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加强2026年高考、中考期间
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告
为给筠连县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静和谐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现就加强我县2026年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考(6月3日至6月10日)、中考(6月13日至6月15日)期间,实施以下环境噪声强制性管理措施。
(一)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停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抢修、抢险除外)。每日12:00至14:30和22:00至次日7:00禁止进行各类产生高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及土方挖掘运输作业。
(二)禁止文化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产生噪声污染,严格控制KTV等娱乐场所的经营时间,禁止超时经营,在22:00至次日7:00和12:00至14:30禁止噪声污染干扰学生学习和休息。其他时间严格控制噪声产生,不得超过厂界值。
(三)禁止城区沿街店铺、市场摊位、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商品推销(展销)等商业经营活动和流动商贩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四)禁止流动广告宣传车在城区街道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宣传。
(五)禁止机动车维修行业在22:00至次日7:00和12:00至14:3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各种维修活动。考点500米范围内的机动车维修行业在高考、中考期间必须停止作业,其他机动车维修点严格控制噪声产生,不得超过厂界值。
二、高考、中考期间,在距考点500米范围内,除紧急抢险和救护等特殊情况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产生噪声污染干扰考点环境,一切车辆必须服从交通管制。
三、高考、中考期间,城区内公园、广场、河滨道及绿化区域内,停止一切唱歌、坝坝舞、乐器演奏(演练)等产生社会噪音的活动。在考生主要食宿点附近,禁止在22:00至次日7:00和12:00至14:3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一切活动。
四、高考、中考期间,工业企业厂矿噪声应做到达标排放。
五、高考、中考期间,广大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规范经营活动和行为,防止噪声干扰邻里考生学习和休息。
六、县教体局牵头做好高考、中考禁噪工作,公安局、文广旅游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筠连镇人民政府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社会生活噪声、娱乐场所噪声、工业企业噪声、建筑工地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商铺经营噪声和流动摊贩噪声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
七、为方便举报监督,市民可拨打各职能部门设立的举报热线。
筠连生态环境局:0831—7728977
县教体局:0831—7722326
县公安局:0831—7683360(110)
县文广旅游局:0831—7721603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0831—7722203
县交通运输局:0831—7722635
县市场监管局:0831—7281315
县综合执法局:0831—7866701
筠连镇人民政府:0831—7705153
特此公告。
宜宾市筠连生态环境局
筠连县教育和体育局
筠连县公安局
筠连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筠连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筠连县交通运输局
筠连县市场监管局
筠连县综合执法局
筠连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1日
来源:大美筠连
编辑:叮当
责任编辑:初一
审核:上善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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