管制。
二、中考期间。6月15日8时至6月18日18时,市区内考试环境治理参照高考要求执行,6月16日、17日、18日上午8:00至11:40、下午2:00至6:00,在定西市第一中学、东方红中学、福台高级中学和第二实验小学考点周边区域实行交通管制。
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期间的考试环境治理工作,参照高考要求执行。
四、供电部门要加强电网巡检,确保高考、中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市区正常供电。
五、宣传(网信)部门要把握舆论导向,正面宣传引导,统一宣传口径,对国家教育考试开展宣传报道;查处媒体不尊重客观事实、恶意渲染炒作考试招生的行为,及时处置利用互联网进行虚假宣传的有害信息。
六、工信部门要协调各通信行业,保证与组织高考有关的通信设备正常、安全畅通,配合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定西管理处及有关通信部门,考试期间对考点内通信信号基站进行关闭并降低考点内手机信号频率、限制手机网络自动优化功能;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高考期间利用无线电通讯设备传播试题及答案等信息的违纪舞弊案件,加大对考点周边涉嫌考试作弊的无线电信号的检测和处置力度,严厉打击高科技作弊。
七、市场监管部门要打击不法商家销售考试作弊器材的违法行为,负责考试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做好监考人员和考生的食宿保障工作。
八、公安部门要维护考试期间的公共秩序,打击扰乱考场秩序、危害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对利用网络、微信、自媒体平台等方式传播涉嫌试题泄密等影响考试安全的各类信息,严密监控并及时清理;联合有关部门对考试期间考点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特殊路段及周边交通管制和疏导,确保道路畅通。
九、文体旅游部门要加强网吧、KTV等文化娱乐场所监管工作,在考试期间市区内所有网吧、KTV等文化娱乐场所停止营业。
十、卫生健康部门要统筹协调做好卫生防疫和救治保障工作。
十一、各位考生和家长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考试管理规定,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指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组织团伙作弊的;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特此通告。
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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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 制:李 军 ● 编 审:杨晓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