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高考、中考期间
“低慢小”飞行器(物)禁飞通告
为保证全县2026年高考、中考期间考点空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在全县高考、中考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物)实施禁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低慢小”飞行器(物)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伞、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
二、2026年6月7日0时至9日19时,全县3个高考考点及周边1000米范围内为临时管制区;2026年6月14日0时至16日19时,全县6个中考考点及周边1000米范围内为临时管制区。管制区域内,禁止“低慢小”飞行器(物)起降与飞行,经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警务、应急救援等活动的除外。期间,确需使用相关飞行器进行应急作业的,须按照有关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三、禁飞期间,请持有、使用“低慢小”飞行器(物)的单位以及广大市民、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对违反飞行管理规定、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危及公共安全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灌南县公安局 灌南县教育局
2026年6月3日

来源丨灌南警方
编辑丨蒋承霖
校对丨杨逸
审核丨单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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