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6年高考、中考期间对周边区域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确保2026年高考和中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为广大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防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在考点及周边区域违规飞行干扰考试秩序、危及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在高考、中考期间对全县考点周边区域加强无人机等航空器临时飞行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1.高考时间:2026年6月7日6时至2026年6月9日20时;
2.中考时间:2026年6月30日6时至2026年7月2日20时。
二、管控区域
1.以全县各高考考点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的空域。具体考点名单如下:始兴中学、风度中学。
2.以全县各中考考点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的空域。具体考点名单如下:九龄中学、风度中学、墨江中学、沈所中学、马市中学、顿岗中学、罗坝中学、城南中学、澄江学校、司前赓靖学校、隘子中学。
三、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称“低慢小”航空器,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及空飘物,包含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无人机、滑翔机、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热空气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风筝、孔明灯及其他空飘物。
四、管控措施
1.在管控时段和管控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上述“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飞行活动(经依法批准用于考试安全保卫、新闻拍摄、应急救援等任务的除外)。
2.管控期间,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妨碍公共安全的、影响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相关责任人还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3.市民如若发现违规飞行或可疑飞行器,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特此通告。
始兴县公安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