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次设置(共设五大批次)
自主招生批:仅设置1个志愿,覆盖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技工院校。该批次录取完成后,后续所有批次的志愿自动失效,考生需精准把握报考选择。
名额分配批:同样仅设1个志愿,仅限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填报。此批次录取独立开展,与后续统一招生批次互不影响,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正常参与后续批次录取。
统一招生第一批:共设置16个志愿,考生可混合填报12个普通高中(含公办、民办)志愿和4个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省级重点试点专业)志愿。其中,填报公办普通高中时,最多可选择4所学校接受走读调剂,需结合自身通勤实际,合理评估选择。
统一招生第二批:共设置18个志愿,仅限填报深圳本地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专业,且不包含第一批已录取的专业。该批次主要为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边缘的考生提供保底选择,也适合明确放弃民办普通高中的考生报考。
统一招生第三批:共设置6个志愿,面向部省属(含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作为兜底批次,前四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与填报,保障录取机会。
二、录取规则
投档核心原则:严格遵循“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投档规则。按照考生中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投档,若考生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生物与地理合卷分数、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确定投档先后顺序。
志愿检索机制:在同一批次内,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检索。若前序志愿学校未录满,考生档案将投档至该志愿学校,后续志愿不再检索;若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达到录取条件,考生档案将自动转入下一批次参与录取。
录取锁定规定:凡通过志愿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申请退档或转录至其他学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需充分结合自身情况,审慎做出选择。