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营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保证普通高等学校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区人民政府决定从2026年6月6日至6月9日、6月15日至6月18日,对城区所有KTV、酒吧、广场舞、晨晚练等文化娱乐锻炼场所和建筑、装修施工单位及个人,加强环境噪声排放的管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产生超标噪声干扰学生学习、休息和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文化娱乐及锻炼场所必须严格控制噪声,21:00至次日7:00禁止营业。
二、建筑施工装修单位,白天必须严格控制噪声源,不得超标排放,21:00至次日7:00禁止施工。考点周边在考试时段(9:00至11:30,14:00至18:10)禁止施工。
三、禁止使用产生噪声污染的音响设备,不得采用其他产生高分贝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
四、城区各住户要尽量避免因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进行室内娱乐而产生噪声污染。
五、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文化和旅游、公安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六、设置监督举报电话。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昭阳分局:0870-12369、2158050,昭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0870-2235678、3189345,昭阳区文化和旅游局:0870-12318、2222588,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110。
附:考点设置
高考考点:昭通市第一中学、昭通市实验中学、昭通市民族中学、昭阳区第一中学、昭通市正道中学;
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考点:昭通市第一中学、昭通市实验中学、昭通市民族中学、昭阳区第一中学、昭阳区第二中学、昭阳区第三中学、昭阳区凤凰中学、昭阳区第五小学;
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城区考点:昭通市民族中学、昭通市实验中学、昭阳区第一中学、昭阳区第二中学、昭阳区第三中学。
特此通告
2026年6月2日
一审一校/来源:昭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